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1 |
处罚类别 2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 结果 |
处罚决定 日期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备注 |
财〔2024〕24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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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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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弃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安徽前锦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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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0100557825085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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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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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安徽前锦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25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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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
宁国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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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2024〕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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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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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弃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安徽力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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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0100MA2MTNT2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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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付 |
给予安徽力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5345.2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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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
宁国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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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购〔2024〕39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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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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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串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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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
安徽源宁环卫有限公司 |
91341881055766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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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慧丽 |
给予安徽源宁环卫有限公司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83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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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3 |
宁国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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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购〔2024〕39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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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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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串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
宁国市智信环卫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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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188135327531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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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 |
给予宁国市智信环卫有限公司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83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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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3 |
宁国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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