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街道工程、项目运营,根据项目承办单位提出资金用款申请及实际运营情况,进一步规范西津街道机关及所辖各村社区的限额以下工程及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流程,西津街道办事处综合保障部于2024年2月20日起草了《西津街道扶持粮食生产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供反馈意见: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22日。
二、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
1、在线留言:0563-4152182;
2、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西津街道综合保障部,来信请注明“《宁国市西津街道限额以下工程及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交易审批权限及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联系人:综合保障部部长 杨兴鹤
联系电话:0563-4152182
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22日
《宁国市西津街道限额以下工程及货物和服务项目交易审批权限及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一、限额标准、范围
1.工程项目采购60万元以下(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
2.与工程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30万元以下;
3.与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30万元以下;
4.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30万元以下;
5.限额以下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
6.村、社区使用财政资金采购由街道审批;
7.限额以上工程及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按照皖财购〔2023〕1127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审批权限及采购交易流程
(一)街道直属机构采购
1.工程项目
5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由采购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报请主要领导核准,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采购方式。
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由采购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核准,提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采购方式。
1万元以下,由采购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由主要领导直接审批或主要领导视情提交相关会议研究。采购部门按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包括直接发包采购方式。
2.与工程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及货物和服务类项目
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由采购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核准,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采购方式。
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由采购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核准,提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采购方式。
1万元以下,由采购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由主要领导直接审批或主要领导视情提交相关会议研究。采购部门按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包括直接发包采购方式。
(二)村、社区采购
1.工程项目
1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由采购的村、社区集体研究并按程序提出申请,经村、社区联系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核准,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采购方式。
10万元以下的,由采购的村、社区集体研究,经村、社区联系领导审核,确定采购方式。采购的村、社区按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包括直接发包采购方式。
2.与工程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及货物和服务类项目
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由采购的村、社区集体研究并按程序提出申请,经村、社区联系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核准,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采购方式。
10万元以下的,由采购的村、社区集体研究,经村、社区联系领导审核,确定采购方式。采购的村、社区按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包括直接发包采购方式。
(三)采购方式
1.限额以下工程及货物和服务项目按项目的实际需求确定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包括:邀请招标、询价、单一来源、直接发包等。
2.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在遇防汛、抢险救灾等应急突发事件时,须报街道主要领导同意,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3.徽采云平台电子卖场采购,按照皖财购〔2023〕1127号文件精神执行。
4.中介超市采购,按照宁中介办〔2023〕2号文件精神执行。中介服务项目(技术审查、评估、评价、检验、检测、设计、报告编制、监理等)费用超过10000元的必须在中介超市通过竞争方式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三、采购工作要求
1.项目审核
采购部门、村、社区对限额以下工程及货物和服务项目的采购交易全面实行事前审核,提高控制价编制质量,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预算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错项、漏项,最大程度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变更事项。对项目需委托代理的,要与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协议,明确双方职责。
2.项目监督管理
采购部门、村、社区应当及时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合同,对项目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及工程的现场管理负责,加强对工程变更、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的监管。
3.变更监管。工程变更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政策性、技术性、未知性等因素涉及工程价款增减的事项。工程变更参照宁政规〔2023〕12号文件执行。
街道:工程变更后的总金额不得超过限额标准。暂列金(或预留金、备用金)以外单次变更增加造价3万以下(含3万),或累计变更金额不超过合同价的10%(含10%),须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批准。
村、社区:工程量变更金额在合同价的5%以下,由村、社区集体研究决定;变更金额在合同价的5%--10%之间或增量达3万元以上的报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批准。一般增量不得超过工程总量的10%。
4.审计监理。凡工程造价(单次)达到5万元以上有工程质量要求的项目,必须进行审计;达到10万元以上有工程质量要求的项目,必须进行监理。
5.资料管理。采购资料实行一项目一档,从申请到验收,每一环节缺一不可,涉及的资料必须有相关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街道各部、中心采购资料完善后统一交由街道采购办。各村、社区采购资料完善后由各自单位负责做好登记保存归档。
本规程自2024年3月20日起执行,街道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程不一致的,以本规程为准。本规程由街道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保障街道工程、项目运营,根据项目承办单位提出资金用款申请及实际运营情况,进一步规范西津街道机关及所辖各村社区的限额以下工程及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流程,西津街道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4年1月29日,西津街道召开党工委会议,就西津街道项目资金采购工作进行了研究,并达成一致意见。综合保障部参考其他地区政策于2024年2月20日起草本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监督管理街道工程、项目运营,规范西津街道机关及所辖各村社区的限额以下工程及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流程,登记并保存归档各部、中心采购资料。
解读部门:综合保障部
解读人:综合保障部部长 杨兴鹤
联系电话:0563-4152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