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406-00048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精力模具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13 发布日期: 2024-06-13
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406-00048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精力模具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13
发布日期: 2024-06-13
宁国市精力模具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6-13 00:00 来源: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皖宣环﹝宁﹞罚﹝2024﹞21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该公司中频炉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集气罩未放置在炉体上方中频炉配套的除尘器未开启烟气直排外环境。
处罚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国市精力模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81MA2WBGDR72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金**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拾捌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6-13
处罚机关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地方编码 341881
备注
公示期限 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