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3年,各地、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完善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机制,推动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持续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对各市、县(市、区)2023年度发展民营经济情况进行了考评。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情况
(一)2023年度发展民营经济考核得分位居前6位的市:
合肥、滁州、亳州、六安、芜湖、池州市。
(二)2023年度发展民营经济考核得分位居前列的县(市、区):
一类县(市、区):
合肥市蜀山区、肥西县、长丰县、合肥市包河区、天长市、马鞍山市博望区、宁国市、合肥市庐阳区、芜湖市镜湖区、合肥市瑶海区、肥东县、芜湖市弋江区。
二类县(市、区):
和县、滁州市琅琊区、全椒县、滁州市南谯区、含山县、六安市金安区、濉溪县、宣城市宣州区、庐江县、怀远县、郎溪县、东至县。
三类县(市、区):
凤阳县、宿州市埇桥区、界首市、亳州市谯城区、涡阳县、寿县、泗县。
四类县(市、区):
霍山县、金寨县、青阳县、歙县、绩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