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政策解读> 其他解读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2407-00009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宁国市加快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03 发布日期: 2024-07-03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2407-00009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宁国市加快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03
发布日期: 2024-07-03
关于《宁国市加快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03 11:00 来源: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起草背景及制定意义

起草背景: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构建域内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全省各地竞相修订出台了上市奖扶政策。为积极抢抓当前注册制改革及北交所扩容等资本市场改革机遇,激励、引导更多优质拟上市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切实减轻企业上市财务负担,我局就宁政规〔20231号文件中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宁国市加快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修订)(讨论稿)》

制定意义:激励、引导更多优质拟上市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切实减轻企业上市财务负担健全完善宁国县域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二、总体考虑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构建域内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激励、引导更多优质拟上市企业加快上市步伐。

三、起草依据

1、宣城市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三地一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宣政办〔202120号)

2、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奖补办法的通知(皖财金〔20221192号)

四、起草过程

1.召开座谈会:20244月,我局向科技局、经信局、人社局等17个单位发征求意见函,17个单位均表示无意见。

2.513日,征求相关上市后备企业,企业表示无意见。

3.市政府领导审阅:2024618日,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阅,初步同意修改意见。

五、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5年末,全市新增直接融资150亿元,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及进入上市辅导期企业6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5家,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10家以上,分层次后备梯队达50家以上,打造“10+10+150+X”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新格局。

、主要内容

(一)加大企业上市挂牌政策支持。

1.支持企业在沪深交易所和境外上市。对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分阶段给予2000万元奖励(企业完成上市前规范性股改及工商注册后奖励100万元;企业报辅导备案受理奖励1000万元;企业报会报所受理奖励800万元;企业成功上市后奖励100万元)。对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指美国纽交所、纳斯达克、港交所主板)成功上市,参照境内上市流程分阶段给予1000万元奖励

2.支持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和北交所上市。对企业完成规范性股改并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一次性奖励200万元;直接在新三板创新层成功挂牌,一次性奖励250万元。企业由新三板基础层晋层至创新层,奖励50万元;对由新三板创新层成功报北交所上市的,分阶段给予1400万元奖励(企业报辅导备案受理奖励700万元;企业报所受理奖励600万元;企业成功上市后奖励100万元)。

3.给予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引导银行、证券、担保及相关机构加强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对接,引导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对新三板挂牌及报省证监局辅导备案企业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报省证监局辅导备案企业自辅导备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因上市增加资金成本,需在本市银行机构新发生的流动资金贷款(企业生产经营等发生的贷款除外),给予一年期100%的贷款贴息。

4.支持企业在省股交中心挂牌股改。对未股改企业在省股交中心各板块挂牌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经规范性股改后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已在省股交中心科技创新板、农业板、文旅板、中医药板、专精特新板及其他基础板块挂牌的,经股改后转板(晋层)的,一次性再奖励10万元。

5.激励已挂牌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对已在新三板或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成功在沪深北交易所、境外证券交易所(指美国纽交所、纳斯达克、港交所主板)上市的,按上市鼓励政策全额享受奖励。对已在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按新三板挂牌奖励政策全额享受奖励。

(二)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

6.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对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且再融资成功3年内,企业使用融资规模70%以上的资金用于本地项目(流动资金除外)的企业,项目实质性开工建设后,按照项目投资额的1‰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奖励,单户企业奖励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7.鼓励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对非上市民营企业首次在沪深北交易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新三板市场、省股交中心实现直接融资或者直接获得已备案投资基金首笔投资的,按实际融资额的2%,单户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予以奖励。

8.引导企业运用新型融资工具。对首次成功发行双创债、各类绿色债券的民营企业,再按实际融资额的0.5%,单户企业额外奖补规模不超过50万元予以奖励。对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新型融资品种,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商相关部门后比照执行。

(三)优化上市挂牌服务环境。

9.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引导银行、证券、担保及相关机构加强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对接,引导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对已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及报省证监局辅导备案企业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企业股改、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确权、税费缴纳、股权纠纷治理、知识产权办理、证照补办、证明开具和行政处罚整改等问题,以及上市前生产经营中需要规范其他各类问题,各属地政府及相关园区应依法及时帮助解决其中如涉及跨地域、重大特殊性问题,由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工作协调会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予以解决。

10.做好各项涉企服务。对于上市挂牌后备库内企业在申报各类政策奖补和资质认定时,发改委、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及其他有关市直部门应开辟绿色办理通道;后备库内企业在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时,发改委、数据资源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应急局、林业发展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应高效做好项目立项、用地、安评、环评等要素保障服务,并及时办理各类相关手续。鼓励中介机构辅导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对成功辅导企业在沪深北交易所上市的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3类中介机构核心团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5万元奖励。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