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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55631526X5/202411-0012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部分用人单位需完善账户信息的公告(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1-11 发布日期: 2024-11-11
索引号: 1134170255631526X5/202411-0012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部分用人单位需完善账户信息的公告(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1-11
发布日期: 2024-11-11
关于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部分用人单位需完善账户信息的公告(一)
发布时间:2024-11-11 11:01 来源:宁国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36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开展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工作,其中部分符合 “免报直发”条件用人单位,经数据比对和联系,仍未获取到账户信息导致“免报直发”资金拨付不成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请相关用人单位及时与社保中心联系,补充完善账户信息。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29日。

按照省人社厅工作要求,经2次公告,公告结束仍未完善账户信息的用人单位,均视为选择自主申报模式。企业可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自主申报,申报渠道:全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申报期限为2024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科室:社保中心工伤失业保险管理科 咨询电话:0563-4022130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需完善账户信息用人单位名单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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