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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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28514469D/202405-00003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西津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开展学校食堂陪餐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10 发布日期: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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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西津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开展学校食堂陪餐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10
发布日期: 2024-05-10
【文字解读】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开展学校食堂陪餐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10 15:37 来源:西津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四个最严”,推进齐抓共管,持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水平,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根据宁国市食药安办《关于印发宁国市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十五条措施的通知》(宁食安办〔2024〕7号)精神,结合西津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研判及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由各村、社区统计报送辖区内学校分布统计表后,根据学校分布结果情况制定具体方案。2024年5月由城乡管理部完成草案起草,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并发布本方案。

三、工作目标
全力落实属地责任,让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包保干部 定期参与学校食堂陪餐活动, 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环境卫生状况、营养配餐、反对餐饮浪费等工作开展检查。


四、主要内容

陪餐人员应定期参与学校食堂陪餐活动,每季度至少1次收集师生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认真填写陪餐记录表并反馈到街道。

食安办要与学校及主管部门及时沟通,科学安排陪餐时间,及时提醒监管四员和包保干部开展学校食堂陪餐。

陪餐人员应及时将陪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校方反馈,督促学校及时整改;街道食安办应及时汇总陪餐信息反馈意见表,报市食药安办;重大安全隐患要立行上报、跟踪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并建立台账。

五、创新举措


突出信息宣传。留存开展学校陪餐的影像资料,及时总结相关信息,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媒体开展正面宣传,推广经验,营造氛围。

政策咨询部门:食安办

联系方式:4152155

解读人:程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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