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塘乡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方塘乡人民政府> 基层政务公开> 社会救助> 临时救助> 办事指南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86K/202408-00085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方塘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方塘乡2024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26 发布日期: 2024-08-26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86K/202408-00085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方塘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方塘乡2024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26
发布日期: 2024-08-26
方塘乡2024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08-26 21:43 来源:方塘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办理事项

临时救助
二、办理条件
具有本地户籍或因灾因疫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外地户籍群众,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一)急难型救助对象。因意外事件(事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二)支出型救助对象。家庭成员因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三、临时救助标准
临时救助标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家庭类别和遭受困难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单次救助金额最高上限为8000元。本标准从2022年10月14日开始执行。
四、申请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二)临时救助申请书(内容包括: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声明、家庭或个人遭遇困难情况说明等内容);

(三)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四)导致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非本地户籍人员申请临时救助的,需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供申请人享受社会救助情况的相关材料,或由申请地民政部门向户籍地民政部门查核申请人享受社会救助情况。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办结
六、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市民之家)工作日: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17:00;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16:30。(各乡镇街道)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办理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河沥园区振宁路与城东大道交汇处宁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无差别综合窗口;各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七、联系方式
市民之家0563—4036507
西津街道0563—4152181
南山街道0563—4189525
河沥街道0563—4308530
汪溪街道0563—4441540
竹峰街道0563—4230001
天湖街道0563—3791001
港口镇0563—4800001
梅林镇0563—4601800
中溪镇0563—4674001
宁墩镇0563—4630001
仙霞镇0563—2209060
甲路镇0563—4960001
胡乐镇0563—4900001
霞西镇0563—4251600
云梯畲族乡0563—4761234
南极乡0563—4660001
万家乡0563—4650001
青龙乡0563—4211400
方塘乡0563—494000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