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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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28514493N/201508-00098 组配分类: 政策性农业保险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名称: 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来源 文号:
生成日期: 2015-08-27 发布日期: 2015-08-27
索引号: 11341702728514493N/201508-00098
组配分类: 政策性农业保险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名称: 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来源
文号:
生成日期: 2015-08-27
发布日期: 2015-08-27
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27 00:00 来源: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资金筹集:中央、省级财政补贴由市财政负责按季申请,保证上级补贴资金及时到帐。市、区财政补贴由市、区政府纳入本级财政当年预算。区财政按季将本级应承担保费补贴资金上缴市财政,由市财政拨付保险经办机构。


资金来源:

  1. 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中央财政补贴40%,省财政补贴25%,县财政补贴15%,农户承担20%。

2、茶叶、大棚蔬菜:各级财政补贴80%,茶农、菜农自行承担20%。

  1. 能繁母猪: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5%,县财政补贴5%,农户承担20%。

4、育肥猪: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15%,县财政补贴15%,农户承担20%。

5、公益林: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40%,县财政补贴10%。

6、商品林:中央财政补贴30%,省财政补贴25%,县财政补贴25%,林权所有者承担20%。

县级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应在年初财政预算中安排,增加部分应在预算追加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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