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教体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教体局> 招标采购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411-00068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宁国教体局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1-29 发布日期: 2024-11-29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411-00068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宁国教体局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1-29
发布日期: 2024-11-29
宁国教体局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9 15:53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项目编号:AHZH-CG-CS-2024023

二、项目名称:宁国教体局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博洋厨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魏武路与大禹路交口西北角佳海工业城一期H81-82幢

成交金额:285800.00

四、评审专家名单:胡红燕、王静、杨四平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教育体育局、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西津街道津河西路103号、宁国市华贝城市广场3幢17层17002室,联系电话:0563-4017986、0563-5295666。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教育体育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中标人;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国市教育体育局

址:宁国市西津街道津河西路103号

联系方式:黄女士、0563-4017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国市华贝城市广场3幢17层17002室

联系方式:王工0563-5295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王工

话:0563-4017986、0563-5295666


宁国市教育体育局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