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乡镇(街道) |
备注 |
1 |
其他权力 |
孤儿基本生活费审核确认 |
负责孤儿基本生活费审核工作,对申请人和孤儿情况进行核实,审核申请材料,提出核定、审批意见。为保护孤儿的隐私,应避免以公示的方式核实了解情况。 |
|
2 |
其他权力 |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 |
负责低保的受理、审核工作。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提出意见,并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确认同意,同时确定救助金额;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确认同意,并应当在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
3 |
其他权力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审核确认 |
负责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的审核,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视情组织民主评议,并提出审核意见,将审核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在10个工作日内再次提出审核意见,并重新公示。
对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申请,应当及时予以确认,建立救助供养档案,从确认之日下月起给予救助供养待遇,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不符合条件、不予同意的,应当在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
|
4 |
其他权力 |
临时救助审核确认 |
负责对临时救助申请的审核工作,自受理申请起2个工作日内,在村(居)委员会协助下,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视情组织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居住地公示,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告知县级财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确认,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救助金额较小或情况紧急的,可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
|
5 |
行政许可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批准 |
严格控制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确有需要的,按有关规定予以批准。 |
|
6 |
行政许可 |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审批 |
负责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审批,并加强日常监管。 |
|
7 |
行政许可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流转方案审批 |
负责审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流转方案。 |
|
8 |
行政规划 |
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 |
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并按程序报批。 |
|
9 |
行政规划 |
编制、修改乡道规划 |
在县级交通部门的协助下,编制、修改乡道规划,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
|
10 |
其他权力 |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铲除 |
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加强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会同公安机关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 |
|
11 |
其他权力 |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对象审核转报 |
负责对村(社区)报送的评议意见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
|
12 |
其他权力 |
辖区内有关争议及矛盾纠纷的调解 |
辖区内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及经营权流转争议、林木所有权及林地使用权争议、企业劳动争议、可能影响社会安全事件等适宜通过人民调解途径化解的纠纷时,乡镇(街道)在调查了解事实真相的基础上,经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依规调解,化解争议纠纷。 |
|
13 |
其他权力 |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初审 |
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人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公示,并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分别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和民政部门。 |
|
14 |
其他权力 |
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初审 |
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人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公示,并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分别报上级有关部门。 |
|
15 |
其他权力 |
业主委员会、临时管理规约备案 |
负责对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进行业主委员、临时管理规约备案。 |
|
16 |
其他权力 |
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 |
对农村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进行备案。 |
|
17 |
其他权力 |
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
组织本辖区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协助做好监督检查。 |
|
18 |
其他权力 |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制定本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现场检查、调阅资料等方式按计划做好日常巡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上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处理。 |
|
19 |
其他权力 |
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申请的初审转报 |
自接到补偿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野生动物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将补偿申请相关材料和初步处理意见一并报县级林业部门。 |
|
20 |
其他权力 |
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备案 |
负责对农村集体聚餐厨师进行备案,督促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到其所在的乡镇(街道)食安办进行备案,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负责农村集体聚餐信息收集、报告和备案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置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负责对农村集体聚餐实行分类指导,就餐人数在50至200人的聚餐活动,由本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201至399人的,由所在乡镇(街道)派食品安全管理员或宣传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400人以上的,由所在乡镇(街道)报请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员进行现场指导;申报地正在流行传染病的,禁止举办集体聚餐活动。
|
|
21 |
其他权力 |
兵役登记 |
根据兵役机关的要求,按时通知适龄公民到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上级兵役机关批准。 |
|
22 |
行政确认 |
确定村道公路用地外缘的建筑控制区 |
在村民委员会确定村道的公路用地范围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村道公路用地外缘的建筑控制区,并向村民公告。 |
|
23 |
行政许可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负责辖区范围内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申请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批、管理。 |
|
24 |
行政许可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负责辖区范围内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的申请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批、管理等工作。 |
|
25 |
行政许可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负责辖区范围内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申请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批、管理等工作。 |
|
26 |
行政许可 |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负责辖区范围内对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申请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批、管理等工作。 |
|
27 |
其他权力 |
举办营业性艺术展览、文艺比赛的审查 |
负责对举办营业性艺术展览、文艺比赛的申请受理及审查、管理等工作。 |
仅限街道办事处行使 |
28 |
其他权力 |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的备案 |
负责开展营业性演出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对辖区内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管理等工作。 |
仅限街道办事处行使 |
29 |
其他权力 |
责令立即排除隐患、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
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
现场处理措施 |
30 |
其他权力 |
医疗救助对象审核确认 |
负责摸排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是否有医疗补助需求。审核认定医疗救助对象的确认,负责对除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等实现一站式救助外的医疗救助对象进行审核、公示和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