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乡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青龙乡人民政府> 决策公开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511/202404-00127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青龙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意见征集】关于印发《青龙乡第三方服务协议单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意见征集的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4-25 发布日期: 2024-04-25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511/202404-00127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青龙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意见征集】关于印发《青龙乡第三方服务协议单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意见征集的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4-25
发布日期: 2024-04-25
【意见征集】关于印发《青龙乡第三方服务协议单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意见征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5 10:14 来源:青龙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优化青龙乡政府项目第三方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现制定并印发《青龙乡第三方服务协议单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9700817132@qq.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青龙乡第三方服务协议单位管理办法”字样。

(一)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宁国市青龙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地址:宁国市青龙乡人民政府二楼,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青龙乡第三方服务协议单位管理办法”字样。

(二)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4425日至2024525日。

(三)咨询电话:0563-4211400

附件1.《青龙乡第三方服务协议单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关于《青龙乡第三方服务协议单位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必要性

为进一步落实各级“放管服”工作部署,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皖财购〔202064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宁政办秘〔202052号)等规定,规范青龙乡项目第三方服务协议单位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宁国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审批权限><宁国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及货物和服务项目交易操作规程>的通知》(财购〔2020163号)、《宁国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法律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皖财购〔202064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宁政办秘〔2020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本办法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部分:一是适用范围,具体对本办法的范围等进行了说明;二是第三方服务协议单位的建立,具体说明第三方协议单位建立方式和要求;三是采购对象确定,具体确定采购对象需要符合的条件;四是采购对象管理,具体说明对采购对象的管理方式。五是本办法的解释和执行时间,具体说明本办法由青龙秀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解释,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