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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1612-00078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教体局开展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教行[2015]67号
生成日期: 2015-11-06 发布日期: 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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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教体局开展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教行[2015]67号
生成日期: 2015-11-06
发布日期: 2015-11-06
关于印发《宁国市教体局开展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6 00:00 来源: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义务教育学校:

现将《宁国市教体局开展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适时向上反映。

2015年11月6日

宁国市教体局开展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送教上门服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等文件精神,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我市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以下简称“重残少儿”)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确保重残少儿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积极探索重残少儿居家接受教育的工作经验,逐步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

二、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在我市残联部门登记的(含未领残疾证),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并愿意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适龄重残少儿。

三、服务原则

1、免费教育原则。送教上门服务属残疾儿童少年免费教育范畴,接受服务的家庭及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2、协商一致原则。尊重重残少儿家庭的意愿,在自愿的基础上,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与重残少儿家庭进行平等深入协商,就各方需承担的工作责任等事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送教上门服务协议,按协议开展服务。

3、采取直接服务与间接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送教上门的教师在做好服务对象教育的同时,指导好家长,使家长能够正确教育、训练服务对象。

四、时间安排

送教上门对象的教学时间,由送教教师与家长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报学校备案。原则上每周一次,每次半天(按3节课计算)。

五、师资保障

鉴于目前我市从事特殊教育教师严重缺乏的情况,现阶段主要是由片区学校选取部分责任心强、有爱心的现任教师,作为送教上门的兼职教师,承担送教上门服务。教育主管部门将加大送教上门教师培训力度,逐步建设一支稳定的特教师资队伍,提高送教上门教育质量。

六、经费保障

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生均公用经费按上级相关部门规定核拨,到2016年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送教上门生均公用经费用于送教上门教育教学设备的配备,以及送教上门服务人员的交通费、工作补贴费等支出。

七、工作要求

1、保障教师权利和安全。各校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按每次(1个上午或下午)3课时计入教师工作量,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并适当倾斜。

每次到家庭开展送教服务应有2名人员。各校要制订应急预案,为送教上门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2、学校每学期初、末分别召开一次业务指导及送教上门授课教师工作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3、送教上门老师应根据每个重残少儿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要针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方案。原则上,教学内容以语文、数学、生活常识为主,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不统一教材,可参照小学阶段课本自行选择和编写教学内容;多采用直观式、游戏式教学方法,循序渐进,努力提高重残少儿的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4、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学籍应纳入承担学校的学籍管理之中,学校要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资料、教学过程资料、个别化教育方案、训练记录、家长反馈等。

八、效果评估

学校要将送教上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和检查考核内容,各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学期,学校至少2次到接受服务的重残少儿家庭检查上门服务情况,了解家长对送教上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中的存在问题,提高送教上门服务质量。学校根据服务对象家长意见、教师送教笔记、学生成长情况,对送教教师进行评估、奖惩。

附件:1.宁国市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统计表

   2.宁国市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学校登记表

    3.宁国市学校送教上门工作情况记录表

   4.宁国市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协议

2015年11月2日

附件1

年宁国市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统计表

学校(盖章) 填报人: 联系手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监护人及

联系电话

残疾类别

未入学原因

视力

听力

言语

肢体

智力

精神

多重

残疾程度较重

家庭经济困难

无特教学校

交通不便

其他

注:此表由学校填写,并报教体局普教科。 (学校留存一份、报教体局普教科一份)

附件2

学年度宁国市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学校登记表

镇(街道) (学校) 填报人:

联系手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送教上门服务对象

送教学校情况

姓名

年龄

残疾情况

家庭地址

监护人

联系电话

责任

教师

联系手机

类别

等级

附件3

宁国市学校送教上门工作情况记录表

送教学校:

送教时间

送教对象

送教内容

送教教师

家长签字

注:送教时间按照 *年*月*日**:**—**:**格式填写。

附件4

宁国市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

服务协议(供参考)

甲方: 学校

乙方: (接受送教上门服务残疾学生的监护人)

为进一步发展宁国市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事业,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使残疾儿童少年掌握文化科学知识,甲方选派教师为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责任,本着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免费为乙方的残疾子女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提供相应的学习资料和练习簿,并选派责任教师负责送教上门服务。
  2. 甲方为接受教育的残疾学生进行建立学籍,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权利。
  3. 送教上门服务期限暂定为 年,自 年 月至

年 月;协议时限到期,双方协商后可续期。甲方到乙方上门教育服务时间,原则上学期内每周1次。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为送教上门服务提供必要的教育学习环境。
  2. 乙方参与残疾儿童教育计划的实施,配合甲方选派的教师完成教育方案,并按照教师布置的教学任务协助、指导残疾学生按时完成。遇到问题时与教师一起商讨解决。
  3. 在送教上门教育期间为教师提供安全保障。

三、其他事项

  1. 送教上门的教育教学内容由甲方教师与乙方协商确定后,制定服务工作日程表,按日程表安排实施。
  2. 送教上门服务期间,若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或暂停上门服务的,应事先电话通知另一方。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学校(盖章) 责任教师签名:

乙方:残疾学生: 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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