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职责调整
(一)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老龄工作职责划入市民政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改设在市民政局。
(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强化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领导和工作协同,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和网络,加强统筹规划并监督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指导全市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评估、研判、决策机制,推动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强化科研支撑体系,健全决策咨询体系。
(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与发展,促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保护应用,以及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强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协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进一步转变职能,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健康宁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认真总结固化疫情防控中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和模式,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
二、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一)设立科技教育科,编制及人员内部调剂,设科长1名,主要职责为:承担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备案及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适宜技术项目应用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和指导全市重点学科建设;指导管理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医师、护士、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定期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紧缺人才、骨干医师等培养工作;负责基层和城市全科医师、助理全科以及全科师资培训工作;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组织实施科研项目、新技术,做好产学研医合作与成果转移转化、推广应用等工作;加强科研基地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建设。
(二)设立基层卫生健康科,编制及人员内部调剂,设科长1名,主要职责为:承担拟订全市农村、社区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政策的落实;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工作。
(三)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编制及人员内部调剂,设科长1名,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全市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承担重大、突发疫情防控协调机制日常工作等。承担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推进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受 权 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疫情信息。
(四)设立中医药发展科,编制及人员内部调剂,设科长1名,主要职责为:协同推进中药产业发展,参与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承担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有关工作,承担全市中医药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和组织实施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五)医政药政科更名为医政科,加挂体制改革科牌子,增加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职责。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主要职责调整为: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干预措施。承担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的免疫效果评估。规划指导全市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协同指导疾病预防控制科研体系建设。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并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血吸虫病等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完善地方病防控体系。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监测工作。
(七)人事监察科加挂人才工作科牌子,加强卫生健康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八)规划财务科更名为规划信息财务科,主要职责调整为: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实施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卫生健康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奖励扶助资金;负责行业财务会计工作指导;推动完善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投入机制。组织推进卫生健康项目的落实。
(九)中医药管理科主要职责调整为:承担中医药师承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负责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业务进行指导。指导全市中医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中医医疗服务秩序,督办重大中医医疗违法案件。
(十)老龄健康科更名为健康产业促进科,主要职责调整为:组织实施医养结合工作。推进全市健康产业规划,协调重大产业项目落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