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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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19M/202409-00001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甲路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告
名称: 甲路镇2024年8月份市长热线12345来电反映的问题和回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08 发布日期: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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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甲路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告
名称: 甲路镇2024年8月份市长热线12345来电反映的问题和回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08
发布日期: 2024-09-08
甲路镇2024年8月份市长热线12345来电反映的问题和回复
发布时间:2024-09-08 09:17 来源:甲路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宁国市甲路镇枫山村四家山组刘女士来电反映:村里将其家院子拆除,没有按照承诺的规定为其修建院子,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甲路镇政府进行调查处理: 1.响应情况:8月23日 15 时 53分与来电人联系,明确来电人所说是位于枫山村司家山组的中心村庭院建设事情。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经实地核查,为了打造枫山省级中心村,枫山村决定重建该户的围墙、增设小花坛,在施工前,制定了相应的建设方案,并充分征求了该户的意见,得到了农户的认可,在整个施工过程及工程结束后,该户都未表现出任何不满,并不存在未按照承诺的规定修建院子的情况。此次该户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希望提高道路拐弯处围墙的高度,村委会和施工负责人对现场勘查,得出结论:该户围墙不宜加高。枫山村村干部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解释加高围墙会阻挡来往车辆及行人的视线,带来道路安全隐患,并且这与省级中心村的建设标准不符,当事人了解到这些后,表示理解,同意遵从道路安全和中心村建设的相关规定,不要求加高围墙。 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于2024 年8月26日 10 时 15 分与来电人回访,来电人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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