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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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436/202404-00090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胡乐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面向公众】关于《关于调整胡乐镇河(湖)长制工作领导组的通知》意见征集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3 发布日期: 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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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胡乐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面向公众】关于《关于调整胡乐镇河(湖)长制工作领导组的通知》意见征集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3
发布日期: 2024-04-13
【面向公众】关于《关于调整胡乐镇河(湖)长制工作领导组的通知》意见征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3 14:24 来源:胡乐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社会各界人士、各村及镇直机关单位:

确保各级河长制责任得到落实,提高水环境质量,改善水生态环境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调整胡乐镇河(湖)长制工作领导组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二)电子邮件:请将反馈意见发送至2490675685@qq.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关于调整胡乐镇河(湖)长制工作领导组的通知》反馈意见”字样。

(三)信函方式:请将反馈意见寄至胡乐镇人民政府,地址:宁国市胡乐镇鸿南路1号,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关于调整胡乐镇河(湖)长制工作领导组的通知》反馈意见”字样。

(四)电话方式:0563-4900001。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4日。




胡乐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3日



关于调整胡乐镇河(湖)长制工作领导组的通知(讨论稿)

各村,河(湖)长办成员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河(湖)长制工作领导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人员及分工通知如下:
组 长:李海燕(党委书记)
李泽锋(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迎辉(人大主席)
程辉(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李晨(党委委员、副镇长)
揭亚东(党委委员、副镇长)
胡佳敏(党委委员、副镇长)
徐博闻(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蔡欣倩(党委委员)

成 员:

王鹏(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李想(综合治理办公室(中心)主任)
项伟(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周雷震(财政管理办公室主任)
唐嘉阳(农业农村办公室(中心)主任)
方利琴(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杨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主持工作))
杨茹婷(社会事务办公室(中心)主任)
甜(生态文旅办公室主任)
吕龙文(胡乐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周勤(鸿门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陶春华(竹川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唐宝国(龙池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周成睦(霞乡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农办,唐嘉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倩为成员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宜。
2024年4月13日


抄送:市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调整胡乐镇河(湖)长制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讨论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目的

由于人事变动及工作分工的调整,部分人员已调离本镇或更换岗位,为 确保各级河长制责任得到落实,提高水环境质量,改善水生态环境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 ,制定了《 关于调整胡乐镇河(湖)长制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

二、起草过程和政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宁国市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关关于调整胡乐镇河(湖)长制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因人事变动,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河(湖)长制工作领导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人员及分工通知如下:
组 长:李海燕(党委书记)
李泽锋(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迎辉(人大主席)
程辉(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李晨(党委委员、副镇长)
揭亚东(党委委员、副镇长)
胡佳敏(党委委员、副镇长)
徐博闻(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蔡欣倩(党委委员)

成 员:

王鹏(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李想(综合治理办公室(中心)主任)
项伟(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周雷震(财政管理办公室主任)
唐嘉阳(农业农村办公室(中心)主任)
方利琴(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杨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主持工作))
杨茹婷(社会事务办公室(中心)主任)
甜(生态文旅办公室主任)
吕龙文(胡乐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周勤(鸿门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陶春华(竹川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唐宝国(龙池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周成睦(霞乡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农办,唐嘉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倩为成员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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