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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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74T/202403-00206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万家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万家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文号: 万政【2024】47号
生成日期: 2024-03-27 发布日期: 2024-03-28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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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万家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万家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文号: 万政【2024】47号
生成日期: 2024-03-27
发布日期: 2024-03-28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万家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8 16:00 来源:万家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乡直各单位:

根据《宁国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宁安〔20242号)文件精神,经乡安委会同意,现将《万家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各村、乡直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统筹,及时将重大工作完成情况和阶段性工作进展报乡应急办(联系人:舒玲玉,电话:18395570565).


万家乡人民政府

2024327

(此件公开发布)

万家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家、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任务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乡各单位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更加牢固,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牢固,责任更加明晰,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更加主动;重点行业领域健全完善“一件事”由乡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压减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力争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在重大节日、活动、会议等重要时间节点,以乡安委会名义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对各村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属地管理单位开展督导。聚焦阶段性重点任务、重点行业专项治理、重点时段突出问题,强化全过程督促指导,着力帮助找准安全生产领域源头性、根本性问题。

2.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生产季度分析评议指挥棒作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自觉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

3.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履行行业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组织人事、干部考核、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产业政策、安全投入、科技装备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4.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组织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业务部门负责人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一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一次)。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5.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在全乡推广、学习、使用,形成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结合实际,全覆盖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6.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风险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本地消防安全风险,每年开展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紧盯高层建筑、医院等,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和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单位,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督促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

7.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治理。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组织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安全宣传,开展企业、餐饮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8.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持续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油气储存场所安全评估。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9.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共享机制。严格落实典型和严重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制度,倒查道路交通安全各相关环节存在的问题漏洞。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安全性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重中型货车、面包车、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综合应用各类监控数据,依法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深化货车非法改装、规范行车专项整治,健全货车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

10.深化工贸安全专项治理。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淘汰、改造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推动粉尘涉爆企业采用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工艺,建材企业搬运码垛、清仓清库、投料装车、高温窑炉等安全风险较高的岗位“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11.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校园安全、民政机构安全、农林渔业安全、文化旅游场所安全、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林业安全、粮油储备安全、电力安全、邮政快递安全等专项治理。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2.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13.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14.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按照《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5.落实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非煤矿山、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16.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7.推动危化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优化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将特种作业人员纳入国家“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18.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19.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0.学习先进安全管理体系经验做法,聚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推进小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

21.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2.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23.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24.综合统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25.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推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底前,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6.全面推进“案例教育法”,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持续开展消防案例“敲门行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运用“案例教育法”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27.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三、进度安排

20241月至2026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前)。印发万家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5月至202512月)。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八大行动”,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有关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乡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全面规范并建立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理论学习内容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乡政府将成立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治本攻坚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要统筹做好全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制定并实施辖区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三)加强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合理安排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相关经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四)完善制度规范。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五)强化正向激励。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利用好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在有关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六)强化考核督查。乡政府将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督查重点,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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