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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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436/202408-00032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胡乐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市长热线】胡乐镇2024年7月份市长热线12345来电反映的问题和回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10 发布日期: 2024-08-10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436/202408-00032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胡乐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市长热线】胡乐镇2024年7月份市长热线12345来电反映的问题和回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10
发布日期: 2024-08-10
【市长热线】胡乐镇2024年7月份市长热线12345来电反映的问题和回复
发布时间:2024-08-10 16:00 来源:胡乐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1.先生再次来电反映:2024年5月27日通过市12345热线反映在宁国市胡乐镇蜀洪岭工地从事中铁十四局修建高铁工作,目前被拖欠2023年11月后10多人4万多元工资问题,2024年5月27日宁国市答复:“经核查,来电人反映情况属实,项目部将于6月底将来电人被拖欠工资支付完毕。 ”来电人表示目前工资仍未发放,现来电求助要求尽快发放,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办理结果

胡乐镇政府调查处理:1.响应情况:胡乐镇已于2024年7月2日11时与来电人取得联系。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来电人反映情况属实,项目部将于7月底将来电人被拖欠工资支付完毕。 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胡乐镇已于2024年7月2日回访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先生来电反映:其2023年7月至2024年1月、2024年3月至4月在宁国市胡乐镇宣绩高铁项目部做工,承办单位:中铁十四局,该公司共计拖欠其与另外三个人106500元工资未发放。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办理结果

宁国市:已安排胡乐镇调查处理,1.响应情况:2024年7月3日8时通过电话与来电人取得联系。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核查情况:来电人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情况:项目部将于7月底将来电人被拖欠工资支付完毕。 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2024年7月3日,经回访,来电人表示满意。7月3日14时15分12345已(2)回访,来电人表示知晓部门答复意见。

3.周先生再次来电反映:2024年6月19日通过市12345热线反映关于投诉宁国市胡乐镇胡乐村下中川村民组农补发放问题,2024年6月21日宁国市答复:“(1)对于来电人反映的“种植农作物的补贴一直未发放”问题,惠农补贴的申报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县级核定”的程序进行,胡乐镇按规范程序执行。近期,宁国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将打卡发放到位。(2)对于来电人反映的“宁国市2007年胡乐村周氏祠堂成立收的礼金和物品被村干部作为奖金瓜分”问题,经核查,来电人反映的“2007年胡乐村周氏祠堂成立收的礼金和物品”实为2005年周氏祠堂挂牌时的捐赠款,镇财政部门已按程序入账,有相应凭证,无实质性证据证明该笔款项被村干部瓜分,以上情况均已向来电人当面反馈”。来电人表示其2009年至2023年的种植农作物的补贴一直未发放,其咨询当地政府,政府工作人员告知其村委会未报导致无法发放,其表示不认可,要求部门补发之前的补贴。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与来电人联系处理。

办理结果

胡乐镇政府调查处理:1.响应情况:2024年7月8日15时通过电话与来电人取得联系。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惠农补贴的申报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县级核定”的程序进行,本镇程序规范。种植情况原则由农户申报、村组登记,并均在村组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及时核实,该户在村组公示期间未提出任何异议,现要求补发原遗漏补贴无任何政策依据。经胡乐镇再次与周某某解释沟通其表示理解。 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已于 2024年7月8日与来电人回访,来电人表示满意。

4.周先生再次来电反映:2024年6月19日通过市12345热线反映关于投诉宁国市胡乐镇胡乐村下中川村民组农补发放问题,2024年6月21日宁国市答复:“(1)对于来电人反映的“种植农作物的补贴一直未发放”问题,惠农补贴的申报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县级核定”的程序进行,胡乐镇按规范程序执行。近期,宁国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将打卡发放到位。(2)对于来电人反映的“宁国市2007年胡乐村周氏祠堂成立收的礼金和物品被村干部作为奖金瓜分”问题,经核查,来电人反映的“2007年胡乐村周氏祠堂成立收的礼金和物品”实为2005年周氏祠堂挂牌时的捐赠款,镇财政部门已按程序入账,有相应凭证,无实质性证据证明该笔款项被村干部瓜分,以上情况均已向来电人当面反馈”。来电人表示其2009年至2023年的种植农作物的补贴一直未发放,其咨询当地政府,政府工作人员告知其村委会未报导致无法发放,其表示不认可,要求部门补发之前的补贴。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与来电人联系处理。

办理结果

胡乐镇政府调查处理:1.响应情况:2024年7月8日15时通过电话与来电人取得联系。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惠农补贴的申报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县级核定”的程序进行,本镇程序规范。种植情况原则由农户申报、村组登记,并均在村组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及时核实,该户在村组公示期间未提出任何异议,现要求补发原遗漏补贴无任何政策依据。经胡乐镇再次与周某某解释沟通其表示理解。 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已于 2024年7月8日与来电人回访,来电人表示满意。

5.先生再次来电反映:2024年5月30日通过市12345热线反映宁国市胡乐镇宣绩高铁项目拖欠工资问题;2024年6月3日宁国市答复:“经核实,来电人反映情况属实,项目部将于6月底前将来电人被拖欠工资支付完毕。”来电人不认可,其表示工资仍未发放,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办理结果

胡乐镇政府调查处理:1.响应情况:胡乐镇已于2024年7月3日10时与来电人取得联系。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来电人反映情况属实,项目部将于7月底将来电人被拖欠工资支付完毕。 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胡乐镇已于2024年7月3日10时回访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6.群众匿名来电反映:宁国市胡乐镇宁旌高速项目一标附近一座桥有很多大货车经过,因下雨导致该桥梁有几根立柱悬空,存在安全隐患,现来电求助部门前往现场查看,请经办单位核实处理。

办理结果

宁国市:已安排胡乐镇调查处理,1.响应情况:2024年7月3日16时现场查看来电人反映点位。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7月3日下午,胡乐镇经发办与综合执法大队查看现场,因最近雨情较大,该处施工单位建设的钢便桥一处桥墩底座已被水流掏空,现桥柱处于悬空状态。胡乐镇立即与安旌高速一标项目部相关负责人进行联系,要求项目部封闭该处钢便桥,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胡乐镇安委会已就此处问题向一标项目部下发了工作提示函。 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匿名反映,无法回访。

7.先生来电反映:其在宁国市胡乐镇宣绩高铁做工,承办公司:中铁十四局,该公司还未发放其2024年6月工资6000多元,并且还有另外三个人和其情况相同。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办理结果


宁国市:已安排胡乐镇调查处理,1.响应情况:2024年7月4日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核查情况:来电人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情况:项目部将于7月8日18时前将来电人被拖欠工资支付完毕。 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2024年7月4日,现场调解后,来电人表示满意。

8.宁国市胡乐镇鸿门街道(谐音)148号曹先生再次来电反映:2024年6月28日通过市12345热线反映关于2008年购买此房屋,至今不动产权证未办理问题,2024年7月2日宁国市答复“因不动产权证发证工作不在乡镇,具体办理时间需根据市集中统一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间安排方可办理该户不动产权证。如该户急需办理,可单独组织完善的材料直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来电人表示2024年6月25日有前往不动产权证登记中心,但工作人员告知当下不好办理不动产权证,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办理结果


宁国市:已安排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处理,1.响应情况:2024年7月8日8点05分通过电话与来电人取得联系。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7月8日9:10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安排调查监测科、不动产登记中心、胡乐镇自然资源规划所负责人实地查看了曹先生户位于胡乐镇鸿门街道148号不动产现状,就不动产登记办证相关政策及程序进行解答,并以便笺的方式留存给来电人及其家属。 (1)现持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继续有限,不变不换。 (2)如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因无法提供房屋竣工验收材料,建议来电人按市政府关于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规定办理:一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房屋质量和消防安全进行鉴定,并出具合法的鉴定报告。二是将鉴定报告提交住建部门确认。三是到胡乐镇政府办理规划认定意见。四是持经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质量鉴定报告和消防安全鉴定报告、规划意见及现持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7月8日与来电人联系,待来电人按照上述流程完善相关房屋鉴定及审批程序后,即可自行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9.先生再次来电反映:2024年5月23日通过市12345热线反映了宁国市洪岭高铁工地拖欠工资问题,2024年5月27日宁国市答复“经核查,来电人反映情况属实,项目部将于6月底将来电人被拖欠工资支付完毕。 ”来电人对此不认可,表示工资至今未支付,现来电求助,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办理结果


宁国市:已安排胡乐镇调查处理,1.响应情况:2024年7月9日14时通过电话与来电人取得联系。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核查情况:来电人反映情况属实。处理情况:项目部将于7月15日前将来电人被拖欠工资支付完毕。 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2024年7月9日,经回访,来电人表示满意。

10.群众匿名来电反映:2024年7月6日10:53宁国市胡乐镇龙池村吴村垃圾站后方,有人在运输石头,导致路面残留很多泥浆。现来电举报,请办理单位核实处理。

办理结果


胡乐镇政府调查处理:1.响应情况:胡乐镇已于2024年7月8日到来电人所述现场进行查看,7月10日再次收到热线后,胡乐镇再次到现场进行查看。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来电人反映路面被压坏,但由于来电人反映的地点不明确,胡乐镇工作人员由于无法确认具体位置而未发现问题,建议来电人与胡乐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电话:4900001),确认具体位置后将立即处理。 3.回访及来电人评价:因来电人为匿名,无法回访。

11.群众匿名来电反映:2024年7月6日10:53宁国市胡乐镇龙池村吴村垃圾站后方,有人在运输石头,导致路面残留很多泥浆。现来电举报,请办理单位核实处理。

办理结果


胡乐镇政府调查处理:1.响应情况:胡乐镇已于2024年7月8日到来电人所述现场进行查看,7月10日再次收到热线后,胡乐镇再次到现场进行查看。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来电人反映路面被压坏,但由于来电人反映的地点不明确,胡乐镇工作人员由于无法确认具体位置而未发现问题,建议来电人与胡乐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电话:4900001),确认具体位置后将立即处理。 3.回访及来电人评价:因来电人为匿名,无法回访。

12.宁国市胡乐镇鸿门村村民匿名来电反映:村内正在进行高铁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期间村内灰尘污染严重,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核实处理。

办理结果


宁国市:已安排胡乐镇调查处理,1.响应情况:胡乐镇已于2024年7月8日9时40分现场查看并了解情况。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经调查,来电人反映灰尘污染较大是由于前期高铁项目部二分部转运渣土造成,目前二分部转运已结束,胡乐镇在高铁转运期间也多次督促做好路面保洁工作,且也安排了一辆洒水车一辆清扫车对路面进行清扫,7月8日上午现场查看,路面并无残留许多泥浆和灰尘,已得到明显改善,后期将继续关注路面环境情况。 3. 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匿名。

13.宁国市胡乐镇竹川村王家村民组许先生来电反映:村附近高铁修建护坡占用红线外村民土地,村民未收到任何通知,向胡乐镇政府反映无果,现来电投诉要求赔偿,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办理结果


胡乐镇政府调查处理:1.响应情况:2024年7月17日15时通过电话与来电人取得联系。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核查情况:对来电人反映的高铁补偿问题进行回复。处理情况:7月8日,胡乐镇经发办查看现场,该地块位于宣绩高铁护坡以下,不在红线内征地范围内。但因宣绩高铁建设导致该地块地形改变,原为平地,现因高铁护坡防护,变为斜坡地形。且中铁十四局不允许群众开挖耕种。因该地块不属于红线范围内,来电人反映的赔偿诉求胡乐镇已告知中铁十四局。胡乐镇已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宁国市宣绩高铁办公室,待市高指办对此情况出具明确答复意见后,胡乐镇按市高指办意见进行处置。 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2024年7月17日15时20分,经电话回访,来电人表示不予评价。 经12345热线(4),已于7月17日16时25分回访。

14.宁国市胡乐镇竹川村王家村民组许先生来电反映:村附近高铁修建护坡占用红线外村民土地,村民未收到任何通知,向胡乐镇政府反映无果,现来电投诉要求赔偿,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办理结果


胡乐镇政府调查处理:1.响应情况:2024年7月17日15时通过电话与来电人取得联系。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核查情况:对来电人反映的高铁补偿问题进行回复。处理情况:7月8日,胡乐镇经发办查看现场,该地块位于宣绩高铁护坡以下,不在红线内征地范围内。但因宣绩高铁建设导致该地块地形改变,原为平地,现因高铁护坡防护,变为斜坡地形。且中铁十四局不允许群众开挖耕种。因该地块不属于红线范围内,来电人反映的赔偿诉求胡乐镇已告知中铁十四局。胡乐镇已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宁国市宣绩高铁办公室,待市高指办对此情况出具明确答复意见后,胡乐镇按市高指办意见进行处置。 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2024年7月17日15时20分,经电话回访,来电人表示不予评价。 经12345热线(4),已于7月17日16时25分回访。

15.先生来电反映:2024年4月至7月6日在宁国市胡乐镇鸿门村修建铁路,承建单位是中铁十四局三标段,拖欠其小组工资164870元未发放。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办理结果


宁国市:已安排胡乐镇调查处理,1.响应情况:2024年7月9日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核查情况:来电人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情况:项目部已于7月9日将来电人被拖欠工资支付完毕。 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2024年7月9日,现场调解后,来电人表示满意。

16.先生来电反映:2022年在宁国市胡乐镇制梁厂修建宣绩高铁,建单位中铁十四局三标段,项目部拖欠其工资4万六千元至今未支付,期间多次寻要工资无果,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办理结果


胡乐镇调政府查处理:1.响应情况:2024年7月16日15时通过电话与来电人取得联系。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核查情况:来电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来电人被欠资金为平地机设备租赁费用,非农民工工资,项目部前期已支付5万余元,目前还欠4万余元。处理情况:已组织项目部及来电人双方调解,支付时间正在商议中。 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2024年7月16日,经回访,来电人表示满意。

17.宁国市胡乐镇胡乐村桥头组汪先生来电反映:其部分土地被政府征收有失地保险可补助,手续已办理完成但未收到补助金,现来电咨询补助金到账时间,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办理结果


宁国市:已安排胡乐镇调查处理,1.响应情况:2024年7月15日16时通过电话与来电人取得联系。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核查情况:来电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其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2024年6月二季度发放时发现账户名有误故发放失败。处理情况:来电人母亲信息已在系统内更改,其被征地养老保险待遇将于第三季度补发;向来电人宣传相关政策并说明情况,来电人表示理解认可。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2024年7月15日,经回访,来电人表示满意。

18.宁国市胡乐镇鸿门村舒先生来电反映:2023年村里修建高铁施工时,导致其家水井干涸,用水困难,现来电求助部门处理,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办理结果


胡乐镇政府调查处理:1.响应情况: 2024年5月22日已去到来电人舒先生家中,向其当面了解情况,并到水井处查看。2024年7月18日与舒先生电话联系沟通。7月19日到舒先生反映的高铁拌合站内查看。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 核查情况:来电人舒先生反映的“水井”位于宣绩高铁项目部拌合站隔壁(该地块已征收),系其个人开凿。经查看,该水井现状干枯。舒先生诉求希望高铁项目部帮助其加深水井,改善用水。经7月19日到现场查看,拌合站已处于拆除中,关于水井干枯与高铁施工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尚需经发部门对接高铁项目部研商确定。舒先生家中已接通集镇自来水,办理了开户、充值,供水正常,因此其所称的“用水困难”不属实。处理情况:引导其到经发部门登记,帮助其与项目部协调。 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来电人表示不予评价。

19.宁国市胡乐镇竹川村杨村头河边毁林采沙堆放渣土影响泄洪。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宁国市胡乐镇竹川村杨村头河边毁林采沙”问题,宁国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胡乐镇调查处理,现将情况汇报如下:2020年章某某向当地村民租赁该处地块用于种植前胡,为满足种植需要,章某某将绩溪县金沙镇五丰坡砂石加工项目产生的泥土运输至该地块用于种植(该泥土经环境评价,可综合利用)。2024年5月,章某某又运输部分泥土至该地块,尚未完成平整,现已要求章某某运回。该河段砂土回填绝大多数于2019年4月底之前完成,并经宁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现场验收通过,无法证实与2024年6-7月间连续强降雨天气造成的洪水存在因果关系。经水利局等单位到该河段现场勘测、研判,认为该地现状未改变河道行洪断面,也未改变河流走向,因此不构成影响泄洪。

20.廖先生来电反映:2024年8月1日开始在宁国市修建宣绩高铁,7名工友被拖欠10多万元工资。现来电投诉该问题,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办理结果


胡乐镇政府调查处理:1.响应情况:2024年7月23日8时通过电话与来电人取得联系。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核处情况:来电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做工时间实际为2023年。办结情况:项目部将于8月31日前将来电人被拖欠工资支付完毕。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2024年7月23日,经回访,来电人表示满意。12345(5)于7月23日14时与来电人回访。

21.先生来电反映:2023年5月19日至11月其在宁国市胡乐镇龙池山庄(靠近茶山位置)做工,该山庄由四个老板合作经营,该山庄目前经营者已将其工资结清,但其于两个合伙人未将工资结清并且已退股,其多次讨要工资,对方态度嚣张拒不支付,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办理结果


胡乐镇政府调查处理:1.响应情况:2024年7月23日8时通过电话与来电人取得联系。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核查情况:来电人反映情况属实。因实际欠薪的二位股东已退出龙池山庄经营,故来电人向现经营者讨要工资现经营者未支付。处理情况:已组织实际欠薪的二位股东与来电人进行调解,支付时间暂未商定。 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2024年7月23日,经回访,来电人表示满意。

22.宁国市胡乐镇霞乡村金溪桥组村民汪先生来电反映:该村附近在修建高速,其房屋距离高速二十多米,当地政府告知无法拆迁,其表示按照规定30米内就可以拆,且其家田地已被征迁,如不拆迁也无田地耕种。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办理结果


胡乐镇政府调查处理:1.响应情况:2024年7月29日9时通过电话与来电人取得联系。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核查情况:关于来电人反映的霞乡村金溪桥组房屋征迁问题进行回复。处理情况:7月29日,胡乐镇通过电话再次明确告知:你户反映的房屋征迁要求,胡乐镇已将你的诉求反馈至宁国市高指办和安旌高速项目办,在今年年初上述二个单位现场查看后明确表示你户房屋不符合征收条件,不能纳入征收征迁范围内。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也对来电人进行了解释。 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2024年7月29日9时50分,经电话回访,来电人表示不予评价。

23.宁国市胡乐镇霞乡村金溪桥组村民汪先生来电反映:该村附近在修建高速,其房屋距离高速二十多米,当地政府告知无法拆迁,其表示按照规定30米内就可以拆,且其家田地已被征迁,如不拆迁也无田地耕种。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办理结果


胡乐镇政府调查处理:1.响应情况:2024年7月29日9时通过电话与来电人取得联系。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核查情况:关于来电人反映的霞乡村金溪桥组房屋征迁问题进行回复。处理情况:7月29日,胡乐镇通过电话再次明确告知:你户反映的房屋征迁要求,胡乐镇已将你的诉求反馈至宁国市高指办和安旌高速项目办,在今年年初上述二个单位现场查看后明确表示你户房屋不符合征收条件,不能纳入征收征迁范围内。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也对来电人进行了解释。 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2024年7月29日9时50分,经电话回访,来电人表示不予评价。

24.宁国市胡乐镇竹川村项先生来电反映:绩溪县金沙镇的工厂将工业残渣堆放在河边,下雨天顺着河流流向竹川村,污染水源影响村民使用,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办理结果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金沙镇开展核查处理:一、响应情况:7月29日16:19通过电话与服务对象取得联系。二、核处情况及办理结果: 7月23日上午收到该热线件后,县生态环境分局立即对来电人反映的地点进行排查。经排查,在金沙河西岸宁国和绩溪交界处上游约200米处,有2处村民自留地近期存在复垦情况,地表种有竹木苗,来电人反映的堆放的“工业残渣”为复垦土,现场未发现有复垦土进入河道情况,同时该处近一个月水质数据无异常。经调查,该处复垦土来源于恒石公司浮选工段产生的尾泥。恒石公司尾泥用于土地复垦符合生态环境相关行政许可及技术规范的综合利用路径,因该处位于柏山断面上游,为最大限度减少断面河道污染风险,县生态环境分局已责成相关单位和个人立即停止在该处继续复垦,及时将尾泥转移,并对已复垦地块进行修整,确保复垦范围位于河道线以外。目前恒石公司已安排尾泥清运,自7月18日以来已清运36车。7月29日上午,县生态环境分局再次前往该企业,对清运工作做出具体要求,确保清运工作整改到位,期间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金沙镇保持密切跟踪督促。县生态环境分局及金沙镇工作人员与来电人联系,将办理情况对其说明,并向其告知,在转运过程中如果发现企业其他问题及时与县生态环境分局或金沙镇联系,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金沙镇将第一时间前往处理。 三、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7月30日联系,来电人表示知晓。

25.宁国市胡乐镇胡乐村方先生来电反映两个问题:1.其有承包胡乐村土地,因修建宁泾高速,胡乐镇政府指定其与霞乡村签署临时租赁土地协议给宁泾高速,目前租赁款已打到霞乡村一个多月,一直不支付给其;2.修建宁泾高速施工泥土毁坏其林地;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办理结果


胡乐镇政府调查处理:1.响应情况:2024年7月24日14时50分通过电话与来电人取得联系。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核处情况:对来电人反映的霞乡村不予支付租赁费用的问题进行回复。办结情况:7月24日,胡乐镇经发办与霞乡村委会进行沟通,因前期霞乡村临时用地资料正在进行整理,未能及时拨付群众临时用地租金。霞乡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已与今日中午时分通知来电人来村委会提供资金发放银行卡号,来电人反映的租金在3日内能完成发放。 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2024年7月24日14时57分,经电话回访,来电人表示理解。

26.先生来电反映:2023年9月-10月在宁国市胡乐镇茶山农庄上班,拖欠其与工友两人工资共计6000元,现来电投诉,请将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办理结果


宁国市:已安排胡乐镇调查处理,1.响应情况:2024年7月26日14时通过电话与来电人取得联系。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核查情况:来电人反映情况属实。处理情况:茶山农庄将于8月31日前将来电人被欠工资支付完毕。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2024年7月26日,经回访,来电人表示满意。

27.先生再次来电反映:2024年5月27日通过市12333热线反映宁国市胡乐镇蜀洪岭工地从事中铁十四局修建高铁工作,目前被拖欠2023年11月后10多人4万多元工资问题,2024年5月27日宁国市答复:“经核查,来电人反映情况属实,项目部将于6月底将来电人被拖欠工资支付完毕。”来电人表示目前工资仍未发放,现来电求助,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办理结果


宁国市:已安排胡乐镇调查处理,1.响应情况:胡乐镇已于2024年7月26日14时与来电人取得联系。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来电人反映基本情况属实,项目部已于6月将工资打款至承包单位,承包单位暂未发至工人处。项目部督促承包单位于8月10日前将来电人被欠工资支付完毕。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胡乐镇已于2024年7月26日回访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12345(1)已于2024年7月26日15时14分回访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8.宁国市胡乐镇竹川村王先生来电反映:因修建宣绩高铁(承建单位:中铁十四局)将村内坝加宽。村内石子厂附近的地皮被大水损坏,且因河道变窄后水流冲击至其自留山上方导致自留山损坏。之前高铁承建方承诺可以赔偿,但截止目前还未赔偿,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办理结果


宁国市:已安排胡乐镇调查处理,1.响应情况:2024年8月1日10时通过电话与电人取得联系。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关于来电人反映的土地损坏赔偿问题。8月1日上午,胡乐镇经发办与来电人联系,该地块位于胡乐镇竹川村孟山高铁石子厂附近,前期胡乐镇已多次协调过此事。本次胡乐镇要求项目部对该户反映的面积重新进行了测量,并与原始地貌进行比对,确定具体面积范围。具体赔偿金额待项目部出具相关数据后,胡乐镇组织项目部与来电人进行协商。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2024年8月1日10时05分,经电话回访,来电人表示不予评价。

29.先生再次来电反映:2024年7月5日通过市12345热线反映了宁国市曙洪岭高铁工地拖欠工资问题,2024年7月9日宁国市答复:“项目部将于7月15日前将来电人被拖欠工资支付完毕。”其表示截止目前还未发放工资,现来电求助,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办理结果


胡乐镇政府调查处理:1.响应情况:胡乐镇已于2024年7月31日11时与来电人取得联系。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来电人反映情况属实,项目部最迟将于8月2日前将来电人被欠工资支付完毕。 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胡乐镇已于2024年8月1日10时回访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30.先生来电反映:2023年8月至10月在宁国市胡乐镇修建高铁,承建单位:中铁十四局,表示拖欠其及六位工友工资共8万余元未发放,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办理结果


宁国市:已安排胡乐镇调查处理,1.响应情况:2024年8月2日11时通过电话与来电人取得联系。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核查情况:来电人反映情况属实。处理情况:项目部最迟将于8月底将来电人被欠工资支付完毕。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2024年8月2日,经回访,来电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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