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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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409-00003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华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02 发布日期: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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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华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02
发布日期: 2024-09-02
安徽华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9-02 00:00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市监处罚﹝2024﹞7-33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当事人在未取得有效合格的检验报告情况下使用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安徽华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882785806214L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
处罚结果 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9-02
处罚机关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方编码 341881
备注
公示期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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