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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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486344515H/202409-00010 组配分类: 专项资金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宁国市商务局2023年度上年结转2021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14 发布日期: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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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专项资金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宁国市商务局2023年度上年结转2021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14
发布日期: 2024-09-14
宁国市商务局2023年度上年结转2021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09-14 11:03 来源:宁国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3年,我市结合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继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内容涵盖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推进商贸流通转型升级、培育电商创业带头人等。2023年,项目全年预算数399万元,全年执行数39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建设运营,促进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提升,撬动各类社会资源要素向农村倾斜,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农村消费,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商品与服务并重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实现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项目建设期内,由专业团队承接运营,优化提升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引入电商企业进行孵化;建立较为完善的市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降低物流成本;整合区域商贸流通企业,对乡镇商贸连锁主体进行提质升级。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加强培训成果跟踪转化,打造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强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监督。确保资金安全,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落到实处。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为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皖商明电2022〕7号)和《关于印发宁国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秘〔2021〕89)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了《宁国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宁商〔2022〕42号)对项目资金使用严格审核把关,并引入第三方监理公司全程跟踪监督,资金使用做到每一笔项目资金使用都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为加强项目固定资产管理,我市制定了《宁国市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中央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权属,规范了项目形成固定资产的管理,验收变更及处置等内容。目前,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资产,张贴固定资产标签,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并定期进行盘点。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组织专门监理方对项目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在组织实施、财务管理、产出绩效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财政资金发挥了应有的积极作用。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的相关指标,该项目的总体得分为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该项目依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

综合司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2〕262号)及《宁国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经济发展规划,与市商务局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并经过集体决策。

(二)项目过程情况。

根据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制定了《宁国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实施内容和实施方向。为进一步加强对电商示范县项目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宁国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在市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各乡镇和市直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引导和督促市内骨干流通企业、电商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及服务站点等全力推进项目实施。为确保项目实施成效,聘请第三方监理公司对项目推进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多次与项目运营团队召开碰头会议。出台了《宁国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宁国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强力推动电商助农,乡村振兴等工作。

(三)项目产出情况。

通过项目推进,目前市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吸纳11家企业入驻孵化,建成8个直播间;3家快递企业入驻物流配送中心,统仓运营,配合商贸下乡线路,联合邮政等共同推进快递下乡工作。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期间,我市培育出1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个年网销额超百万元农村电商品牌,全市网络零售额增幅3%,全市电商发展氛围良好,创业热情高涨,电商经营主体不断增加,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吸引全市电商创业主体前来学习交流,集聚效应逐渐显现。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积极提供电商公共服务。完成对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新增2间直播间,5个开放式办公室。截至年底,有11家企业入驻电商公服中心。推动农特产品展示展销馆与美团、多多买菜开展合作,设立线下自提点,增加实体流量。先后举办2023线上年货节、中秋国庆线上线下集中促销活动等,期间实现销售额约70万元,有效带动了我市农产品上行;注册“徽宁百味”区域公共品牌,结合我市产品特色开发18个网货产品以及文创类产品,并设计专属包装礼盒、广告文案以及logo搭建与企业沟通交流桥梁,先后举办电商企业春茶分享交流沙龙、电商企业午餐会等4次交流活动,邀请平台运营专家与企业指导运营规则;承办2023“企业家日”政企恳谈会电商企业专场,为7家电商企业解决11个诉求问题。

2.整合快递物流资源。结合现有乡镇物流配送网络,整合中通、韵达、申通3家快递公司入驻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目前中心日均进港件量约4.7万件,出港件量2.3万件,约占全市上行件的60%;依托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建成智慧云仓服务中心,并配备冷链设施,9月初运营,提升我市农产品仓管能力和发货时效。目前已挂牌建立9个镇级电商服务站、60个村级电商服务站,全市行政村站点服务覆盖率达80%,站点拥有缴费支付、快递代收发、金融及信息服务等服务功能;同时为其中34个站点开通我市商贸流通线上系统,为镇村级电商服务站开通线上商贸店铺,建立“零售云店”,提升农村消费层级。

3.持续开展电商人才培训。2023年共举办“农村电商知识村干部专题培训班”、“短视频掘金营”电商人才培训班、短视频直播技能实操培训班等,累计培训约900人次;推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与安徽材料工程学校达成校企合作,成为该校电子商务专业实训基地,为2023届电商专业大专班学生提供运营实操10期课程,并在入驻企业中提供实践岗位。

4.依托协会、中心强化组织建设。注重党建带业务,积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对我市网商协会进行换届选举,并吸纳快递企业加入协会,加强电商快递融合发展。同步成立网商协会党支部以及网商快递联合党支部,同时相应成立妇委会、团委等组织。组织网商协会支部负责人在2023年3月参加第十届“青苗杯·工商银行”安徽省项目资本对接会荣获银奖,并入选安徽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缺乏品牌产品带动。我市直接面对消费者的终端产品以农特产品为主,种类不够丰富且季节性较强,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带动作用有一定影响。同时,随着电商平台的规范,自产自销的山核桃等农特产品因缺乏各类认证,难以进入平台销售。另一方面,多数电商创业思路不够开拓,忽视了“爆款”“蹭流量”“买全国卖全国”等网络营销模式的巨大作用,导致我市电商网销额体量相对较小,电商龙头企业总体缺乏。

二是电商主体集聚性不够。目前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吸11家电商企业,因场地有限,无法吸纳更多企业入驻,不利于形成规模效应,对申报上级示范园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等政策也有一定限制。同时快递行业的集聚度也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农村电商发展层次较低。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基础较为薄弱,专业电子商务人才缺乏,对电商企业的服务能力不足。农村冷链基础设施较薄弱,农产品规模小,集约化、标准化生产水平低,增加了农产品上行的难度。

七、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应用于2024年项目预算及执行中,并按规定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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