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二级机构:
现将《宁国市科技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2月8日
宁国市科技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建立公共安全长效机制,提高市科技局应对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保证应急工作协调、高效、有序地进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宁国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市科技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上级机关的部署和要求,协调一致,行动迅速。
(二)分级管理。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分级响应,启动相应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方案。
(三)快速反应。应急处理要做到快速和有效。保持上下信息畅通,统一调度,果断应对。
(四)加强协作。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合力,迅速阻止事态恶化。
(五)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坚持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各项准备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以下几类:
(一)因我市或周边发生重大事件引发的导致本局发生的突发事件。
(二)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而引发的、危及本局稳定和安全的突发事件。
(三)因工作失误而引起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四)涉及局机关安全的水、火、电、盗窃、卫生、交通等重大突发事件。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宁国市科技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一)统一领导、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二)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三)确定在应急处理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及分工;(四)分析、研究、制订和调整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五)指挥调度应急措施,并协调有关单位予以配合;(六)及时向上级报告事件动态及处置情况。
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由分管副局长任主任,局办公室和有关室、所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为:(一)负责日常信息监测、采集、汇总、分析与组织协调,及时向市局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提出预警及预案启动的建议;(二)根据突发性事件的性质,向相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通报情况,联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三)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对重特大、突发性事件进行处置;(四)跟踪了解事件的进展情况和处置情况,及时向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五)组织、指导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培训和演习。(六)承办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预警监测与信息报告
(一)预警监测
1.加强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度。
2.加强对本局风险的监测,重要信息及时向局党组和上级相应部门报告。
3.完善重大问题、敏感问题的预警监测指标体系,加强跟踪、监测、分析,及时提示信息。
4.注重对通报信息的分析,加强对影响稳定的突发事件的跟踪研究。
(二)信息报告
1.报告责任与制度。各科室和全体工作人员为突发事件的报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科室和个人发现问题都应立即报告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瞒报、迟报、谎报。
2.报告时限、程序。突发事件发生时,发生事件涉及的科室和人员应半小时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时间向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程序在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向上级报告的重大事件内容,应经局主要负责人审签。
3.报告内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发生突发事件的地点、时间;事件的起因、性质、等级、可能涉及的金额及人数、影响范围以及事件发生后的社会稳定情况;事态的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其他与本事件有关的内容。
4.报告方式。可采取电话、书面、电子等各种报告方式。
五、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局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应及时上报市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本市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六、后期处置
突发应急情形得以控制后,由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工作结束。善后处置要在妥善处置应急事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尽可能通过制度化建设,落实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七、应急保障
(一)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值守制度,加强请示报告,确保应急期间通讯畅通、车辆保障,建立通讯系统维护制度和信息采集制度等。
(二)宣传教育。将应急宣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在局机关举办的业务人员培训班中开设应急处置课程。不断扩大应急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应急处置队伍的思想意识和能力素质。
(三)预案演练。制订局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演习。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和决策、协调、处置的基本程序,检验应急力量协调配合、现场处置的能力和应急专业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附则
本预案由宁国市科技局制定、解释,并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