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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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MB1919991Q/202408-00004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宁国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宁国市保障“两病”门诊用药惠民生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11 发布日期: 202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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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宁国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宁国市保障“两病”门诊用药惠民生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11
发布日期: 2024-08-11
宁国市保障“两病”门诊用药惠民生
发布时间:2024-08-11 19:22 来源:宁国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建立完善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对于推动慢病治疗前移意义深远,是一项重大利民惠民政策。宁国市自2019年10月启动“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来,已有18504人办理了城乡居民“两病”门诊,2023年总计补偿1810人次,总医疗费用21.3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16.5万元,报销金额为9.1万元。“两病”患者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占比均达到75%左右,政策范围内药品报销比均达55%,减轻了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对接信息共享,确保申报“覆盖全”。“两病”认定权限下沉至符合要求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利用基层服务窗口、移动新媒体以及印制宣传资料等载体,加大“两病”政策宣传推广力度。依托家庭医生签约体系,要求基层医疗机构做好与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管理系统中数据对接,对辖区内“两病”患者摸排到位、建档到位、录入到位。将121名村社区医生纳入基层服务“四级网络”体系,开展“两病”认定排查及代办服务,促进健康服务“医在身边”。

优选集采药品,确保患者“花费少”。要求医疗机构坚持“四个优先”标准,加强“两病”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管理工作,并做好药品采购、备药工作,确保患者用药质优价廉、数量充足,目前有3000余个品规药品可以在基层医疗机构采购使用。纳入卫健、医保“两病”管理的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结算时,按照“两病”门诊政策规定报销后,剩余费用由县财政专项资金兜底,“一站式”办结。

完善供应保障,确保药品“买得到”。聚焦乡镇卫生院、社卫服务中心部分药品采购难、配送难等问题,完善基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机制,加强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保障,聚焦“用药目录、集中采购、集中配送、药款结算” 四统一,实现乡、镇、村基层用药全覆盖,医共体中心药房统一采购储备的药品,可由各基层医疗机构自行领取,或由医共体中心药房合作快递公司进行配送,“1+1”药品统一代采模式确保了基层药品供应,并会同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做好配送、监督等环节,解决了偏远乡村“两病”患者的买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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