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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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403-00367 组配分类: 其他权力目录和流程图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宁国市教体局2024年其他权力事项分表(含实施依据、条件、程序)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2 发布日期: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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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权力目录和流程图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宁国市教体局2024年其他权力事项分表(含实施依据、条件、程序)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2
发布日期: 2024-03-12
宁国市教体局2024年其他权力事项分表(含实施依据、条件、程序)
发布时间:2024-03-12 16:52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子项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备注
其他权力 受理教师申诉 《教师法》第三十九条: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教师提出的申诉。
2.调查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和2人以上的工作人员对申诉人的资格和申诉条件进行审查,做好相关审查记录。
3.处理责任:将调查情况报局办会议讨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审查结果对教师申诉做出处理决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行政处罚法 》第62条,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权力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 《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四号)第十三条:鼓励申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举办者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规定由政府予以补贴。 1、制定方案责任:在征求意见和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认定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按照认定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评审工作。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择优认定。
4、认定责任:按照方案程序进行最终认定。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对存在弄虚作假、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违反认定条件等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普惠性幼儿园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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