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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宁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国市2024年“以竹代塑”应用推广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宁林发〔2024〕95号
成文日期: 2024-10-15 发布日期: 2024-10-15
政策咨询机构: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0563-4037542
有效性: 有效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宁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国市2024年“以竹代塑”应用推广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5 08:37 来源: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字体:[ ]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宁国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宁国市2024“以竹代塑”应用推广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林发〔202495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

20245月,我市成功入选安徽省首批“以竹代塑”应用推广试点基地。为积极响应国家“以竹代塑”倡议,做好“以竹代塑”应用推广试点建设工作,促进我市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宁国市2024“以竹代塑”应用推广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宁国市财政局     

20241015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2024“以竹代塑”应用推广试点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竹代塑”倡议和《“以竹代塑”全球行动计划(2023-2030)》《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1375号)《安徽省加快“以竹代塑”发展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加快建设全省首批“以竹代塑”应用推广试点基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宁国市竹林资源优势和竹产业优势,以竹制品应用为基础,以替代塑料产品为主题,以政策落实为支持保障,推动建立“以竹代塑”产业发展、应用推广、公共宣传、政策引领“四大体系”,“以竹代塑”产品质量、产品种类、产业规模、综合效益进一步提升。稳步推进竹林道路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推动“以竹代塑”产品广泛应用,探索创建一批竹产品应用场景,持续提升“以竹代塑”产品知晓率、覆盖率、感知度、认可度,为全省、全国“以竹代塑”应用推广提供宁国示范经验。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产业发展

1.优化产业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及省级专项资金政策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开通竹制品企业绿色通道,降低绿色融资成本,助推竹制品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林业发展中心、宁国金融监管支局、市人行)

2.提升规模经营。积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经济组织、营林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国家储备林建设,大力推进竹林规模化经营、生态化修复,提升综合效益。建设专业化培育、经营、采伐技术服务队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竹林经营。推进林区作业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及修缮。(责任单位:市林业发展中心、市乡投林业公司,各乡、镇、街道)

3.加快企业培育。培育发展各类“以竹代塑”竹材生产加工企业及应用推广企业。编制“以竹代塑”竹制品企业清单、产品清单。弘扬传统手工竹制品文化,鼓励传承创新竹制手工产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发展中心、市总工会、市文旅局)

4.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完善竹产业招商图谱,主动对接龙头企业,加大招引力度,力争落户一至两家高技术含量及高附加值的竹材加工企业。(责任单位:市招商合作中心、市林业发展中心、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二)推进公共机构场景建设

5.开展公共机构办公场景建设。倡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带头使用“以竹代塑”产品,实现新增竹制办公用品优先替代。选取1-2家公共机构重点推广,新增办公用品,如办公桌椅、办公书架、会务桌牌、电器用竹质壳制品、笔筒等实行“代塑”竹制品应替尽替。按采购总价50%予以补助,单家补贴最高上限15万元,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6.开展公共机构绿色食堂建设。鼓励公共机构食堂使用竹制餐具,实现新增竹制餐具优先替代。选取1-2家公共机构食堂,推广竹餐盘、竹碗筷等耐用类竹质餐饮器具替代相应塑料制品,采购竹纤维餐盒、竹筷等一次性竹餐具替代一次性塑料制品。按采购总价50%予以补助,单家补贴最高上限15万元,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打造“以竹代塑”绿色食堂。(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推进重点领域应用推广

7.推进民宿酒店场景建设。优先在“皖南川藏线”青龙乡、方塘乡精品民宿、规模民宿,开展“全竹洗漱包”推广应用。在全市范围内星级酒店、限额以上酒店进行“全竹洗漱包”推广应用。对购买“全竹洗漱包”的经营主体按照采购价的50%进行奖补。星级酒店、限额以上酒店最高补贴上限2万,精品民宿、规模民宿最高补贴上限1万。酒店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28万元,青龙乡、方塘乡民宿奖补资金总额均不超过11万元。(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商务局、青龙乡、方塘乡)

8.打造“以竹代塑”全景应用。在餐饮、住宿、休闲场所推广竹桌、竹椅、竹柜等竹家具,竹收纳盒、竹餐具、竹洗漱用品等日用品,植入竹画、竹栅栏、竹景观节点等竹装饰,全景打造“以竹代塑”应用场景。奖补的单家经营主体当年购置的竹制品不低于30万元,其中竹家具、竹装饰每类别不低于15万元。按采购总价50%予以补助,单家补贴最高上限20万元,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40万元。(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推进宣传推广

9.浓厚社会氛围。鼓励中小学校将竹制品制作传统技艺纳入地方特色课程。积极开展“以竹代塑”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进商圈、公共机构等活动,引导公众树立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购买竹替代产品的消费习惯。通过声屏报网媒体矩阵及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全方位推广“以竹代塑”,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市教体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融媒体中心)

10.总结经验做法。强化“以竹代塑”应用推广经验做法总结,形成典型案例、信息专报,为全国应用推广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林业发展中心)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以竹代塑”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以竹代塑”各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政策扶持和工作推进力度,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落实好“以竹代塑”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奖补申报。涉及奖补的责任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并于次年131日前将奖补申报材料提交至市林业发展中心,由市林业发展中心、市发改委复审后兑现奖励。申请奖励的主体需提交材料: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采购合同或清单、发票、现场使用照片、采购实物照片、承诺书。各项奖补事项按照主体申请先后顺序进行奖补受理,额度用完后原则上不再接受申报,申报材料截止后如有奖补事项没有用完的额度可以互相调剂使用。

(三)加强督查考核。“以竹代塑”高质量发展纳入林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科学制定“以竹代塑”目标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年度绩效考核和督查激励。

附件:1.宁国市“以竹代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4年度“以竹代塑”标志性事项(重点任务)

   3.奖补申请

   4.奖补资金汇总单

   5.材料清单

   6.承诺书

附件1

 

宁国市“以竹代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范志庆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钟奕辉   市发改委党组书记

    潘志胜   市工信局局长

    童卫兴   市财政局局长

    邱海伦  市林业发展中心主任

        市政府办四级主任科员

  员:杨       市委讲师组组长

厉官峰     市发改委节能监察中心主任

许竞龙     市教体局党委委员

尹述国     市工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江善宁     市财政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章 军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

闫 飞     市商务局副局长

孙成松    市文旅局党组成员

韩 斌     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芮 滢     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葛 蔚     市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

郭宜龙    市招商合作中心党组成员

吴志辉    市林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黄 剑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

   乡投林业公司总经理

马江伟    宁国金融监管支局副局长

程世安    人行宁国营管部副主任

张 骏    方塘乡党委委员

王 忱    青龙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以竹代塑”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发展中心,钟奕辉、邱海伦兼任办公室主任,厉官峰、吴志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接替,人员名单报领导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2024年度“以竹代塑”标志性事项

(重点任务)

 

序号

类别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1

 

 

 

 

 

 

 

 

 

 

 

 

 

产业发展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及省级专项资金政策支持

市发改委、

市林业发展中心

 

2

鼓励银行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支持竹产业发展

宁国金融监管支局、市人行

 

 

3

推进国家储备林竹林项目,加大林区作业

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高效、科学竹

林经营水平

 

市林业发展中心、市乡投林业公司

 

4

 

培育各类竹林规模经营主体

 

市林业发展中心

 

 

5

扶持培育各类“以竹代塑”竹材生产加工企业及应用推广企业

市工信局、

市市场监管局

 

6

编制“以竹代塑”竹制品企业清单、产品清单

 

市林业发展中心

 

 

7

 

 

弘扬传统手工竹制品文化,鼓励传承创新竹制手工产品

 

市文旅局、市总工会、市林业发展中心

 

 

 

 

8

 

 

完善竹产业招商图谱,主动对接龙头企业,

加大招引力度,力争落户一至两家高技术

含量及高附加值的竹材加工企业

 

 

市招商合作中心、市

林业发展中心、市发

改委、市工信局

 

9

 

公共机构

办公场景

建设

倡导使用“以竹代塑”产品,实现新增竹制办公用品优先替代

市直各单位,

各乡、镇、街道

 

10

选取1-2家公共机构,重点推广建设“以竹代塑”办公场景

 

市政府办

 

11

 

公共机构“绿色食堂”建设

鼓励使用竹制餐具,

实现新增竹制餐具优先替代

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12

选取1-2家公共机构食堂,重点开展绿色食堂建设

市政府办

 

13

 

 

 

 

 

 

重点领域应用

“皖南川藏线”青龙乡、方塘乡精品民宿、规模民宿,开展“全竹洗漱包”推广应用

 

青龙乡、方塘乡

 

14

在全市范围内星级酒店开展“全竹洗漱包”推广

 

市文旅局

 

15

在全市范围内限额以上酒店开展“全竹洗漱包”推广

 

市商务局

16

打造“以竹代塑”全景应用

各乡、镇、街道

 

 

 

17

 

 

 

 

 

宣传推广

 

 

开展“以竹代塑”宣传活动,浓厚社会氛围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

办、市教体局、市文

旅局、市商务局、市

融媒体中心

 

18

 

总结工作亮点,提炼经验做法

市发改委、市林业发展中心


附件3

 

奖补申请

 

宁国市“以竹代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宁国市2024“以竹代塑”应用推广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经组织申报,并对申报材料初步审核,申请奖补事项为XX,申请拨付奖补金额XX万元。

特此申请。

附件:1.奖补资金汇总单

2.材料清单

 

 

初审单位XXXX(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202XXXXX


附件4

 

奖补资金汇总单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全称

奖补类别

单位支付总额

奖补比例

奖补金额

 

经营主体账号

 

开户行

1

 

 

 

 

 

 

 

2

 

 

 

 

 

 

 

3

 

 

 

 

 

 

 

 

 

合计

 

 

 

初审单位

(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年月日

 

 

复审单位

(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年月日

 

 

复审单位

(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林业发展中心将按照该汇总单账号支付相应奖补资金   


附件5

 

材料清单

 

初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单位

材料清单

 

1

 

 

 

2

 

 

 

3

 

 

 

4

 

 

 

5

 

 

 

6

 

 

备注:

1.材料内容可按照实际填写;

2.相关佐证材料须盖申报单位骑缝章。


附件6

 

承诺书

 

宁国市“以竹代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人于2024XX日在XX公司购买XX竹制用品(或建设竹景观节点等),金额X元。现承诺“以竹代塑”奖补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冒领等违法违规情况,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202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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