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充分调动基层协保员工作激情,切实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确保民生工程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现将宣城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办公室、国元农业保险宣城支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基层组织和服务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3月22日
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基层组织和服务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
附件1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规定
一、本规定所述工作经费指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政策性森林保险、政策性养殖业保险,即种植业保险保费收入的5%,公益林保险保费收入的3.5%,商品林保险保费收入的5%,养殖业保险保费收入的5%部分。
二、工作经费的支付比例按照皖政办〔2010〕31号文件执行。
三、工作经费的发放流程:
1.村级协保员工作经费应在每季承保工作结束后,县级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业务量和规定支付比例据实计算工作经费;市级保险经办机构对计算结果进行审核并如实打卡发放到各村级协保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
2.乡镇专职协保员工作经费应在考核季结束后由县级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乡镇专职协保员工作量进行分摊造表,经县市区农险办审核后,报市级保险经办机构打卡发放。
四、工作经费应向一线倾斜,工作经费总额的70%用于村级协保员;20%用于服务站(点)年度考核;10%用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统筹安排费用;大户工作经费应由市级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统筹支付。
五、大户工作经费统筹支付的使用范围:
1.用于承保面积较小的专职协保员工作经费,可从统筹费用中予以适当补贴。对于专职协保员的年度补贴应不低于500元不高于5000元。
2.用于乡镇专职协保员年度考核。
3.用于农业专家查勘经费或授课培训费用等。
六、严格工作经费管理,村级协保员和乡镇专职协保员的工作经费实行由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当年所辖的签单保费和考核结果,年终直接打卡至各协保员。
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工作经费的统一管理,依据规定拨付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县市区农险办负责对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的日常监督。
七、本规定由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经办机构负责解释。
附件2
创建标准化“三农保险服务站”及乡镇
专职协保员聘用管理考核考评办法
一、创建标准化“三农保险服务站”
1、“三农保险服务站”分钻石服务站、金牌服务站、银牌服务站、铜牌服务站,实行年初申报(申报内容包括商业险规模等,本办法不包括“三农保险服务站”商业险考核,“三农保险服务站”商业险考核办法由保险经办机构另行制定),年终考核,考核达到85分以上(含)以上方为达标。
2、年终考核对申报且考核达到钻石、金、银、铜牌的“三农保险服务站”授予“先进三农保险服务站”称号。
二、乡镇专职协保员聘用及管理办法
聘用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原则。以乡镇为单位,从实际出发,根据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合理配备,切实提高服务能力。
2、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建设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需要为先,有步骤分期、分批实施。率先在年承保面积在5 万亩以上乡镇聘用。
3、坚持择优录用原则,专职协保员的选聘应充分听取县市区农险办和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意见,经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筛选后择优聘用。
聘用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有保险代理资格优先;
2、高中及以上学历,大学生村官等;
3、熟悉基层农业生产情况,在当地具有良好的人脉关系,原则上具有本乡镇户籍或在本乡镇有固定住所;
4、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基本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5、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无不良从业经历;
6、特殊情况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聘用程序
1、县级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对乡镇(出具乡镇推荐信)、县级农险办逐级推荐人员进行初步审核;
2、市级保险经办机构对专职协保员人选条件进行审核,负责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
3、市级保险经办机构对通过聘用程序录用的专职协保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务协议。
薪酬待遇
对专职协保员实行单独的薪酬管理体系,采用“底薪”+“涉农等保险手续费”+“考核奖金”的薪酬制度。
1、底薪。按月支付给专职协保员的固定薪酬。
2、涉农等保险手续费。专职协保员个人所做的涉农商业险及传统商业险后公司所给的相关手续费,具体发放标准由中支公司另行制定。
3、考核奖金。按所在乡镇业务保费规模和工作完成质量进行考核后给予一定标准的奖励。
专职协保员的管理
(一)日常管理
1、专职协保员由县级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实施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专职协保员工作任务安排、培训、业务督导和考核等具体工作。
2、三农保险服务站要充分利用现有已配置的办公设备,确需新增的,由市级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后集中采购。
(二) 培训
建立专职协保员日常化培训机制。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保险基础知识、保险法律法规、农业保险政策、承保理赔流程,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可以采取集中培训、分批培训。
专题培训等办法进行。创造条件,吸收优秀的村协保员取得保险代理人资格。
(三)考核与奖惩
1、建立专职协保员考核制度。专职协保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承保、理赔工作量及完成情况、客户投诉及满意度、农险办和乡村兼职协保员的满意度、廉洁自律等。
2、对专职协保员实行考核奖惩制度。考核结果为优秀(85分以上)的予以奖励;对考核不称职的,实行下岗培训,对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称职的,解除相关代办协议。
三、标准化“三农保险服务站”及专职协保员考核办法
(一)合规操作(70分)
1、文件归档(2分);
2、建立种植业承保台账(3分),建立种植业理赔台账(3分);
3、分户清单(承保、理赔、现场查勘记录表)签字(5分);
4、建立政策性种植业农业保险报案登记本(2分);
5、保险凭证发放至村、组交接表(3分);
6、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分户清册(电子版)(3分);
7、有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分户清册(电子版)(3分);
8、有政策性农业保险电子版公示照片(承保、理赔)(3分);
9、有政策性农业保险电子版查勘照片(3分);
10、有种植大户电子版验标照片、GPS 图(3分);
11、有种植业大户种植合同、土地流转、开复垦等证明材料(3分);
12、有工作经费发放台账(3分);
13、承保时效: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4分);
14、有行政村提供的纸质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损失清单(4分);
15、查勘工作严格执行点对点调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查勘结果(4分);
16、按要求按时上报各种报表(4分);
17、理赔时效:每季理赔工作在中支规定时间内完成;
18、协保员培训:每年至少2次村级协保员培训会,有会议记录及会议照片、签到簿或文件,开一次得3分,二次得5分;
19、承保回访率:不低于3%得2分(3分);
20、理赔回访率:不低于1%得2分(3分)。
(二)业务规模标准化(30分)
1.政策性农业保险以粮补面积为依据,承保率95% (含) 以上(15分)。
2.全年无重大负面影响和投诉(15分)。
四、本办法由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经办机构负责解释。
抄送: 省农险办,宣城市农业委员会,宣城市林业局。
宣城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