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医保局持续推动药品价格合理透明
发布时间:2024-12-09 10:16
来源:宁国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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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行为,宁国市医保局不断创新完善管理机制,通过发挥医保支付杠杆调节作用,持续规范定价行为,减轻群众购药负担。
明确支付标准引导合理定价。市医保局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四家慢性病(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疗保障服务补充协议,本着节省医保基金支出的原则明确了规定的国谈药以外的其他药品医保支付标准,首次实现通过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规范零售药店药品加成,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开展专业审核确保合规定价。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规定,2024年由市医保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公司对四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医保支付价开展评审,评审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将多支付的医保基金共计13万余元予以退回。
持续比价公示力推合适定价。自2020年以来,市医保局坚持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每月定期通报定点零售药店的常用药品价格。目前已选取了六家品牌影响力大、域覆盖范围广、距群众集中居住地较近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作为药品价格监测单位,公示药品品种为市场销售量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群众购买频率高的100种常用药品,以确保最大限度的让居民了解常用药品价格信息。通过“价比三家”,群众可以选择购买更加价廉质优的药品,从而帮切实减轻医药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