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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全市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承担重大、突发疫情防控协调机制日常工作等。 |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宁办发〔2024〕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1.文件起草; 2.领导审批, 3.组织协调; 4.指导实施。 |
1.来文文件; 2.领导批示或 工作计划安排 |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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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推进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受 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疫情信息。 |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宁办发〔2024〕30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宣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1.文件起草; 2.领导审批, 3.组织协调; 4.指导实施。 |
1.来文文件; 2.领导批示或 工作计划安排 |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