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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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15Y/202401-0018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河沥溪街道 2024 年乱埋乱葬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0 发布日期: 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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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河沥溪街道 2024 年乱埋乱葬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0
发布日期: 2024-01-10
【文字解读】《河沥溪街道 2024 年乱埋乱葬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10 17:20 来源: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进一步加大殡葬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力争全年新增骨灰公墓集中安葬率达100%,生态节地安葬比例有所提升。结合我街道实际,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民务(2022年)8号《关于印发宁国市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和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029号《关于印发宁国市惠民殡葬实施细则的通知》以及民务字〔2016〕14号《宁国市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制定本工作方案,试行一年。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河沥溪街道在辖区殡葬工作严峻的形势下,10月开始着手起草《河沥溪街道2024年乱埋乱葬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多次召开民政工作人员座谈会,听取了市民政局、村社区的反馈意见,初步拟定本方案。在12月中旬经过党工委会议讨论通过《河沥溪街道2024年乱埋乱葬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促进全年新增骨灰公墓集中安葬率达100%。全面提高村级公墓管护水平,持续开展散葬旧坟存量综合整治,推进骨灰生态节地安葬和公墓集中安葬,深化殡葬领域移风易俗改革,

四、主要内容

乱埋乱葬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保障内容分为上级保障政策和本级配套政策,符合上级保障政策优先申请上级政策,不符合上级政策条件,符合本级配套政策的,可以享受本级配套政策。上级政策具体有:1、对自愿将辖区规划控制区域内确实有碍观瞻的旧坟迁移到经审批公墓内集中安葬的,按照单穴 1500 元、双穴 2000 元标准给予补助;另补贴起坟费 300 元/每棺;2、对公路、铁路、高速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旧坟,采取绿化、深埋处理的,给予 200 元/棺补助。3、具河沥溪街道户籍的城乡居民,在宁国殡仪馆火化并安葬在宁国市城乡公墓的,给予每棺1000元补贴。4、具有河沥溪街道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遗体火化后,骨灰采取水葬以及在城乡公墓内撒散、树葬、花葬、草坪葬、深埋等不留坟头、不单独立碑生态安葬方式的(树葬、花葬、草坪葬具体指将逝者的骨灰用可降解的骨灰盒或直接将骨灰散放在穴位中,地面栽花、种草或植树,不单独立碑),给予2000元/例奖励。第4项奖励和惠民殡葬基本补贴同时享受。

本级配套政具体有:1、新增骨灰安葬到公墓内,从火化之日起一个年度内对已建老墓自行拆除的,按照老墓单穴2000元、双穴3500元给予奖励,另补贴300元/棺起坟费。对于已建老坟中已安葬一棺,另一棺进入公墓的,老坟又暂不拆除的,不进行补贴。2、举报辖区内新建活人墓等乱埋乱葬行为,经查实的,并予以拆除完成的,给予举报人 500 元奖励。本级配套政策对于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建坟墓,一律不予以补贴,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解读机构:河沥溪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部

解读人:吴富炎

联系电话:4309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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