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征求意见单位名称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市委组织部 |
建议“加大新生代民营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培训力度”增加牵头单位“市工商联”。 |
已采纳 |
2 |
市财政局 |
1.建议将“组织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完善产业链上中小微企业名单,推动金融机构提供“一链一策”金融支持”改为“建立健全‘一链-两行-多企’融资对接机制,汇集产业链上中小微企业名单,引导、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元化金融支持”。2.建议增加牵头责任部门和配合责任部门。3.重点任务细化举措第4条“加强融资促进”的第三款“建立健全‘一链-两行-多企’融资对接机制,汇集产业链上中小微企业名单,引导、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元化金融支持”修改为“建立健全‘普惠金融进万家’融资对接机制,汇集行业领域‘融资需求白名单’,引导、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元化金融支持”。 |
已采纳 |
3 |
宁国经开区管委会 |
建议“2.丰富完善中心线上功能。”牵头单位调整为市数据资源局。 |
已采纳 |
4 |
市科技局 |
建议标题修改为“支持科技创新”。 |
已采纳 |
5 |
市工商联 |
建议增加配合单位“市委党校”。 |
已采纳 |
6 |
市司法局 |
1.建议修改文字描述为“做好涉企法律服务,开展为中小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组织律师实地走访解决涉企法律问题。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制,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本部门、本行业普法责任清单,督促开展中小企业普法工作。”2.重点工作任务细化举措第2条修改为:扎实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统筹执法监管计划和任务,动态更新“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巩固深化“两统筹一次查”改革成果。第4条修改为:深入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轻罚”“免罚”清单制度,动态调整包容审慎监管“一轻一免”清单。 |
已采纳 |
7 |
市人社局 |
建议增加配合单位“安材学校”。 |
已采纳 |
8 |
市住建局 |
建议“3.优化用能服务。”调整牵头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增加各相关供水企业、供电企业、燃气企业、通信企业作为配合单位。 |
已采纳 |
9 |
市商务局 |
第三项突出“九项服务”的第7点中“参加媒体宣传推介”建议改为“参加经贸对接推介”。 |
已采纳 |
10 |
市委社工部 |
重点任务细化举措修改为:1.强化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各乡镇街道、行业园区督促指导,健全党建工作指导站运行机制,严格党建工作指导员日常管理,建立群组管理、信息公开等制度。2.强化非公党建指导员培训,编印“两企三新”党务工作者指导手册,持续提升党建指导员“问题帮办、助企发展”服务能力。 |
已采纳 |
11 |
市市场监管局 |
针对第三项(突出“九项服务”)第六条(支持科技创新)第五点中:开展“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创建,支持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加强品牌管理、创建自主品牌。建议删除该举措,因省级至今未开展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且以后此项评奖可能不会再开展,故我局无法开展该项工作。 |
已采纳 |
12 |
市营商环境办 |
1.“优化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修改为省优化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增加“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为配合单位。2.重点任务细化举措删除“定期开展企业满意度测评”等内容。 |
已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