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乐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 财政专项资金> 管理和使用情况>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436/202406-00071 组配分类: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胡乐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来源和奖扶金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20 发布日期: 2024-06-20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436/202406-00071
组配分类: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胡乐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来源和奖扶金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20
发布日期: 2024-06-20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来源和奖扶金标准
发布时间:2024-06-20 14:36 来源:胡乐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政策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

二、补贴对象:对女方年满49周岁,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对象到人;

三、市、县级补贴标准:子女伤残9240元/人/年、子女死亡11520元/人/年;

四、申领流程:个人申报、村乡县三级审核确认,每年2月底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五、咨询方式:胡乐镇社事办 0563-490000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