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烟处[2024]第45号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储存、销售无烟草专卖防伪标识卷烟、雪茄烟 |
罚款 |
没收非法财物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储存、销售无烟草专卖防伪标识卷烟、雪茄烟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二十八条 |
郭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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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502****222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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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当事人储存、销售无烟草专卖防伪标识的卷烟、雪茄烟:红双喜(硬)40条、利群(软蓝)32条、黄金叶(金丝路)75条、南京(紫树)9条、牡丹(飞马)7条、利群(山外山)新版16条、利群(楼外楼)7条、中南海(典8)8条、天子(中支)46条、冬虫夏草(双中支)5条、黄金叶(商鼎)4条、都宝(悠酷中支)16条、好猫(招财猫1600)17条、泰山(好好学习)5条、南京(十二钗薄荷)6条、金桥(冰爆)7条、金圣(青瓷)13条、利群(软红长嘴)16条、555(金锐)2条、中南海(典5)4条、南京(炫赫门炫彩)4条、贵烟(跨越)5条、云烟(神秘花园)3条、长白山(蓝尚)3条、贵烟(萃)19条、天子(金)3条、利群(新版)140条、利群(长嘴)硬盒6条、娇子(X)15条、合计29个品种533条,货值金额96845.00元。2、处以当事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63210.00元的10%罚款,计人民币6321.00元。 |
2024/07/17 |
宁国市烟草专卖局 |
已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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