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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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407-00015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社会组织】关于开展 2024 年宁国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文号: 民办〔2024〕48 号
生成日期: 2024-07-01 发布日期: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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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社会组织】关于开展 2024 年宁国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文号: 民办〔2024〕48 号
生成日期: 2024-07-01
发布日期: 2024-07-01
【社会组织】关于开展 2024 年宁国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1 15:53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 39 号)、《安徽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宣城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决定开展 2024 年宁国市社会组织 等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在市民政局成立登记满2个年度且年检合格。

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

(一)未参加 2023 年度检查;

(二)2023 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 2 年基本合格;

(三)2023 年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四)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五)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了严重背离章程宗旨 的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负面影响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已 经完成实地考察和初评的,取消初评成绩,不予评估。

二、评估内容

本次社会组织评估类型分为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 非企业单位)两类,其中社会团体包括行业性、学术性、专业类、 联合性四类,评估指标及评估细则主要包括党建工作、基础条件、 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内容。

三、评估等级及结果运用

社会组织评估采用 1000 分制,评估结果设 5 个等级。 由高 至低依次为:

(一)AAAAA(5A)级,得分在 950 分(含) 以上;

(二)AAAA(4A)级,得分在 900 分(含)以上 950 分以 下;

(三)AAA(3A)级,得分在 800(含)分以上 900 分以下;

(四)AA(2A)级,得分在 700(含)分以上 800 分以下;

(五)A(1A)级,得分在 600(含)分以上 700 分以下。 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实施动态管理,等级有效期为 5 年。获得3A 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 获得政府购买服务、获得政府奖励,慈善组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四、评估机构

按照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机制的要求,市民政局负责全市社会组织的评估审核、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本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采用第三方独立评估,评估机构依据评估管理办法独立评审,并提供独立评估意见。社会组织评估不向参评组织收取评估费用。

五、评估工作时间安排

(一)宣传与评估讲解阶段。7 月 5 日前通过发文、工作群、电话通知等方式面向社会组织宣传本次评估工作。组织评估指标讲解会,面向潜在参评单位宣传评估价值、讲解评估要求、解释评估指标。

(二) 自我评价与申报阶段。7 月 26 日前有意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填报《2024 年宁国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对照评估指标(评估评分表),准备申报材料,进行自评,并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两份),报送市民政局进行审核。

(三)实地考察与初评阶段。7 月 27 日- 8 月 16 日,第三方 评估组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编写初评情况报告,并提出评估等级意见。

(四)审议与公示阶段。8 月 23 日前,市民政局对初评情 况报告及等级意见进行审议审核,形成评估等级终审结论,并向社会公示。

六、评估材料

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自评表、评估指标等相关材料见附件,同时请加入“社会组织2024 年评估工作群”。

七、工作要求

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改进政府管理模式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社会组织 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十分重要。

(一)请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积极动员,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督促所主管(指导)的社会组织积极参加本次评估工作。

(二)此次评估工作分类型选取一定比例择优进行评估。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应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按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积极参加评估。

(三)各社会组织要以评估为契机,促进自身规范管理,健康发展,争取优等资质条件,适应国家、省、市、区关于社会组管理创新和政府转移职能、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方针、政策, 更好地服务宁国市经济社会建设。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一力

联系电话:0563-4024558

附件:1.安徽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及评分细则

2. 宁国市社会组织评估材料目录

3. 宁国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

4. 宁国市社会组织评估各类评价调查表

宁国市民政局

2024 年 7 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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