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歌舞娱乐场所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公示(宁国市乐威娱乐有限公司)
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07月25日受理宁国市乐威娱乐有限公司提出的从事歌舞娱乐场所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自2024年7月25日起到2024年08月07日止。
申 请 人:宁国市乐威娱乐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津河西路8号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场所
变更项目 |
原核准事项 |
申请变更事项 |
性别 |
籍 贯 |
法定代表人 |
余龙文 |
湛 伟 |
男 |
安徽宁国 |
主要负责人 |
余龙文 |
湛 伟 |
男 |
安徽宁国 |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第五十三条: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563-4106079传真:0563-4106070
通讯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3号 市文旅局三楼行政审批科
邮编:242300
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