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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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28514469D/201512-00228 组配分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名称: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来源及分配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06-30 发布日期: 2017-06-30
索引号: 11341702728514469D/201512-00228
组配分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名称: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来源及分配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06-30
发布日期: 2017-06-30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来源及分配标准
发布时间:2017-06-30 00:00 来源: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资金来源: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由各级财政负担,安排专项资金并分别纳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预算。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发放的特别扶助金,由中央财政负担50%,省财政负担50%,提标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负担。

分配标准:对只生育一个独生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给予每人每年960元补助。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对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对象每人每年增发240元,对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对象每人每年增发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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