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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409-00014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宁国市民政局2023年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14 发布日期: 2024-09-14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409-00014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宁国市民政局2023年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14
发布日期: 2024-09-14
宁国市民政局2023年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
发布时间:2024-09-14 22:03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宁国市民政局2023年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
序号 权力事项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1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或提出初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严格按社会团体办事指南要求受理、审查申报材料;2.根据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初步意见。 社会组织管理承办人
审查风险: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承办人提出的初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2.必要时召集相关人员对初步意见进行讨论、会商,确定上报意见。 社会组织管理负责人
审批风险: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批意见或上报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根据集体研究意见,认真分析评估,确定上报分管领导审批。 社会组织管理负责人
决定风险:不按要求提出审批意见或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集体研究意见、分管领导提出的分析评估意见,确定审批意见;2.重大事项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集体研究。 分管领导
2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或提出初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严格按民办非企业单位办事指南要求受理、审查申报材料;2.根据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初步意见。 社会组织管理承办人
审查风险: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承办人提出的初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2.必要时召集相关人员对初步意见进行讨论、会商,确定上报意见。 社会组织管理负责人
审批风险: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批意见或上报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根据集体研究意见,认真分析评估,确定上报分管领导审批。 社会组织管理负责人
决定风险:不按要求提出审批意见或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集体研究意见、分管领导提出的分析评估意见,确定审批意见;2.重大事项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集体研究。 分管领导
3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或提出初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严格按社会团体办事指南要求受理、审查申报材料;2.根据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初步意见。 社会组织管理承办人
审查风险: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承办人提出的初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2.必要时召集相关人员对初步意见进行讨论、会商,确定上报意见。 社会组织管理负责人
审批风险: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批意见或上报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根据集体研究意见,认真分析评估,确定上报分管领导审批。 社会组织管理负责人
决定风险:不按要求提出审批意见或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集体研究意见、分管领导提出的分析评估意见,确定审批意见;2.重大事项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集体研究。 分管领导
4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或提出初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严格按照《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办事指南》要求受理、审查申报材料;2.根据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初步意见。 社会组织管理承办人
审查风险: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承办人提出的初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2.必要时召集相关人员对初步意见进行讨论、会商,确定上报意见。 社会组织管理负责人
审核风险: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批意见或上报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认真分析评估,确定上报分管领导审批。 社会组织管理负责人
决定风险:不按要求提出审批意见或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分管领导确定审批意见;2.重大事项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集体研究。 分管领导
5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或提出初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进一步完善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2.根据建设规划及筹建资格的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初步意见。 社会事务科承办人
初审风险:初审不够严格规范。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社会事务科承办人
审查风险:未按程序提交分管领导审核。 严格执行重要事项审核制度。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
审批风险:对审核意见进行个人倾向性不当调整。 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方式和公示环节,增加透明度。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
决定风险:未按规定审定。 1.根据事务科、分管领导集体研究意见、分管领导提出的分析评估意见,确定审批意见;2.重大事项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集体研究。 分管领导
6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承办风险:不按规定受理、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或提出初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严格依照办事指南要求受理、审查申报村料;2.根据对申报村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初步意见。 区划地名承办人
审核风险: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承办人提出的初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2.必要时召集相关人员对初步意见进行讨论、会商,确定上报审核意见。 区划地名负责人
决定风险:不按要求提出决定意见或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科室集体研究意见和负责人提出的分析评估意见,确定审批意见。2.重大事项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集体研究。 分管领导
7 对社会团体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处罚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社会团体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承办人
决定风险: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社会团体实施撤销登记,或对应当予以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不予撤销登记。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查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承办人
8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处罚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民办非企业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清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承办人
决定风险: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撤销登记,或对应当予以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不予撤销受记。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者;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承办人
9 对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或者其他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的处罚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区划地名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区划地名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区划地名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区划地名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查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区划地名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区划地名承办人
10 对擅自编制行政区域界线详图,或者绘制的地图的行政区域界线的画法与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的画法不一致的处罚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区划地名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区划地名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区划地名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区划地名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查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区划地名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区划地名承办人
11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救助科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救助科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救助科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救助科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查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救助科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救助科承办人
12 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处罚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事务科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事务科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事务科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查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事务科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事务科承办人
13 对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处罚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事务科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事务科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事务科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查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事务科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事务科承办人
14 对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等二类情形的处罚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事务科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事务科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事务科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查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事务科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事务科承办人
15 对慈善组织未按照慈善宗旨开展活动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慈善组织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查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承办人
16 对慈善组织违反规定造成慈善财产损失等七类情形的处罚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慈善组织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查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承办人
17 对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慈善组织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查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承办人
18 对慈善组织不依法向捐赠人开具捐赠票据、不依法向志愿者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或者不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的处罚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慈善组织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查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承办人
19 对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将信托财产及其收益用于非慈善目的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慈善信托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查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承办人
20 对受赠人未征得捐赠人的许可,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性质、用途的处罚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责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查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承办人
21 对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捐赠款物的处罚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查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承办人
22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处罚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救助科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救助科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救助科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救助科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查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救助科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救助科承办人
23 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查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承办人
24 对养老机构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评估活动等九类行为的处罚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养老服务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养老服务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养老服务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养老服务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查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养老服务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养老服务承办人
25 对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的处罚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查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承办人
26 对彩票代销者委托他人代销彩票或者转借、出租、出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业务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业务负责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业务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业务负责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查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业务负责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业务负责人
27 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催告风险:未对当事人下达催告通知书,未告知当事人需履行的义务及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等。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承办人
决定风险:未听取当事人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记录复核,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当事人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领导
执行风险:未按规定程序收缴或封存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1.规范执行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承办人
事后监管风险:行政处罚期限结束后不及时归还社会团体被收缴或查封的物品。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收缴和查封物品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承办人
28 封存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催告风险:未对当事人下达催告通知书,未告知当事人需履行的义务及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等。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承办人
决定风险:未听取当事人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记录复核,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当事人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领导
执行风险:未按规定程序收缴或封存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1.规范执行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承办人
事后监管风险:行政处罚期限结束后不及时归还社会团体被收缴或查封的物品。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收缴和查封物品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承办人
29 慈善组织认定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或提出初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严格按照《慈善组织认定办事指南》要求受理、审查申报材料;2.根据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初步意见。 社会组织承办人
审查风险: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承办人提出的初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2.必要时召集相关人员对初步意见进行讨论、会商,确定上报意见。 社会组织承办人
审核风险: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批意见或上报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认真分析评估,确定上报分管领导审批。 社会组织负责人
决定风险:不按要求提出决定意见或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根据集体研究意见和科长提出的分析评估意见,确定认定意见。 分管领导
30 婚姻登记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或拖延受理。 明确责任追究,畅通投诉渠道。 婚姻登记处承办人
审查风险:初审不够细致严谨。 严格审核把关。 婚姻登记处承办人
审核风险:审梭把关不严。 严格按照规定审核。 婚姻登记处负责人
审核风险:不按规定登记。 认真学习《婚姻登记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登记。 婚姻登记处承办人
归档风险:不按照《始姻登记条例》管理。 严格执行档案查询规定,严格按照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并接受监督。 婚姻登记处承办人
31 收养登记 受理风险:对符台条件的申满不予受理 公示业务审核审批流程。 业务承办人
审查风险:材料审核不严格,未按规定进行审核。 规范审核、审批程序。 业务负责人
决定风险:不按要求提出审批意见或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审批 分管领导
32 社会团体的年度检查 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年检材料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未一次性告知原因及补正材料。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承办人
审查风险:徇私谋利,不按规定下达年检初审意见。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照实际情况下达年度检查结论。 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负责人
送达风险:未按照年检结论加盖年检结论印章。 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承办人
归档风险:不及时将年度检查材料归档;不及时、准确公布年检结论信息。 1.完善年检档案管理制度;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承办人
33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 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材料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未一次性告知原因及补正材料。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承办人
审查风险:徇私谋利,不按规定下达年检初审意见。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照实际情况下达年度检查结论。 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负责人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年度检查报告书。 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承办人
归档风险:不及时将年度检查材料归档;不及时、准确公布年检结论信息。 1.完善年检档案管理制度;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承办人
34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 审查风险:可能存在对材料、证件审核不严,登记、统计不全,造成错发、漏发问题。 1、严格申请人证件材料审核,严格入户调查制度;2.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家庭收入核准,严格报批手续。 社会救助科承办人
审核风险:存在迁就照顾。 1.严格按照标准审核;2.严格报批手续。 社会救助科负责人
决定风险:可能存在迁就照顾现象。 1.严格标准进行审批;2. 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分管领导
35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审核 审查风险:可能存在对材料、证件审核不严,登记、统计不全,造成错发、漏发问题。 1、严格申请人证件材料审核,严格入户调查制度;2.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家庭收入核准,严格报批手续。 社会救助科承办人
审核风险:存在迁就照顾。 1.严格按照标准审核;2.严格报批手续。 社会救助科负责人
决定风险:可能存在迁就照顾现象。 1.严格标准进行审批;2. 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分管领导
36 临时救助审核 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公示业务审核审批流程。 社会救助科承办人
审查风险:材料审核不严格,未按规定进行审核。 规范审核、审批程序。 社会救助科负责人
决定风险:不按要求提出审批意见或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审批。 分管领导
37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审核 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公示业务审核审批流程。 业务承办人
审查风险:材料审核不严格,未按规定进行审核。 规范审核、审批程序。 业务负责人
决定风险:不按要求提出审批意见或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审批。 分管领导
38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的审核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或提出初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进一步完善全市公墓建设规划;2.根据建设规划及筹建资格的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初步意见。 社会事务科承办人
初审风险:初审不够严格规范。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社会事务科承办人
审查风险:未按程序提交党组会研究。 严格执行重要事项讨论制度。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
审批风险:对审核意见进行个人倾向性不当调整。 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方式和公示环节,增加透明度。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
决定风险:未按规定审定。 1.根据集体研究意见、分管领导提出的分析评估意见,确定审批意见;2.重大事项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集体研究。 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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