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7063E/202409-00035 | 组配分类: | 权责清单 |
发布机构: | 梅林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梅林镇人民政府2024年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9-10 | 发布日期: | 2024-09-10 |
索引号: | 11341702003257063E/202409-00035 |
组配分类: | 权责清单 |
发布机构: | 梅林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梅林镇人民政府2024年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9-10 |
发布日期: | 2024-09-10 |
序号 | 权力事项 | 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1 | 五保对象入农村敬老院和批准 | 4 | 1、在审批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低 |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廉政自觉性; | 分管领导 |
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用地审批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部门负责人 | ||||
3、在审批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 具体承办人 | ||||
4、审核发放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4.加强对五保对象入乡镇敬老院审批过程的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
2 | 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和破坏村容镇貌的处罚 | 5 | 1、管理中把关不严,违规受理、擅自变更条件受理;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处罚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 | 分管领导 |
部门负责人 | ||||||
2、在处罚中弄虚作假; | 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 | 具体承办人 | ||||
3、向处罚对象吃拿卡要; | 3、强化处罚监督; | |||||
4、截留或挪用资金; | 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
5、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不按规章制度操作。 | ||||||
3 | 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 5 | 1、管理中把关不严,违规受理、擅自变更条件受理;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处罚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 | 分管领导 |
部门负责人 | ||||||
2、在处罚中弄虚作假; | 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 | 具体承办人 | ||||
3、向处罚对象吃拿卡要; | 3、强化处罚监督; | |||||
4、截留或挪用资金; | 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
5、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不按规章制度操作。 | ||||||
4 | 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经教育后仍拒绝履行的处罚 | 5 | 1、管理中把关不严,违规受理、擅自变更条件受理;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处罚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 | 分管领导 |
部门负责人 | ||||||
2、在处罚中弄虚作假; | 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 | 具体承办人 | ||||
3、向处罚对象吃拿卡要; | 3、强化处罚监督; | |||||
4、截留或挪用资金; | 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
5、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不按规章制度操作。 | ||||||
5 | 种苗造林补助费的受委托给付 | 7 | 1、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带情绪到工作中来。 | 中 | 1、思想道德风险做到端正心态,认真工作 | 分管领导 |
部门负责人 | ||||||
2、工作繁忙,放松对质量的要求。 | 2、岗位职责风险做到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抓紧提高业务水平 | 具体承办人 | ||||
3、村、乡镇负责征收人员对政策掌握不准,造成不良后果。 | 3、制度风险做到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工作认真、积极、负责,及时完成平时的工作。 | |||||
4、因为申请人是熟人或亲属而放松对申请人资料的严格把关。 | ||||||
5、事物繁杂,工作顾此失彼,未能高度负责。 | ||||||
6、对法律法规没有足够的认识,造成材料搜集不全。 | ||||||
7、没有及时的收集相关的数据。 | ||||||
6 | 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并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时的强制性应急措施 | 3 | 1、违法违规违反权限、程序实施行政强制; | 低 | 1、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分管领导 |
部门负责人 | ||||||
2、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2、通过参加党风廉政、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抵御腐败侵袭的能力。 | 具体承办人 | ||||
3、在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有腐败行为的; | 3、严格遵守廉洁勤政“五条禁令”,杜绝不廉洁的行为发生; | |||||
7 | 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时组织强制实施 | 3 | 1、违法违规违反权限、程序实施行政强制; | 低 | 1、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分管领导 |
部门负责人 | ||||||
2、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2、通过参加党风廉政、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抵御腐败侵袭的能力。 | 具体承办人 | ||||
3、在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有腐败行为的; | 3、严格遵守廉洁勤政“五条禁令”,杜绝不廉洁的行为发生; | |||||
8 | 地质灾害险情情况紧急的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 3 | 1、违法违规违反权限、程序实施行政强制; | 低 | 1、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分管领导 |
部门负责人 | ||||||
2、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2、通过参加党风廉政、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抵御腐败侵袭的能力。 | 具体承办人 | ||||
3、在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有腐败行为的; | 3、严格遵守廉洁勤政“五条禁令”,杜绝不廉洁的行为发生; | |||||
9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置措施 | 3 | 1、违法违规违反权限、程序实施行政强制; | 低 | 1、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分管领导 |
部门负责人 | ||||||
2、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2、通过参加党风廉政、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抵御腐败侵袭的能力。 | 具体承办人 | ||||
3、在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有腐败行为的; | 3、严格遵守廉洁勤政“五条禁令”,杜绝不廉洁的行为发生; | |||||
10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核发 | 4 | 1、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低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具体承办人 | ||||
3、在审发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
4、初审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
11 | 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的证明 | 3 | 1、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低 | 1、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2、加强法规法纪、作风纪律方面教育; | 具体承办人 | ||||
3、在审发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 | 3、健全完善约束机制,强化自律,坚决拒收礼品馈赠及宴请。 | |||||
4、初审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
12 | 兵役登记 | 3 | 1、受理环节故意设置障碍,收受或索要好处;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武装部工作人员 |
2、审查决定环节不按规定违规审查,徇私谋利。 | 高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送达环节不及时 | 低 | 3.严格问责,落实“谁审核 谁负责”制度。 | ||||
13 | 生育证初审 | 3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乡镇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操作。 | ||||||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 低 | 4.加强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工作程序或审核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
决定环节:擅自改动内容,设置障碍收受好处,不及时办结。 | 低 | 5.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
14 | 土地权属争议裁决 | 7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 |
2、调查环节刁难申请人压案不查 | 低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项目核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 低 | 3、执行会审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 ||||
4、告知环节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
5、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超时决定。 | 低 | |||||
6、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文件 | 低 | |||||
7、执行环节未按规定移送 | 低 | |||||
15 | 土地承包经营期内承包土地调整批准 | 4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乡镇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承办环节: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 中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操作。 | ||||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 低 | 4.加强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工作程序或审核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
决定环节:擅自改动内容,设置障碍收受好处,不及时办结,不及时送达。 | 低 | 5.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
16 | 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 | 3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乡镇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操作。 | ||||||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 低 | 4.加强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工作程序或审核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
决定环节:擅自改动内容,设置障碍收受好处,不及时办结。 | 低 | 5.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
17 | 对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换发、补发的审核 | 4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乡镇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承办环节: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 中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操作。 | ||||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 低 | 4.加强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工作程序或审核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
决定环节:擅自改动内容,设置障碍收受好处,不及时办结,不及时送达。 | 低 | 5.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
18 | 对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的审核 | 4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乡镇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承办环节: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 中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操作。 | ||||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 低 | 4.加强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工作程序或审核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
决定环节:擅自改动内容,设置障碍收受好处,不及时办结,不及时送达。 | 低 | 5.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
19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 | 4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乡镇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承办环节: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 中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操作。 | ||||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 低 | 4.加强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工作程序或审核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
决定环节:擅自改动内容,设置障碍收受好处,不及时办结,不及时送达。 | 低 | 5.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
20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核 | 2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乡镇分管领导和调解员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操作。 | ||||||
4.加强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工作程序或审核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
承办环节: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对能够调解好的纠纷未能调解好的或增加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程度的等后果。 | 中 | 5.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
21 | 采取措施实施土地整理 | 4 | 1、应当按照下达的指标任务待批符合项目实施的地块;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法规和业务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依法行政; | 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 |
2、未按规定地类和规划项目实施的; | 中 | 2、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制度; | ||||
3、在实施土地整理项目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 中 | 3、执行公开审核制度。 | ||||
4、在实施整理项目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 中 | 4、接受社会监督。 | ||||
22 | 基本农田保护管理 | 1 | 发现违背基本农田“五不准”行为的,不处理不制止,不报告的;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 | 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 |
2、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制度强化责任意识。 | ||||||
3、接受社会监督。 | ||||||
23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3 | 未及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 高 |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2.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3.加强内部监督检查;4.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公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 |
未汇集征求意见,未完善方案; | 中 | 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 | ||||
未加强事后监管,确保方案落实。 | 中 | 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 | ||||
24 | 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监督 | 3 | 1、未按规定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受理举报后,及组织检查的。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 | 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 |
2、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理; | 中 | 2、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 ||||
3、未及时公开有关管理规定行为的。 | 中 | 3、接受社会监督。 | ||||
25 | 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 | 2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乡镇分管领导和调解员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操作。 | ||||||
4.加强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工作程序或审核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
承办环节: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对能够调解好的纠纷未能调解好的或增加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程度的等后果。 | 中 | 5.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
26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争议调解 | 2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乡镇分管领导和调解员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操作。 | ||||||
4.加强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工作程序或审核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
承办环节: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对能够调解好的纠纷未能调解好的或增加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程度的等后果。 | 中 | 5.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
27 |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规划许可审查 | 2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乡镇分管领导和调解员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操作。 | ||||||
4.加强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工作程序或审核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
承办环节: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对能够调解好的纠纷未能调解好的或增加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程度的等后果。 | 中 | 5.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
28 |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建设村民住宅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审核 | 1对材料不齐全或不予受理的当事人,不履行告知义务,借机吃拿卡要,向当事人索取好处;2审核过程中,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时间上报;3在审核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审批标准不公平、公开,故意延期上报以索取好处。;4.许可证送达当事人,要求当事人给予好处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制度,做到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 | 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 |
2、坚持政务公开,明确工作程序、时限等,按照核准规定办理,并公示办理程序和办理结果; | ||||||
3、加强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 | ||||||
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廉政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廉政意识。 | ||||||
29 | 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申请条件的审核 | 1受理不具备建房资格的申请人进行宅基地申报,或出现优亲厚友现象和在工作中可能出现吃、拿、卡、要。;2在审查和实地勘察过程中,接受当事人贿赂把不符合条件的审查同意;审核把关不严格或出现优亲厚友现象和在工作中可能出现吃、拿、卡、要。 | 低 | 1.建立审批台帐; | 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 |
2.搞好备案存档; | ||||||
3.进行公示公开; | ||||||
4.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 ||||||
5、设立回访制度。 | ||||||
30 | 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 | 4 | 催告风险:催告不依法采取书面形式,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表达不清,没有依法送达,强制免疫不到位,有疫情威胁时,未及时宣传和催告。 | 低 | 1、严格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程序进行,催告法律文书规范。疫情威胁时及时做好宣传和催告。 | 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
决定风险: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 中 | 2、坚决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做出行政强制决定。 | ||||
执行风险:未按规定组织强制实施免疫或疫情发生时未按规定对染疫、疑似染疫和病死的动物进行扑杀、销毁或作其他无害化处理,导致疫情蔓延严重后果。 | 中 | 3、依法执行决定,对拒不执行决定的当事人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 ||||
事后监管风险:事后阶段监管不力,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等未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上报处理。 | 中 | 4、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日常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
31 | 发生三类动物疫病时组织防治和净化 | 3 | 1、违法违规违反权限、程序实施行政强制; | 低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
2、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低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
3、在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有腐败行为的; | 低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
32 |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紧急调集征用 | 3 | 1.不符合征用条件的随意征用 | 低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
2.故意造成被征用物品损坏的 | 低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
3.征用后拒不归还或损坏后拒不给予合理补偿的 | 低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
33 |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 | 2 | 1.违法违规违反权限、程序 | 低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具体承办人 | |||||
2、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高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
34 | 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 3 | 1、违法违规违反权限、程序实施行政强制; | 低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具体承办人 | ||||
3、在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有腐败行为的;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
35 | 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制止处置 | 3 | 1.宣传环节:未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监管环节:未确定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低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具体承办人 | |||
3.制止上报环节:玩忽职守,对畜禽养殖污染违法行为未进行制止和上报 | 中 | 3.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日常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强化责任追究,对检查落实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
36 | 对损坏或者擅自移动血吸虫警示标志行为的责令修复或赔偿损失 | 4 | 1、对应当予以制止的行为不予制止、;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处罚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在责令恢复或赔偿过程中弄虚作假; | 中 | 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 | 具体承办人 | |||
3、向当事人吃拿卡要; | 中 | 3、强化处罚监督; | ||||
中 | 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
4、在当事人不履行责令后疏忽大意,听之任之的; | ||||||
37 | 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控制传染病疫情 | 3 | 1.宣传环节:未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监管环节:未确定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低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具体承办人 | |||
3.制止上报环节:玩忽职守,对畜禽养殖污染违法行为未进行制止和上报 | 中 | 3.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日常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强化责任追究,对检查落实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
38 | 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 | 4 | 宣传教育环节:对有关传染病防治不进行宣传,使农户认识不过。 | 低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宣传;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建设改造环节:不组织农户进行改厕,对粪便末进行无害化处理。 | 中 | 2、组织建设改造公共卫生设施; | 具体承办人 | |||
卫生管理环节: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 中 | 3、提高责任意识,强化责任追究,对检查落实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
事后监管环节:事后监管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上报处理。 | 高 | |||||
39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流转方案批准 | 4 | 受理责任: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程序受理;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审查责任: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中 | 2、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 具体承办人 | |||
决定责任: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擅自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 超时决定。 | 高 |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审核程序、公告审核结果; | ||||
事后责任:事后阶段监管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上报处理。 | 低 | 4、加强监管力度,健全相关档案,随时接受检查。 | ||||
40 |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林木所有权、使用公争议处理 | 3 | 1.不按政策规定裁决; | 低 | 1.强化教育引导,提高依法办事意识;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收受当事方好处; | 低 | 2.及时公开裁决结果; | 具体承办人 | |||
3.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 | 低 | 3.加强巡查督导力度,及时查找问题. | ||||
41 | 森林病虫害调查监测 | 3 | 1.宣传环节:未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监管环节:未确定工作人员对森林病虫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低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具体承办人 | |||
3.制止上报环节:玩忽职守,对森林病虫害未进行上报 | 中 | 3.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日常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强化责任追究,对检查落实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
42 | 森林火灾的预防、调查核实、扑救及验收 | 3 | 制定方案风险:应急预案未征求意见,制定不科学、不实用。 | 低 | 1、建立相应预防制度,落实责任。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检查风险:日常检查不到位,防火器材维护和管理对辖区各场所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 中 | 2、采取保廉承诺、警示教育、风险提示。 | 具体承办人 | |||
事后监管风险:组织扑救不及时,因指挥不当,组织不力,造成集体和个人财产损失,威胁群众生命安全。 | 高 |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
43 | 对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并保障就近入学 | 4 | 1、对应当予以制止的行为不予制止;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处罚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在责令恢复或赔偿过程中弄虚作假; | 中 | 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 | 具体承办人 | |||
3、向当事人吃拿卡要; | 中 | 3、强化处罚监督; | ||||
4、在当事人不履行责令后疏忽大意,听之任之; | 中 | 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
44 | 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 | 3 | 宣传责任:宣传有关义务教育的法律法规。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文件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日常监管责任:完善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学校周边秩序。 | 高 | 2、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具体承办人 | |||
事后监管风险:不履行监督责任。 | 中 | 3、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
45 | 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批评教育 | 4 | 1、对应当予以制止的行为不予制止、;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处罚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在责令恢复或赔偿过程中弄虚作假; | 中 | 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 | 具体承办人 | |||
3、向当事人吃拿卡要; | 中 | 3、强化处罚监督; | ||||
4、在当事人不履行责令后疏忽大意,听之任之的; | 中 | 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
46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4 | 1、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中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中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具体承办人 | |||
3、在审发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 | 中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
4、初审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中 | |||||
47 | 组织人员、调集物资支援灭火 | 2 | 1.不按防火预案或现场指挥部要求,任意调集人员物资的; | 低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火灾消除后,不按规定对人员、物资进行补偿,或将补偿款物据为己有的。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具体承办人 | ||||
3.加大监管,对补偿金额实施公开。 | ||||||
48 |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 处理 | 2 | 1.收受当事方好处,疏于管理,对安全事故当报不报的;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接受社会监督;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监督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工作中,玩忽职守的。 | 2.强化教育引导,加强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 | 具体承办人 | ||||
3.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 ||||||
49 | 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 2 | 1.收受当事方好处,疏于管理,对安全事故当报不报的;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接受社会监督;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监督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工作中,玩忽职守的。 | 2.强化教育引导,加强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 | 具体承办人 | ||||
3.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 ||||||
50 |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 3 | 1.收受好处,不按规定加强对农业开发、生产建设等活动的管理; | 低 |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擅自批准取土、挖沙、采石等活动;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具体承办人 | ||||
3.玩忽职守,疏于对乡村公路、扶贫开发、土地整理、小型水工程等项目的水土保持情况监督管理。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
51 | 设立保护标志,保护饮用水水源 | 2 | 1.玩忽职守,未按规定在水源保护地设置警示标志;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接受社会监督;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收受好处,对可能影响水源的建设项目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2.强化教育引导,加强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 | 具体承办人 | ||||
3.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 ||||||
52 | 开展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 | 3 | 1.违法违规或不按法定权限、程序实施强制; | 低 | 1.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2.通过党风廉政、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提高抵御腐败侵蚀的能力。 | 具体承办人 | ||||
3.在实施水污染应急处理过程中有腐败行为。 | 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杜绝不廉洁的行为发生。 | |||||
53 | 汛前检查 | 4 | 1.储备防汛抢险物料过程中虚报冒领;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接受社会监督;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玩忽职守,未按预案进行汛前检查; | 2.强化教育引导,加强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 | 具体承办人 | ||||
3.采取临时紧急措施后,对紧急调用的物资不进行补偿或做出过高补偿; | 3.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 |||||
4.灾后的生产生活救助中,不公平公正,或贪污腐败的。 | ||||||
54 | 汛期防汛准备 | 4 | 1.储备防汛抢险物料过程中虚报冒领;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接受社会监督;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玩忽职守,未按预案进行汛前检查; | 2.强化教育引导,加强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 | 具体承办人 | ||||
3.采取临时紧急措施后,对紧急调用的物资不进行补偿或做出过高补偿; | 3.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 |||||
4.灾后的生产生活救助中,不公平公正,或贪污腐败的。 | ||||||
55 | 在紧急防汛期组织动员抗洪抢险,采取防汛抗洪非常紧急措施 | 4 | 1.储备防汛抢险物料过程中虚报冒领;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接受社会监督;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玩忽职守,未按预案进行汛前检查; | 2.强化教育引导,加强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 | 具体承办人 | ||||
3.采取临时紧急措施后,对紧急调用的物资不进行补偿或做出过高补偿; | 3.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 |||||
4.灾后的生产生活救助中,不公平公正,或贪污腐败的。 | ||||||
56 | 发生洪涝灾害后的救灾减灾 | 4 | 1.储备防汛抢险物料过程中虚报冒领;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接受社会监督;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玩忽职守,未按预案进行汛前检查; | 2.强化教育引导,加强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 | 具体承办人 | ||||
3.采取临时紧急措施后,对紧急调用的物资不进行补偿或做出过高补偿; | 3.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 |||||
4.灾后的生产生活救助中,不公平公正,或贪污腐败的。 | ||||||
57 | 组织开展抗旱工作 | 2 | 1.组建抗旱专业队伍遴选人员时接受吃请及收受好处;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调集人员物资用后不予适当经济补偿或过度补偿以及侵吞补偿款物。 | 2.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提高其思想道德水平和政策理论水平; | 具体承办人 | ||||
3.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 ||||||
58 | 因自然灾害受损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的审核 | 3 | 1.收受当事人好处,违规受理不符合规定的对象的补助申请;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2.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提高其思想道德水平和政策理论水平; | 具体承办人 | ||||
3.审核合格的材料不及时上报县民政部门批准。 | 3.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 |||||
59 | 发生自然灾害危害或者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 2 | 1.未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玩忽职守,致使事故、事件升级或出现不易控局面;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未及时撤离群众,或在临时安置时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 2.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提高其思想道德水平和政策理论水平; | 具体承办人 | ||||
3.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 ||||||
60 | 对可能影响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调解 | 3 | 1.不按照规定及时介入纠纷调解,未经调查即做出调解决定;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收受当事方好处,在调解过程中偏袒一方,造成不良后果; | 2.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提高其思想道德水平和政策理论水平; | 具体承办人 | ||||
3.处理决定执行中,徇私舞弊,当执行不予执行。 | 3.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 |||||
61 | 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 3 | 1、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2、执行会审制度3、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乡镇相关负责人 |
2、 审查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
3、 决定环节为谋取私利,对经公示反映的问题不核实处理,或改变评审和审定的结果 | 中 | |||||
62 | 采取措施保护农业环境和自然生态系统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乡镇分管环保工作领导、相关经办人员 |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2、审查决定环节不按规定违规审查,徇私谋利。 | 高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 ||||
3、送达环节不及时 | 底 | 4.加强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登记程序或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
63 | 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制止 | 3 | 1、巡查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群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不及时予以制止的。 | 高 | 乡镇分管环保工作领导、相关经办人员 |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2、执行决定环节不按规定违规设立处罚种类,徇私谋利。 | 高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 ||||
3、包庇、纵容、袒护焚烧秸秆行为的。 | 底 | 4.加强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登记程序或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
64 | 矿产资源保护 | 6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严格执行《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3、号)第三章,突出储量真实性审查。2、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收管理相对人礼金和受邀参加消费性娱乐活动3、加强处置全程监管,接收社会监督 | 乡镇分管领导 |
2、承办环节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 中 | 和经办人 | ||||
3、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 中 | |||||
4、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 中 | |||||
5、 办结环节评估方法违反有关规定,参数选取不合理; | 中 | |||||
6、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文件 | 低 | |||||
65 | 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监督检查 | 3 | 不按规定调查,调查时少于两人。 | 中 | 1.强化教育,加强法规政策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 乡镇安监办经办人和分管领导 |
不按规定上报安全隐患检查表。 | 高 | 2.严格检查程序,避免违规操作。 | ||||
检查调查不能及时、客观、公正、全面收集有关证据,隐瞒事实。 | 高 | 3.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
66 | 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 3 | 不按规定调查,调查时少于两人。 | 中 | 1.强化教育,加强法规政策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 乡镇安监办经办人和分管领导 |
不按规定上报安全隐患检查表。 | 高 | 2.严格检查程序,避免违规操作。 | ||||
检查调查不能及时、客观、公正、全面收集有关证据,隐瞒事实。 | 低 | 3.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
67 | 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 3 | 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救援。 | 中 | 1.强化教育,加强法规政策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 乡镇安监办经办人和分管领导 |
不按规定上报应急预案。 | 高 | 2.严格检查程序,避免违规操作。 | ||||
检查调查不能及时、客观、公正、全面收集有关证据,隐瞒事实。 | 低 | 3.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
68 | 安全监督和特大安全事故防范 | 3 | 不按规定调查,调查时少于两人。 | 中 | 1.强化教育,加强法规政策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 乡镇安监办经办人和分管领导 |
不按规定上报安全隐患检查表。 | 高 | 2.严格检查程序,避免违规操作。 | ||||
检查调查不能及时、客观、公正、全面收集有关证据,隐瞒事实。 | 低 | 3.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
69 |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 | 3 | 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救援。 | 中 | 1.强化教育,加强法规政策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 乡镇安监办经办人和分管领导 |
不按规定上报应急预案。 | 高 | 2.严格检查程序,避免违规操作。 | ||||
检查调查不能及时、客观、公正、全面收集有关证据,隐瞒事实。 | 低 | 3.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
70 | 协助开展小型露天采石场事故应急救援 | 3 | 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救援。 | 中 | 1.强化教育,加强法规政策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 乡镇安监办经办人和分管领导 |
不按规定上报应急预案。 | 高 | 2.严格检查程序,避免违规操作。 | ||||
检查调查不能及时、客观、公正、全面收集有关证据,隐瞒事实。 | 低 | 3.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
71 | 农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核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民政办经办人员 |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
2.严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 ||||||
2、审查决定环节不按规定违规审查,徇私谋利。 | 高 |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分管领导 | |||
3、对符合条件的不转报上级或者拖延时间。 | 低 | 4.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 民政办经办人员 | |||
72 | 对乡镇敬老院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理 | 2 | 1、检查环节不能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 | 中 | 民政办经办人员 |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 ||||||
2、检查和处理违规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 | 高 | 4.加强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登记程序或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分管领导 | |||
73 | 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审核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民政办经办人员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2、审查决定环节不按规定违规审查,徇私谋利。 | 高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 分管领导 | |||
3、对符合条件的不转报上级或者拖延时间。 | 低 | 4.加强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登记程序或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民政办经办人员 | |||
74 | 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核销审核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民政办经办人员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2、不按规定核销待遇,徇私谋利。 | 高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 分管领导 | |||
3、对符合条件的不转报上级或者拖延时间。 | 低 | 4.加强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登记程序或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民政办经办人员 | |||
75 | 对五保供养服务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及终止供养服务协议 | 4 | 1、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对五保供养服务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及终止供养服务协议不予调查。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民政办经办人员 |
2、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 高 | 2.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 分管领导 | |||
3、在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 低 | 3.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 民政办经办人员 | |||
4、不履行送达程序;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 高 | 4.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民政办经办人员 | |||
76 | 对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的责令退回 | 4 | 收受财物或其他好处,对应予以立案处罚的不立案处罚。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乡镇城镇建设规划办公室负责人、乡镇分管领导 |
调查取证阶段徇私枉法,程序不规范,调查过程应付了事。 | 中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审查决定阶段以权谋私,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 中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 ||||
案卷归档阶段擅自改动内容,为特定对象谋利。 | 低 | 4.加强对项目规划审批的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
77 | 受委托签订退耕还林合同 | 4 | 受理责任: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程序受理;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审查责任: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中 | 2、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 具体承办人 | |||
决定责任: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擅自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 超时决定。 | 高 |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审核程序、公告审核结果; | ||||
事后责任:事后阶段监管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上报处理。 | 低 | 4、加强监管力度,健全相关档案,随时接受检查。 | ||||
78 | 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违法违规作出决定的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 | 4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经办人员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操作。 | ||||||
承办环节: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 中 | 4.加强对备案的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工作程序或审核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 低 | 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严把用人关。 | 分管领导 | |||
办结送达环节:擅自改动内容,设置障碍收受好处,不及时办结,不及时送达。 | 低 | 6.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主要领导 | |||
79 | 组织协调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 | 4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经办人员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操作。 | ||||||
承办环节: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 中 | 4.加强对备案的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工作程序或审核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 低 | 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严把用人关。 | 分管领导 | |||
办结送达环节:擅自改动内容,设置障碍收受好处,不及时办结,不及时送达。 | 低 | 6.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主要领导 | |||
80 | 物业管理区域调整 | 4 | 不按程序调查和收集业主意见。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经办人员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严格调查程序,避免违规操作。 | ||||||
发现违法行为或接到举报不及时处理。 | 中 | 4.加强管理,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
滥用职权,徇私谋利,玩忽职守。 | 低 | 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严把用人关。 | 分管领导 | |||
作出决定前不征求意见,决定不公告。 | 低 | 6.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主要领导 | |||
81 | 业主委员会备案 | 4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经办人员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操作。 | ||||||
承办环节: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 中 | 4.加强对备案的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工作程序或审核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 低 | 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严把用人关。 | 分管领导 | |||
决定环节:擅自改动内容,设置障碍收受好处,不及时办结,不及时送达。 | 低 | 6.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主要领导 | |||
82 | 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及事故应急处理 | 4 | 安全管理监督检查风险:在检查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吃拿卡要。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宗教工作业务知识学习。 | 工作人员分管领导 |
监督检查环节故意刁难,索要一定的好处。监督检查环节收受钱物,吃拿卡要。 | 中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工作人员分管领导 | |||
不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设置障碍。 | 中 | 3.严格按规定进行及时审查,对于相关申请给予明确的答复时限。 | 工作人员分管领导 | |||
事后风险:不履行监督责任。 | 高 | 4.定期开展行政审批监督检查。 | 工作人员分管领导 | |||
83 | 辖区内测量标志的协助保护 | 1 | 保护过程中,玩忽职守,没有完成保护责任,致使测量标志受损.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测绘工作业务知识学习。 | 相关工作人员 |
2.建立健全保护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3.严格按规定进行及时审查。 | ||||||
4.定期开展行政监督检查。 | ||||||
84 | 落实拥军优属工作,开展优抚 | 1 | 不能按政策落实拥军优属的有关工作。 | 高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经办人员 |
2.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 ||||||
3.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 ||||||
4.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
85 | 符合条件的抚恤优待对象的优待办理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经办人员 |
2.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 ||||||
86 | 伤残抚恤对象残疾等级评定的审核 | 2、审查决定环节不按规定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对伤残抚恤对象残疾等级评定材料审核不严或迁就照顾。 | 高 | 3.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 分管领导 | |
3、对符合条件的不转报上级或者拖延时间。 | 中 | 4.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经办人员 | |||
87 | 残疾人医疗救助的审核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经办人员 |
2.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 ||||||
2、审查决定环节不按规定违规审查,徇私谋利。 | 高 | 3.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 分管领导 | |||
3.未经评定程序直接审核上报。 | 低 | 4.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经办人员 | |||
88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审核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经办人员 |
2.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 ||||||
2、审查决定环节不按规定违规审查,徇私谋利。 | 高 | 3.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 分管领导 | |||
3.未经评定程序直接审核上报。 | 低 | 4.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经办人员 | |||
89 | 就业援助 | 2 | 1.未按照办理流程、受理时间要求办理业务,直接或变相索要或接受申报对象贿赂。 | 中 | 1、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按章办事,依法依规办理业务;2.自觉接受上级检查,督查考核,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抵制人情风险,并做好解释工作;3. 按照经办程序、办理时限经办业务,主动公示认定结果,使认定结果透明化,公开化。 | 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
2、违反政策规定进行资质认定,套取就业专项资金。 | 高 | |||||
90 | 企业劳动争议的调解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加强对业务经办人员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
2、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 ||||||
2、陈述环节不听取对当事人合理陈述,或对陈述内容不予采信。 | 低 | 3、建立健全调解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规范化工作水平。 | ||||
3、调解环节不依法对劳动关系争议的法律法规进行正确解读,存在明显偏向性调解。 | 中 | 4.严格问责,根据具体情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
91 | 侵害个人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享有权益的调解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或受理后不及时处理。 | 低 | 司法调解员 |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2、调解环节:违背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徇私谋利。 | 中 | 3.严格受理和调查程序,避免调解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 ||||
3、监督环节:调解协议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或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 高 | 4.加强全程监督和事后回访制度,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 ||||
92 | 组织实施老年人救助(福利) | 4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经办人员 |
承办环节: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 中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 低 | 3.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中故意造假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分管领导 | |||
实施环节:擅自改动内容,设置障碍收受好处,不及时办结,不及时、不按规定公示。 | 低 | 主要领导 | ||||
93 | 受委托组织代收捐助款物 | 3 | 1、违规接受捐助款物;2、克扣、挪用、贪污捐助款物;3、未按规定做好捐助款物的保管,致使捐助款物损毁。 | 中 | 1、加强对业务经办人员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经办人员分管领导 |
2、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 ||||||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规范化工作水平。 | ||||||
4.严格问责,根据具体情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
94 | 查验现居住地成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3 | 不认真及时调查流入育龄妇女的婚育情况。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经办人员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不督促或不及时补办婚育证明。 | 中 | 3.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管理,杜绝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获取不正当利益。 | 分管领导 | |||
不及时落实相关规定,登记备案不全。 | 中 | 4.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主要领导 | |||
95 | 对流动人口用人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 2 | 检查调查不能及时、客观、公正、全面收集有关证据,隐瞒事实。 | 高 | 1.强化教育,加强法规政策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 经办人员 |
2.严格检查程序,避免违规操作。 | ||||||
3.落实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处罚决定。 | 分管领导 | |||||
4.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
调查处置结果违反规定程序,超过时限不办理。 | 中 | 主要领导 | ||||
96 |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 | 3 | 1、不按规定做好计生药具管理;2、在管理中玩忽职守,致使药具损毁;3、盗取计生药具。 | 中 | 1.强化教育,加强法规政策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 经办人员分管领导 |
2.严格管理制度,避免违规操作。 | ||||||
3.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
97 | 户籍所在地已婚妇女申请再生育的审核 | 3 | 未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 中 | 1.严格按程序审核材料。 | 经办人员 |
审核把关不严或不按程序审批。 | 高 | 2.严格问责,落实“谁审核 谁负责”制度。 | ||||
审核结果未及时送达,未公布审核结果。 | 中 | 3.强化服务宗旨意识。 | 分管领导 | |||
98 | 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开展 | 3 | 1、不积极履行职责开展服务项目;2、接受请托,在服务开展中徇情枉法;3、在服务项目购买中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执行。 | 中 | 1.加强政策法规、业务学习,提高素质水平。 | 经办人员分管领导 |
2.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3.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 | ||||||
4.切实履行好职责,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 ||||||
5.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
99 | 病残儿医学鉴定情况审核 | 3 | 不认真调查受理鉴定对象的病史,马虎了事。 | 高 | 1.强化教育,加强学习,增强责任意识。 | 经办人员 |
审查设置障碍、收受好处,不及时办理。 | 高 | 2.严格按规定调查,严把审核关,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分管领导 | |||
不按规定上报有关材料,玩忽职守。 | 中 | 3.实行复核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主要领导 | |||
100 | 对新生儿在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 3 | 接到报告不及时立案。 | 高 | 1.强化教育,加强学习,增强责任意识。 | 经办人员 |
不及时调查,调查执法人员和程序不符合规定。 | 中 | 2.现场调查执法必须两人以上。 | ||||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索取或收受贿赂。 | 高 | 3.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分管领导 | |||
101 | 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审核 | 3 | 不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 高 | 1.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公开公示。 | 经办人员 |
在鉴定和审核时,走人情,出现弄虚作假、乱审的现象,违规违法操作,监督不力。 | 中 | 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 | ||||
业务流程宣传不到位,群众不熟悉。谋取私利,玩忽职守。 | 高 | 分管领导 | ||||
102 | 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和个人未如实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责令改正 | 2 | 检查调查不能及时、客观、公正、全面收集有关证据,隐瞒事实。 | 高 | 1.强化教育,加强法规政策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 经办人员 |
2.严格检查程序,避免违规操作。 | 分管领导 | |||||
3.落实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处罚决定。 | 主要领导 | |||||
调查处置结果违反规定程序,超过时限不办理。 | 中 | 4.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
103 | 受委托征收社会扶养费 | 3 | 不按规定调查,调查时少于两人。 | 中 | 1.认真学习法规政策,熟练掌握政策标准,实行责任追究制。 | 经办人员 |
不按规定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 高 | 2.两名执法人员以上立案调查。 | ||||
征收程序不合规定,不依法征收。 | 中 | 3.建立征收法定程序,落实责任追究。 | 分管领导 | |||
104 | 对已登记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和相关审查 | 3 | 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使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公民为当年预征对象,使符合条件的适龄公民逃避登记。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工作人员 |
2.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 ||||||
政审不合格确定为合格,政审合格确定为不合格。 | 高 | 3.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 ||||
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将体检、政审不合格人员推荐到征兵办,不将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推荐到征兵办。 | 高 | 4.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
105 | 协助开展预备役人员储备工作 | 3 | 不贯彻和执行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 中 | 1.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业务学习,提高素质水平。 | 工作人员 |
2.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 ||||||
不协助兵役机关做好预备人员储备有关工作。 | 中 | 3.严格执行保密工作。 | 分管领导 | |||
泄露国防动员秘密,贪污、挪用国防动员经费,滥用职权,造成影响和损失。 | 高 | 4.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
106 | 民兵工作任务的组织和监督 | 3 | 拒绝建立民兵组织。 | 高 | 1.加强政策法规、业务学习,提高素质水平。 | 工作人员 |
擅自取消民兵组织。 | 高 | 2.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 | ||||
拒绝完成民兵工作任务。 | 高 | 3.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分管领导 | |||
107 | 组织修建、养护和管理乡道 | 3 | 在前期准备阶段,工作不细致不准确,工作拖拉。 | 低 | 1.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周密准备,梳理汇总好本辖区内的实际情况。 | 工作人员 |
2.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 | ||||||
实施阶段组织不严密,不科学,不按程序进行。 | 中 | 3.切实履行好职责,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 分管领导 | |||
事后责任不明确,日常监管不到位 | 低 | 4.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
108 | 加强道路保护,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 3 | 检查风险:在检查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吃拿卡要。 | 中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分管领导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
督办风险: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 中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主要负责人 | |||
事后风险:不履行监督责任。 | 高 | 主要负责人 | ||||
109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 | 3 | 检查风险:在检查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吃拿卡要。 | 中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分管领导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
督办风险: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 中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主要负责人 | |||
事后风险:不履行监督责任。 | 高 | 主要负责人 | ||||
110 |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审核 | 5 |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或拖延受理。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经办人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经办人 | |||||
审核风险:审核把关不严。 | 低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 经办人 | |||
审核风险:不按规定登记。 | 中 | 4.加强对审核的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核程序或审核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经办人 | |||
归档风险:不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管理。 | 低 | 经办人 | ||||
111 | 对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信息的审核 | 5 |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或拖延受理。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经办人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审查风险:初审不够细致严谨。 | 低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 经办人 | |||
审核风险:审核把关不严。 | 低 | 4.加强对审核的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核程序或审核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
审核风险:不按规定登记。 | 中 | 经办人 | ||||
归档风险:不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管理。 | 低 | |||||
112 | 申请保障性住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的审核 | 5 |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或拖延受理。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经办人 |
审查风险:初审不够细致严谨。 | 低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经办人 | |||
审核风险:审核把关不严。 | 低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 经办人 | |||
审核风险:不按规定登记。 | 中 | 4.加强对审核的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核程序或审核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经办人 | |||
归档风险:不按照《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管理。 | 低 | 经办人 | ||||
113 | 申请有关社会救助的关审核(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住房救助、医疗救助、受灾救助、临时救助) | 5 |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或拖延受理。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经办人 |
审查风险:初审不够细致严谨。 | 低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经办人 | |||
审核风险:审核把关不严。 | 低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 经办人 | |||
审核风险:不按规定登记。 | 中 | 4.加强对审核的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核程序或审核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经办人 | |||
归档风险:不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管理。 | 低 | 经办人 | ||||
114 | 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 5 |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或拖延受理。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经办人 |
审查风险:初审不够细致严谨。 | 低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民政办 | |||
审核风险:审核把关不严。 | 低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 民政办 | |||
审核风险:不按规定登记。 | 中 | 4.加强对审核的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核程序或审核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民政办 | |||
归档风险:不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管理。 | 低 | 经办人 | ||||
115 | 对生活确有困难残疾人的救助 | 4 | 受理环节:试图吃拿卡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申请人,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中 | 1.加强公开。在网站及政务窗口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结果及时公开,加强申请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 经办人 |
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申请人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不按规定承办审查或违规帮助申请人。 | 中 | 2.落实制度。严格执行政务服务制度,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严格依法办事,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经办人 | |||
决定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为他人或自己谋利。 | 高 | 3.严格监督。定期通报办理结果,公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对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对档案材料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 | 分管领导 | |||
事后管理环节:不督促决定及时落实,不登记留存记录。 | 低 | 4.严肃追责。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安徽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 经办人 | |||
116 | 受理进入光荣院集中供养的申请 | 4 | 受理环节:试图吃拿卡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申请人,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中 | 1.加强公开。在网站及政务窗口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结果及时公开,加强申请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 经办人 |
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申请人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不按规定承办审查或违规帮助申请人。 | 中 | 2.落实制度。严格执行政务服务制度,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严格依法办事,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经办人 | |||
决定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为他人或自己谋利。 | 高 | 3.严格监督。定期通报办理结果,公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对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对档案材料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 | 分管领导 | |||
事后管理环节:不督促决定及时落实,不登记留存记录。 | 低 | 4.严肃追责。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安徽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 经办人 | |||
117 |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纠纷的协助调解处理 | 4 | 受理环节:试图吃拿卡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申请人,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中 | 1.加强公开。在网站及政务窗口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结果及时公开,加强申请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 经办人 |
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申请人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不按规定承办审查或违规帮助申请人。 | 中 | 2.落实制度。严格执行政务服务制度,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严格依法办事,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经办人 | |||
调解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调解不公开、公正、公平,违法违规决定,或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为他人或自己谋利。 | 高 | 3.严格监督。定期通报办理结果,公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对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对档案材料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 | 经办人 | |||
执行环节:不督促决定及时落实,不登记留存记录。 | 低 | 4.严肃追责。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安徽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 经办人 | |||
118 | 生殖保健服务证发放(一孩、二孩统一证件)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计生办经办人员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2、审查决定环节不按规定违规审查,徇私谋利。 | 高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 ||||
3、送达环节不及时 | 低 | 4.加强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登记程序或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
119 | 对强迫农民以资代劳的责令改正 | 3 | 1、对村民委员会违法筹资筹劳行为不予调查处理、不责令改正的; | 中 | 1、加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落实; | 分管领导 |
2、未责令及时退还违法收取的资金的; | 2、加强村务公开监督检查; | |||||
3、发现村委会成员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的。 | 3、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 |||||
4、及时调查处理违纪违规行为。 | ||||||
120 | 社区戒毒 | 3 | 1、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歧视戒毒人员的; | 中 | 1、建立社区戒毒帮教措施流程图,落实帮扶责任制度; | 工作人员分管领导 |
2、未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不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 | 2、建立帮教对象就业帮扶联席会议制度; | |||||
3、不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监督职责的行为。 | 3、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渎职行为依法调查处理。 | |||||
121 | 对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调查处理 | 3 | 检查风险:在检查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吃拿卡要。 | 中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工作人员分管领导 |
督办风险: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 中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工作人员分管领导 | |||
事后风险:不履行监督责任。 | 高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工作人员分管领导 | |||
122 | 预防精神障碍发生和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的组织开展 | 3 | 1、不履行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指导、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等职责; | 中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工作人员分管领导 |
2、扣留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的帮扶资金等腐败行为;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
3、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
123 | 协助开展所外就医的被收容教育人员的监督、考察、帮教 | 3 | 1、不依法履行日常监督、考察、帮教工作职责; | 中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工作人员分管领导 |
2、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
3、在监督、考察、帮教工作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
124 | 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监护能力但不履行监护责任行为的责令改正 | 3 | 1、不履行批评教育职责的; | 低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工作人员分管领导 |
2、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
3、工作中发生腐败行为。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
125 | 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不探视正在监管场所服刑或者接受收容教养的未成年人的责令改正 | 3 | 1、不履行批评教育职责的; | 低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工作人员分管领导 |
2、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
3、工作中发生腐败行为。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
126 | 加强大型宗教活动管理,保证安全 | 3 | 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利用权力寻租谋取私利,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宗教工作业务知识学习。 | 工作人员分管领导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管理中环节收受文化经营活动场所钱物,影响固定文化经营活动场所筹建的科学合理性。 | 中 | 3.严格按规定进行及时审查,对于相关申请给予明确的答复时限。 | 工作人员分管领导 | |||
在管理过程中违规收取费用或者向当事人暗示或直接提出谋私要求。 | 低 | 4.定期开展行政审批监督检查。 | 工作人员分管领导 | |||
127 | 对文化经营活动情况的监督管理 | 4 | 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利用权力寻租谋取私利,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宗教工作业务知识学习。 | 工作人员分管领导 |
监督检查环节故意设置障碍或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筹建,索要一定的好处。 | 中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工作人员分管领导 | |||
监督检查环节收受文化经营活动场所钱物,影响固定文化经营活动场所筹建的科学合理性。 | 中 | 3.严格按规定进行及时审查,对于相关申请给予明确的答复时限。 | 工作人员分管领导 | |||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违规收取费用或者向当事人暗示或直接提出谋私要求。 | 高 | 4.定期开展行政审批监督检查。 | 工作人员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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