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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19M/201908-00057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甲路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告
名称: 【政策解读产业发展】甲路镇2019年山核桃产业振兴发展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7-31 发布日期: 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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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甲路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告
名称: 【政策解读产业发展】甲路镇2019年山核桃产业振兴发展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7-31
发布日期: 2019-07-31
【政策解读产业发展】甲路镇2019年山核桃产业振兴发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7-31 00:00 来源:宁国市甲路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政策制定背景

乡村振兴是整个“十三五”期间“三农”工作的重点,其核心和关键就是产业兴旺。山核桃产业作为我镇农民的主导产业之一,在促进林农致富增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我市《宁国山核桃产业振兴五年行动方案》出台,助推了山核桃产业振兴,进而推动我镇经济振兴。

二、工作目标

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逐步加大山核桃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通过示范引导,转变经营理念、提升经营水平。实施自然落果法张网采收补贴,起示范带动作用;建设山核桃山场整合试点示范基地1个(面积约60亩),努力打造全市产区样板基地;成立甲路镇山核桃产业协会。多措并举,积极适应市场需求,促进山核桃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起草过程

首先要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我镇林业工作实际,成立山核桃产业协会,切实加强对山核桃产业发展的分析研究,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各类具体问题;其次要坚持保主保重。以 “林长制”改革和农村“三变”为契机,抓住山核桃自然落果结网采收这个“关键环节”,推动山核桃产业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再者要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借鉴各地山核桃产业发展先进经验,优化完善我镇山核桃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助推山核桃产业做大做强;最后要强化工作调度。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上政策争取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切实将方案中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加快推进山核桃产业振兴。

四、工作内容

(一)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山核桃产业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秋菊

副组长:张 波

成 员:胡冰靖、程 辉、张乐宁、周婷婷、李 敏、彭跃飞、林长军、王子莹、方妙云、汪 伟、刘端明、潘贵清、杨 峰、宛 钊、李仁远、刘 平、陈卫明、桂联发、桂诗仁、程永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张波任办公室主任,李仁远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张网补贴

1. 申报对象。本镇山核桃产区采用结网方式自然落果收获山核桃的农户(农村户口),在2018年1月1日之后购置采收网并完成挂设的,以户为单位进行申报; 2019~2020年期间,每户限申报一次。

2. 品牌备案。采收网林农自行在本市范围内实体店购置,销售商提供发票或销售凭证。拟在本市销售的采收网生产厂家需在7月1~5日到市场监管局备案,提供营业执照、产品质量检测证明、需承诺五年质保承诺书以及可以说明自身优势及特点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厂家相关信息于7月9日前通过网站或媒体进行公示。本次补贴的采收网不限品牌,质量标准应符合相关质量规定:材料:PE-HD,网径向、纬向断裂强力≥160N,每平方米重量50g以上。

3. 补贴标准。本年度全市补贴总面积为5000亩。对于挂设通过备案的采收网的林农按照每平方米0.6元的标准直补一卡通账户。每户500平米起补,最高补贴2500平方米,即最高补贴1500元。

4. 组织发动。各村以会议、张贴通告、微信等形式加强宣传发动。

5. 申报程序。

9月15日~10月15日,农户向所在村民组申报,提供附件材料(户口本、购网发票或销售凭证、林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村民组审核材料的真实性,留存附件材料复印件,填写相关表格后公示,公示期为2个月。

10月16日~10月25日,村民组将汇总表及附件材料一并报至所在村,所在村复审核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包括是否以户为单位申报,每户申报是否存在重复、购置品牌是否备案等。审核并录入后,纸质汇总表(含Excel电子版)上报至镇政府,同步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附件材料留存所在村备查。

10月26日~10月31日,以村为单位上报到镇政府汇总。镇政府审核汇总信息后张贴公示,公示期1个月。

11月1日~11月15日,以镇为单位报送汇总表和分户登记表(含Excel格式电子版)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组办公室。

6. 检查验收。

实行村民组、村级、镇级和市级四级公示、一次核查制;

以村民组自查自验与市级检查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验收; 市、镇、村、村民组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验收组。

11月20日~12月20日期间,乡、村、组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来我镇检查验收,每村按30%村民组随机抽查,所抽查村民组100%实地检查,涉及农户需现场指认。经复核后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5天。

7. 资金兑付。该项补贴政策纳入“1+1+5”奖补政策体系。市级公示期结束后,补贴资金直接打入农户一卡通账户。

8. 相关说明。

设置举报电话。市级举报电话为4011175;甲路镇举报电话4960001,随时接受举报。

超量结转。如本年度申报面积突破补贴指标,按照村民组到所在村申报先后顺序确定,超额部分由市级统筹安排。

实行村民组联保制。公示期间凡经举报经查属实以及实地检查中发现林农虚报的,该村民所在村民组全部取消补贴资格。

经销商开具的发票或销售凭证需明确面积和品牌。对于虚开(指开具面积以少充多以及销售品牌和实际品牌不一致两种情况)品牌发票或销售凭证的经销商,一经查实,其销售的所有采收网均不纳入补贴范围。

(三)推进山场整合:

1. 试点范围。在甲路镇范围内开展山场整合试点工作。

2. 具体要求。

对一山多户的山场进行整合(试点面积不低于50亩,户均≦5亩),可以采取林地流转、托管、置换等多种形式,形式不限,鼓励创新。签订合同,期限不低于8年,实现统一管理并全部挂设采收网。

当年全镇补贴总面积不高于100亩。

10月1日前,承包人到镇政府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林权证、购网发票或销售凭证等复印件),镇政府审核后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组办公室。

3. 检查验收。10月10日~10月31日期间,镇政府积极配合市相关单位来我镇检查验收。

4. 资金兑付。该项补贴政策纳入“1+1+5”奖补政策体系。由镇政府申报,经市验收合格后,按每亩650元的标准,以奖代补承包人。

5. 相关说明。该项政策不与自然落果张网补贴政策重叠享受。

(四)山核桃品质提升专项行动。

7月中旬~12月下旬期间,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一是配合开展山核桃环保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随意脱蒲污染环境和生产企业污水偷排乱排行为;二是配合开展山核桃产区用药、用肥等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三是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和跨区域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山核桃假冒伪劣销售以及“二级米”加工、经营活动。

(五)成立山核桃产业协会。

由甲路镇政府牵头,配合市直相关单位,12月31日前,成立甲路镇山核桃产业协会。积极配合举办第六届宁国山核桃文化节。

五、创新举措

此方案创新六大程序,市为了贯彻执行宁政办秘〔2019〕97号《“宁国山核桃产业振兴五年行动”2019年实施细则》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山核桃产业转型升级进程,更好的实现山核桃增效、农民增收。同时,采用山场整合、成立山核桃协会等方式都是为增质提效。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林区道路补助。积极向上争取山核桃产区林区道路和林间作业道补贴。

(二)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加大宣传,协助山核桃企业通过商标专利抵押贷、库存贷、信誉贷等形式,为山核桃生产企业提供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积极引进、推介商务信息平台,开展行业技术培训。

(三)开展飞机防治病虫害补贴前期筹备工作。积极配合各村委会,开展调研问卷、群众发动等飞防前期准备工作,于12月31日前上报飞防实施方案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组办公室。

(此件为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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