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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436/202406-00045 组配分类: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发布机构: 胡乐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分配标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25 发布日期: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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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发布机构: 胡乐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分配标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25
发布日期: 2024-06-25
【分配标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标准
发布时间:2024-06-25 10:38 来源:胡乐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分配标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坚持专账核算、专账管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竣工后,由乡镇(街道)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市综改办对项目复验后,根据项目审计结果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街道)。奖补资金拨付实行乡镇报账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乡镇(街道)财政所(分局)凭项目施工合同、验收表、审计报告及发票等相关资料,按照报账制的相关规定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形成的村集体资产,乡镇要及时督促村级财务入账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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