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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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文字解读】《宁国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信用等级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9 发布日期: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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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文字解读】《宁国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信用等级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9
发布日期: 2024-03-19
【文字解读】《宁国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信用等级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19 16:00 来源:宁国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宁国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信用等级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推进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本市定点零售药店规范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我局研究起草《宁国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信用等级评价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方案征求了相关定点零售药店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细则》初稿。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细则318日正式印发。

、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定点零售药店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定点零售药店诚信服务意识,确保信用管理对定点零售药店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效力,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

、主要内容

(一)信用评价。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价实行积分制管理,实行百分制。以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监管、现场检查为主要依据,结合公共信用进行年度综合评估,周期为一年。分值由协议履行基金监管社会信用投诉举报四部分组成。根据信用积分确定等级,信用等级统一划分为A、B、C 三等。按总分值进行排序,前 40%为 A 级,表示信用优良;中间 50%评定为 B 级,表示信用中等;得分后 10%评定为 C 级,表示信用差

(二)结果运用。信用评估分级结果经确认无异议后进行公示,并对不同的信用评估等级采取相应的激励约束措施。对评为 C 级的定点零售药店,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频次,对药店违法违规问题责令整改,整改验收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医保协议。

五、创新举措

(一)推进事前环节信用管理。在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活动中,针对部分医药企业反映开证明难的诉求,率先推行以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进一步拓展企业信用报告的适用范围,指导医药企业通过“信用安徽”网站、“皖事通办”app、一体化智能终端、政务服务窗口获取近1至3年的信用报告,不再提交其他无违法违规证明。

(二)推进事中环节信用管理。制定出台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信用等级评价实施细则。信用评价实行积分制管理,根据信用积分划分为A、B、C三级,同时委托第三方对定点药店进行年度全覆盖检查,检查结果纳入信用评价应用。

(三)推进事后环节信用管理。根据日常监管活动产生的信用信息,及时维护更新至宣城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行联合信用惩戒。同时建立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发放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和修复流程等内容,协助医药机构进行信用修复,解决医药机构因修复时限不明、流程不清不能及时修复等问题。

解读机关:宁国市医保局

咨询科室:基金监管科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0563-403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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