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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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20032569337/202407-0001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亮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09 发布日期: 2024-07-09
索引号: 11341702020032569337/202407-0001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亮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09
发布日期: 2024-07-09
安徽亮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7-09 00:00 来源: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4﹞第80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2024年6月7日我局接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违法线索移送函:安徽亮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振宁路振宁花园高考期间(2024年6月7日6时至8时)违反规定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该行为已违反了《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九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 《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安徽亮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734943489J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阮*
处罚结果 2024年6月7日,我局接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违法线索移送函:安徽亮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振宁路振宁花园高考期间(2024年6月7日6时至8时)违反规定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该行为已违反了《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九项之规定,根据《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责令安徽亮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纠正违法行为并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一万元整(¥10000.00)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7-09
处罚机关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方编码 341881
备注
公示期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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