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安全生产> 依法行政> 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702734952262G/202409-00024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8月第三批行政处罚办理情况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03 发布日期: 2024-09-03
索引号: 11341702734952262G/202409-00024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8月第三批行政处罚办理情况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03
发布日期: 2024-09-03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8月第三批行政处罚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03 08:23 来源: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宁国市中管华盈新能源服务中心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2341881MADERTDC0G

*水

(宁)应急罚〔2024〕13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未将危险化学品(“绿环净”汽车尾气清洁剂)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

罚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五万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5.500000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