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87M/202402-00085 | 组配分类: | 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名称: | 交通运输局2024年1月行政处罚结果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2-05 | 发布日期: | 2024-02-05 |
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87M/202402-00085 |
组配分类: | 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名称: | 交通运输局2024年1月行政处罚结果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2-05 |
发布日期: | 2024-02-05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执行情况 | 当前状态 | 公示期限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何进栋 | 身份证 | 342502********3119 | 皖宣宁交罚〔2024〕1000003号 |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实行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许可、车辆营运许可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许可制度 | 何进栋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案(车船号:蓝皖PH1156) |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经查询安徽省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当事人之前未受到过同种类型的行政处罚,参照《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准》,情节一般,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给予何进栋责令停止经营并处罚款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罚款伍仟元整 | 0.5 | 2024/01/09 | 2099/12/31 | 2025/01/09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11341702003256087M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 113400000029862801 | 341881 | |||||||||||||||||
宁国中畅运输有限公司 | 91341881MA2WFP8R1L | 吴静 | 皖宣宁交罚〔2024〕1000004号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 宁国中畅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PC5098)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 罚款 | 罚款叁仟元整 | 0.3 | 2024/01/09 | 2099/12/31 | 2025/01/09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11341702003256087M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 113400000029862801 | 341881 | |||||||||||||||||
王军 | 身份证 | 330523********5457 | 皖宣宁交罚〔2024〕1000005号 |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实行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许可、车辆营运许可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许可制度 | 王军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案(车船号:蓝浙ER013W) |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经查询安徽省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当事人之前未受到过同种类型的行政处罚,参照《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准》,情节一般,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给予王军责令停止经营并处罚款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罚款伍仟元整 | 0.5 | 2024/01/09 | 2099/12/31 | 2025/01/09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11341702003256087M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 113400000029862801 | 341881 | |||||||||||||||||
宣城市交投经开物流有限公司 | 91341800MA8PGWCPXR | 何青华 | 皖宣宁交罚〔2024〕100000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 宣城市交投经开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皖PC8403)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 | 罚款伍仟元整 | 0.5 | 2024/01/11 | 2099/12/31 | 2025/01/11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11341702003256087M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 113400000029862801 | 341881 | |||||||||||||||||
程家明 | 身份证 | 342524********3219 | 皖宣宁交罚〔2024〕1000007号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 程家明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车船号:绿皖PF67997)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经查询安徽省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当事人之前未受到过同种类型的行政处罚,参照《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给予程家明警告并处罚款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罚款叁仟元整 | 0.3 | 2024/01/15 | 2099/12/31 | 2025/01/15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11341702003256087M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 113400000029862801 | 341881 | |||||||||||||||||
祝诚浩 | 身份证 | 341881********4013 | 皖宣宁交罚〔2024〕100000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五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 | 祝诚浩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罚款 | 罚款壹万元整 | 1 | 2024/01/18 | 2099/12/31 | 2025/01/18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11341702003256087M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 113400000029862801 | 341881 | |||||||||||||||||
左自强 | 身份证 | 342502********2014 | 皖宣宁交罚〔2024〕1000010号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 左自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车船号:蓝皖P37D84)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经查询安徽省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当事人之前未受到过同种类型的行政处罚,参照《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给予左自强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罚款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罚款叁仟元整 | 0.3 | 2024/01/30 | 2099/12/31 | 2025/01/30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11341702003256087M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 113400000029862801 | 341881 | |||||||||||||||||
宁国市印贤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 91341881MA2UPYLT8D | 余盼 | 皖宣宁交简罚〔2024〕1000001号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宁国市印贤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车辆装载物掉落造成公路路面污染案(车船号:黄皖PC3568)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 | 罚款 | 罚款壹仟元整 | 0.1 | 2024/01/04 | 2099/12/31 | 2025/01/04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11341702003256087M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 113400000029862801 | 341881 | |||||||||||||||||
宁国市添耀运输有限公司 | 91341881MA2UY91R5M | 李冰 | 皖宣宁交简罚〔2024〕100000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 | 宁国市添耀运输有限公司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污染公路案(车船号:黄皖PC605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 | 罚款 | 罚款壹仟元整 | 0.1 | 2024/01/04 | 2099/12/31 | 2025/01/04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11341702003256087M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 113400000029862801 | 341881 | |||||||||||||||||
杨有为 | 身份证 | 342524********8216 | 皖宣宁交简罚〔2024〕1000009号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项 | 杨有为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案(车船号:蓝皖P81988)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七)项 | 罚款 | 罚款贰佰元整 | 0.02 | 2024/01/30 | 2099/12/31 | 2025/01/30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11341702003256087M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 113400000029862801 | 341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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