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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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6475761XE/202407-00039 组配分类: 通知通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2024年7月宁国市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25 发布日期: 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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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通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2024年7月宁国市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25
发布日期: 2024-07-25
2024年7月宁国市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4-07-25 17:00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填报单位: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填报日期:2024-7-25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宁农(农药) 罚〔 2024 〕1号

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案

宁国市忠元农资服务部

/

仰某某

当事人在持有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为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的情况下,采购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67号规定应定点经营的韩氏®0.005%溴敌隆饵剂农药600袋,以2元/袋的价格进行销售,截止2024年3月19人被被执法人员在当事人营业场所现场发现时共计查获涉案农药226袋,当事人已销售涉案农药374袋违法所得人民币748元,涉案货值1200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行为

1、没收违法经营的226袋农药、货值金额人民币452.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48.00元

3、罚款人民币6000.00元。

依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和农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四、农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序号10)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在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款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4年4月26日










本案于2024年7月17日结案

2

宁农(农药) 罚〔 2024 〕2号

采购、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案

宁国市农利特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吴某

宁国市农利特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采购安格诺®8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农药50袋,截止2024年4月1日被执法人员在当事人营业场所现场发现未售完的该批农药6袋,该6袋农药无生产日期及批号。当事人以2.00元人民币的价格已售出该批农药44袋,违法所得人民币88元,违法经营的农药涉案货值金额总计为人民币100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采购、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行为。

1、没收违法经营的6袋农药、货值金额人民币12.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8.00元

3、罚款人民币5000.00元。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和农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四、农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序号16)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在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款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4年5月27日










本案于2024年7月17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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