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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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00Q/202404-00115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中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面向部门与公众意见征集】关于印发《中溪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意见征集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5 发布日期: 2024-04-05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00Q/202404-00115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中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面向部门与公众意见征集】关于印发《中溪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意见征集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5
发布日期: 2024-04-05
【面向部门与公众意见征集】关于印发《中溪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意见征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5 08:16 来源:中溪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辖区内民众: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镇2024年度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由镇社事办牵头制定了《中溪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请各村、辖区内民众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455日下午下班前反馈至镇社事办。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445日至202455日。

二、在线留言:0563-4674001。

三、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

1、信函方式:请将反馈意见寄至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地址: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邮编242343。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中溪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2、电子邮件:请将反馈意见发送至523637313@qq.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中溪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1、中溪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中溪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中溪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要求,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以更强烈的责任心,更大的力度,切实抓好防溺水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坚决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失职追责、积极预防、依法处置”的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防溺水工作各项制度,压实属地、部门、单位监管责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镇村为主、联防联控”的防范工作机制,增强防溺水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切实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努力构建齐抓共管防溺水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安全防范制度,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让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监督和管理学生的人身安全。

长:戴曹君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胡党委副书记

长:汪晓虎党委副书记

叶卫珍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副镇长

党委委员、副镇长

熊华炜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晨馨党委委员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王雪临人大副主席

员:程世达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王雨笛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张辉林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主任

申长娥生态文旅办公室主任

苏国涛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黄照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严自强自然资源规划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谢宏文中田村党委书记

汪光红中田村主任

黄文通狮桥村党委书记、主任

汪忠刚夏林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何保健凤凰村党委书记、主任

冯平亮中溪村党委书记、主任

乔汝建石口村党委书记、主任

中溪中学校长

中溪中心小学校长

妇联主席

车君倩团委书记

领导组下设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办公室,王雪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程世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防溺水工作调度、协调,程泽涵、徐诚、王浩、章祝清、陆军、盛慧咏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相关措施落实等工作

、责任体系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一)社会事务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做好全镇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全面处理防溺水工作办公室各项事务;负责对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实行包保责任制,建立包保工作台账。

(二)辖区学校。持续抓好防溺水宣传安全教育,层层落实防溺水教育责任,把防溺水安全纳入校会、班会等重要内容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家校沟通联系,督促家长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学生在校期间防溺水的主体教育责任。

(三)公安派出所。把防溺水工作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内容,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溺水事故引起的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加强青少年儿童溺水的现场处置,警车可适当配备救生衣和长绳。

(四)综合执法大队。充分发挥应急管理统筹协调作用,并督促相关部门完善非煤矿山、尾矿库及涉水危险生产区域的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协助和指导溺水事件救助工作。强化应急准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提升救援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高效开展救援工作。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责分工,指导各村做好水库及河道安全警示工作,并督促做好水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辖区内的不安全水域,要建立隐患排查与整治台账,督促相关单位设置醒目的永久性安全警示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等,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人。负责督促村巡查队伍在关键时期、重点水域进行不间断巡查,组织好劝导劝阻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六)党政办公室。充分发挥好网格化管理体系,通过联村包片、包网格等形式进行责任包保。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等防溺水安全教育。

(七)综合治理办公室。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内容,配合推动防溺水工作,参与检查指导,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村实施整治。

(八)自然资源规划所。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管理,督促对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要立即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九)生态文旅办公室。负责辖区各类景区防溺水工作,督促辖区旅游景区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安全设施,开展巡查防范。同时负责防溺水期间应急广播常态化宣传。

(十)团委。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安全教育,增强青少年儿童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十一)妇联。依托儿童之家、妇女之家等服务阵地,面向广大家庭和儿童、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十二)卫生院。负责做好防溺水安全急救知识的普及和宣传,负责溺水事故应急抢救器具的储备,第一时间参与溺水事故的救援。

(十三)水域经营管理主体。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水域经营管理主体在承包经营管理的水域的同时承担该水域的防溺水任务,做好各自水域的防溺水宣传劝导和安全设施的完善。5月上旬至10月上旬负责所属水域看管,在午休、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暑期等重点时段进行巡查并完善相关记录。

(十四)村委会。要高度重视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根据镇防溺水工作方案,及时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巡查,排查溺水安全隐患。成立防溺水巡查救援队伍,开展日常巡查看护、专门人员值守,对不幸溺水人员及时救助。利用宣传栏、文化墙及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建立村干部包组的工作机制,将不安全水域监管分片分块包保到人,紧盯重点危险水域,加强巡视,及时防范。积极推进实行防溺水“网格化”管理,以村为大网格、村民小组为中网格、网格员管理区域为小网格,以网格为单元,将监管职责分解到每一个网格单位,将监管任务明确落实到具体的个人,确保监管不留死角。

、工作重点

(一)持续加大宣传教育。要认真落实防溺水“十个一”要求,突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力度和频率,学校师生防溺水“六不”知晓率要达100%;坚决做到每天上、下午放学前1分钟,周末放假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高、中考以后每天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醒。各有关部门从即日起通过广播、公共电子屏、农村大喇叭、横幅标语等形式开展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的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营造浓厚的全社会防溺水氛围。要及时在高温、暴雨等恶劣天气,对青少年儿童进行预警提醒。

(二)加强水域管理。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排查,明确山塘、水库、湖泊、河流、人工湖、工地矿坑、尾矿库、旅游景点、建筑工地的水域权属及责任人,分类建立台账;完成所有危险水域防护栏、警示标志、必要的长竹竿、救生圈等设施设备配备工作。

(三)推动安全隐患清零。坚持把“隐患”当“事故”来看待,组织开展防溺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清单”闭环式管理制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所有安全隐患的整改到位。并将排查到的危险区域及时告知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家长进行防范,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重点水域巡查巡防。各村要建立三级包保责任体系,建立水域巡查制度,每个隐患点要确定一名村级包保责任人,在学生上、下学,节假日,暑假期间等重点时段开展不间断巡查巡防,建立巡查台账。加强重点水域、河流、湖泊的巡查工作,发现涉水青少年儿童及时进行制止并加强安全教育。

(五)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由综合执法大队牵头,以村为单位,组建民兵、村干部、志愿者等为主的应急救援队伍。公安部门牵头,进一步完善溺水事故救援工作预案、治安秩序维护工作预案、调查工作预案;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建立溺水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加强救援演练,把握黄金救援时间,确保发生事件第一时间开展救援。

(六)建立包保责任制。水域的权属主体,要确定安全责任人员,负责重点时段巡逻、警示标志维护及防溺水社会宣传。镇联村领导包保村,镇村干部包保组,包保对象明确到具体水域、重点人群。

(七)实行日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部门确定专人每天下午16:00前报送防溺水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一周内工作开展情况以条目式报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办公室,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办公室牵头做好对上报告。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发生突发紧急事件后20分钟内完成电话报告、40分钟内完成信息书面报送,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情况,不得瞒报、误报、虚报或者拖延不报,确保信息报送标准一致。

(八)加强督查暗访。防溺水工作办公室要坚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为目的,会同镇纪委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座谈、查阅文件资料等方式对各部门落实防溺水工作开展督查暗访;对存在的问题要通过交办单形式进行交办,限期整改到位。

(九)强化责任落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尽责免责、失职追责”的原则,逐级压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从即日起,凡是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一律倒查原因。对防溺水工作不落实、宣传教育不到位、水域管控存在漏洞、家长监护管理不尽职等导致溺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5月7日)。制定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辖区防溺水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7日10月15日)。各村、各部门多渠道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工作氛围;加强学校防溺水和救援教育,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科学研判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的对策措施;压实部门责任,凝聚起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各村各部门梳理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形成防溺水工作总结,于10月31日前报送防溺水工作办公室,联系人程泽涵。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进一步树立学生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围绕青少年儿童零溺水死亡目标,建立并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重点问题和应对举措,部署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互通信息,及时准确。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应急信息的报送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坚决杜绝信息迟报、漏报、瞒报。各成员单位要落实专门人员负责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做好相关信息的沟通联系。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具体落实责任要求,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办公室,不定期派出人员对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形成长效机制。

中溪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皖学安函20234号)等文件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确保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青少年儿童溺水风险结合中溪镇实际,出台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扎实推进防溺水工作,可以提高辖区内青少年儿童的安全意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悲剧的发生,同时,通过建立应急机制,确保事故发生时及时救援、避免伤亡。

三、研判起草过程

5月至10月通常是汛期,且天气炎热是溺水事件高发时段,溪流、河塘、坑坝、水库等危险水域易发生溺水事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由社事办牵头,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农办等多部门研究,对《方案》讨论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对本草案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

四、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分管负责同志协调落实,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辖区内辖区山塘、水库、河流、水(池)塘的管理。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应急广播、新媒体等平台,积极发挥网格员作用,推动防溺水宣传进校、进村、进户,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三是加强水域管理,明确水域权责主体和责任人员,严格落实防护设施配置,做到安全警示到位、隔离防护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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