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抓好粮食和油料生产工作,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330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132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宁国市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二、制定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随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和疫情的持续肆虐,要做好长期应对,必须扎实构建农业新发展格局,全面夯实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部署安排,我市研究制定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并推进实施,从粮食生产发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动物疫病防控、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等方面引导、支持、促进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对加速我市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全面深入推进有着重要意义。
三、起草过程
根据省相关文件要求,由市农业农村局5月份组织项目各相关单位认真开展调研、谋划工作,起草《宁国市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讨论稿)》。6月6日,农业农村局组织局办公室、项目管理科、科教信息科、种植业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召开了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讨论稿)审查会,听取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及专家的审查意见及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宁国市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审议稿)》。《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审议稿)》经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后,于6月20日提请农业农村局党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当日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行文报备。
四、主要框架内容
宁国市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总体实施方案主要框架内容包括:
(一)资金规模:明确宁国市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总体资金规模及重点安排支持方向。
(二)总体任务:明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330号)文件下达宁国市的17项清单任务。
(三)总体绩效目标:明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330号)文件下达宁国市的41个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专项总体绩效目标。
(四)实施安排:部署安排了11个项目,其中奖补类6个[普惠类: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支持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及小麦赤霉病防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奖补。特惠类:种质资源保护、支持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工作经费类2个[高素质农民培育、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类3个[粮食生产发展专项、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管理、动物防疫]。特惠类奖补项目实施中采取竞争立项方式,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选定走政府采购审批程序。项目基本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安排资金、实施单位(归口指导实施单位)、实施内容与规模、实施期限、支持对象、奖补标准、申报条件及程序、实施安排(包括资金支出安排)、具体绩效目标。总体方案明确了项目实施要求及监管要求。
五、具体内容相关解释
(一)宁国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主要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开展培育工作,重点提升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综合素质素养,推进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项目组织实施5个专项行动: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专题培训行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育行动;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集中培训行动;农民综合素养整村推进行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行动。每个专项行动开展都安排有具体技术业务指导责任单位。报名参加培育人员要注意遴选条件、不同类型人员的培育要求、遴选程序。各类培育对象当年不重复,此前参训过的学员可以在本年度继续参加不同类型、不同层级或知识更新类培育。项目相关咨询电话:0563-4021193(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科)。
(二)为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建设“千亿 斤江淮粮仓”,促进我省粮油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2024年省财政安排资金在全省开展25个省市县三级共建优质专用粮油指挥田、125个精耕细作示范点和687个苗情监测点建设工作。宁国市港口镇吴成山家庭农场和宁墩镇杨家海家庭农场于2023年12月通过审核进入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精耕细作示范点名录。宁国市2024年粮食生产发展专项安排支持港口镇吴成山家庭农场和宁墩镇杨家海家庭农场具体实施2024年精耕细作示范点建设。
(三)宁国市2024年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管理项目中受污染的安全利用类耕地34个监测点承担着安全利用效果评估监测任务,样品采集、检测、安全利用效果评估工作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承担开展。我市为2024年全省2个开展农田废弃物回收处理示范县建设县市之一,目标是打造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农田废弃物回收处理示范县,发挥长效辐射带动作用。
(四)宁国市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补贴范围覆盖粮油、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并优先补贴。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还将引导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加大对丘陵山区特色产业所需机具的支持力度。各类补贴农机具品牌、型号可以进入皖事通搜素“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查询,或拨打农机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63-4034273进行咨询。补贴办理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程序,各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都设有农机购置补贴受理点。
(五)宁国市2024年省级财政支持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主要是支持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引导提升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能力,建设标准参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2﹞39号)执行;加大支持推广水稻机械化育秧、插秧、植保技术,对水稻种植环节机械化作业给予补贴,提升水稻育插秧及高效机械化植保服务能力。
(六)宁国市2024年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奖补项目主要支持对象为本市内单季从事水稻生产300亩以上的实际种粮者,同时要求发展优质专用水稻,对水稻单产水平有高出全市水稻平均单产水平不低于10个百分点的要求。实行差别化补贴的依据是当年水稻单产水平,经营主体当年水稻单产水平是通过抽样测产确定的,不同水平享受不同的奖补标准。为鼓励开发撂荒田或利用找回耕地扩大水稻种植面积,对实际增加面积部分实施补贴,最高不超过200元/亩。
六、保障措施
1、精心组织,充分谋划。各单位在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下,认真开展调研、谋划工作,经部门研究、局分管领导审阅、专家审查、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确定项目总体方案,力求方案精准,切合实际。
2、严格管理,注重绩效。严格执行省农业农村厅“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使用,按要求完成清单任务并及时开展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3、信息公开,广泛监督。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公开实施方案,按程序做好项目实施环节、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公开公示工作,多渠道多方式宣传相关政策,广泛按受社会监督。
七、其它
由于此大专项涉及11个子项目内容,各子项目具体实施工作因产业、时节、受益对象群体要求不同,以及省厅下达具体执行文件时间不同,导致各子项目启动时间不同,部分子项目在总体实施方案对省厅报备前已经党委会研究,印发通知启动实施。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李顺
咨询电话:0563-4015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