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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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893G/201905-00025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名称: 2019年宁国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要点 文号: 宁民营办〔2019〕6号
生成日期: 2019-05-15 发布日期: 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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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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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19年宁国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要点
文号: 宁民营办〔2019〕6号
生成日期: 2019-05-15
发布日期: 2019-05-15
2019年宁国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9-05-15 00:00 来源: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2019年民营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省委、省政府振兴实体经济和建设制造强省的决策部署,促进民营经济全面提质增效,实现稳中向好向优向上,为“进军50强,率先现代化”贡献力量。力争全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75%以上,在省民营经济一类县考核中争先进位。
一、 创优四最营商环境
1.搭建民企综合服务平台。利用“四送一服”和科级干部联系企业工作平台,加大民营经济服务力度,通过实地走访、新媒体等形式,及时了解民营企业的经营情况,提供各类技术信息和咨询服务,帮助解决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四送一服”办公室、联企帮扶办公室按职责牵头,配合单位:“四送一服”成员单位、联企帮扶领导组成员单位)
2.宣传落实惠企政策。贯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35条,全面落实减税降费降本政策,力争全年为企业减负2.5亿元以上。坚决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公正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支持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政策申报、劳模及拔尖人才评选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开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宣传活动,营造尊重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经信局、税务局、财政局、宣传部按职责牵头,配合单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组成员单位)
3.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重要举措,着力构建团结协作、相互尊重、清白干净、亲清齐美的新型政商关系。(责任单位:纪委监委机关,配合单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组成员单位)
4.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减少审批事项,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全面提升行政效能推,确保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一般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手续压缩至45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权等级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编办、发改委、经信局、财政局、工商联、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培育壮大企业主体
5. 抓大扶小特色并举。实施“个转企、小升规”,全年新增注册民营企业1000户以上,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5户,培育省级“成长型小微企业”1家。实施“专精特新”培育工程,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库,全年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户,形成一批行业“单项冠军”和“配套专家”。(责任单位:经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牵头)
6.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市场。支持引导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形式的洽谈会、展销会、博览会,加大产品和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拓展产品销售渠道,扩大特色商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围绕“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引导民营企业推进境外营销网络建设。(责任单位:商务局、发改委、科技局、经信局、农业农村局、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7.拓宽民营资本投资领域。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落实。鼓励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市政府确定的PPP项目一律对民间资本开放。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民营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民营资本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比重。进一步拓宽民营经济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招标投标、军民融合等方面投资空间。(责任单位: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数据资源管理局按职责牵头,配合单位:经信局、财政局、PPP办公室)
三、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8.推进产学研用建设步伐。开展行业性、区域性产学研对接活动。实施“互联网+制造”行动计划,实施一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培育认定省级企业技术(工程、设计)中心5个,培育认定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3个。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扶持计划。(责任单位:经信局、科技局、发改委按职责牵头)
9.推进品牌建设。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全年培育省级新产品10个、安徽工业精品2个以上。鼓励民营企业主导制定标准工作,支持企业进行国际标准认证工作。推进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树立质量奖标杆企业。支持裕华电器创建中国驰名商标,新增各类省级以上商标、名牌产品12件。(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经信局按职责牵头)
10.推动集约发展。引导优质资源向民企集中,依托省级产业集群镇,以汽车零部件、高端机械基础件和电子元器件为重点,培育发展一批有专业特色、有竞争优势、有引领示范作用的中小企业群体。(责任单位:经信局、中溪镇、梅林镇)
四、构建立体服务体系
11.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培训体系。支持民营企业管理创新,加强企业人才培训工作,帮助企业管理人员拓展思路,理解政策,优化提升管理。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联合安材学校完善技工学校办学机制,紧盯市场需求,强化订单培训,着力解决企业结构性用工难题。推进“技工大省”建设,举办好职业技能大赛和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人社局、安材学校按职责牵头,配合单位: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人社局、经信局、教体局、总工会)
12.建立创业就业载体平台。推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园、民营创业孵化基地和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民营职业介绍、培训机构为一体的“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实施退役军人“就业起航行动”,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就业工作。(责任单位:人社局,配合单位:团市委、工商联、市总工会、妇联)
13.全面服务企业用工。重点保障企业用工,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2+N”招聘活动和“接您回家”活动,建立人力资源合作输入基地。落实失业保险城乡统筹,确保全年新增就业7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责任单位:人社局,配合单位:团市委、工商联、总工会、妇联)
五、畅通直接融资渠道
14.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不断提高政策科学性、普惠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充分激发金融机构对民营经济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力争全年完成新增贷款17亿元,加大对“政银担”、“税融通”宣传推广,担保公司在保余额突破18亿元。(责任单位: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人行、担保公司)
15.畅通直接融资渠道。推进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完善直接融资后备资源库,助推科创企业通过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孵化培育,推动在上交所科创板等境内外公开市场转板上市。全年培育32家企业在新三板、“专精特新”板、科创板等板块挂牌。力争全年实现直接融资20亿元。(责任单位: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发改委、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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