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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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405-0026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答复 文号: 宁卫健办〔2024〕27号
生成日期: 2024-05-23 发布日期: 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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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答复
文号: 宁卫健办〔2024〕27号
生成日期: 2024-05-23
发布日期: 2024-05-27
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27 15:58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蒋红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重点公共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建议根据我委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现状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要求在公共场所,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机场、车站、港口客运站、大型商场、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备AED。《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要求“推动机场、地铁站、火车站、公路(水路)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学校、景区、机关单位、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配置和使用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等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2021年,国家卫健委印发《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2024年4月,安徽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安徽省红十字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配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适用范围、规划配置、安装要求等,为落实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提供了参照。

  目前全省AED项目的推进正在不断探索中,制约其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一是由于AED在我国属于三类医疗器械,在紧急现场救护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二是对使用者的培训、对设备的管理维护需要专业队伍做支撑,设备的安装需要公共场所业主的配合与支持。三是AED设备价格不菲,需要专项资金的持续支持或社会各界的捐助。四是社会大众对AED设备的认知和良好的社会氛围是在公共场所配置使用AED的重要条件。

  二、我市AED配置情况

  (一)2020年我委通过积极争取,市财政局拨付专项资金28万元,为基层医疗机构统一采购14台便携式AED。已于2021年配发至6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津街道、南山街道、河沥溪街道、汪溪街道、竹峰街道、天湖街道),8家乡镇卫生院(中溪镇、霞西镇、胡乐镇、梅林镇、万家乡、青龙乡、方塘乡、南极乡)。该批14台便携式AED作为基层医疗机构急救医疗设备,仅供专业医护人员使用。

  (二)我委一直重视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结合2022-2024国家卫生城市现场评估,鼓励市直各单位在公共场所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截至目前,已在全市公共场所配置AED 10台(其中教体系统分别在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宁国中学高中部、三津中学高中部;青龙湾管委会在青龙湾景区;宁国市卫健委在健康大楼一楼;市住建局在奥林匹克体育场和环西津河绿道;2023年底,市卫健委采购了3台AED,将结合高铁南站建设及客运站整体搬迁现状,拟合理布局投放在主要交通枢纽、大型商超和城市广场等人员聚积场所)。各采购单位对各投放点管理人员进行AED使用及心肺复苏操作(CPR)培训,落实设备管理措施,全市公共场所AED配置工作起步良好。但因财政投入困难、购置设备均由各单位自筹资金解决,采购数量有限,目前重点公共场所AED的配置数量和配置密度很小,离发达地区还有较明显差距。

  三、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在我市公共场所普及AED,需要多部门的支持与配合,需要政府在资金等方面的投入,更需要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有效保障。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和意见,做好如下工作:

  (一)关于“政府主导,增加财政投入,制定政策”。一是我委将积极与财政沟通,协调财政经费保障,争取专项资金投入。二是鼓励各单位自主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三是与红十字会等相关单位对接,鼓励爱心企业、慈善基金、社会各界采取募集形式捐赠,积极参与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备工作。按照国家配置指南,结合实际在重点公共场所分布实施、逐步配置到位。

  (二)关于“相关部门做好公共场所AED的规划及布局”。我委将组织专家为本市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提供技术支持,结合现有的医疗资源和院内AED配置水平,按照科学规划、注重实效的原则,优先保障重点公共场所,加大配置密度。其中,优先在人口流动量大、意外发生率高、环境相对封闭或发生意外后短时间内无法获得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

  (三)关于“加强宣传,推广普及使用AED,形成有步步骤的培训计划”。AED仅适用于发生致命性心律失常患者,启用该设备的前提是正确识别此类患者。此外,对于心跳骤停超过几分钟,尤其是没有及时行心肺复苏(CPR)的患者,AED的抢救成功率大大降低。针对现阶段我市城乡居民急救知识储备不足的情况,我委将持续推进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心肺复苏(CPR)、AED设备使用的宣传和培训。同时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传播能量,在全社会营造积极学习急救技能的浓厚氛围。

  (四)关于“落实责任,建立监管体系”。我委将与相关部门一起,加强落实AED设备管理责任和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巡检排除故障,保障设备24小时处于正常备用状态,不断提高设备利用效率和公众自救能力,努力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院前急救体系和“五大中心”建设加强宣传及培训,及时发布AED配置地图,普及AED使用方法,让群众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用最短时间找到设备实施急救。

  四、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落实,加大急救常识的推广和普及,提升公众急救知识和技能水平,形成全社会支持急救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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