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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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511 /201702-00036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青龙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青龙乡2016—2017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文号: 青政字〔2016〕185号
生成日期: 2017-02-15 发布日期: 2017-02-15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511 /201702-00036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青龙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青龙乡2016—2017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文号: 青政字〔2016〕185号
生成日期: 2017-02-15
发布日期: 2017-02-15
青龙乡2016—2017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7-02-15 00:00 来源:青龙乡林业站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情,特制订森林防火期应急预案如下:

一、森林防火期

目前已进入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期11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冬至、春节、清明前后为森林防火紧要期),上山作业及旅游人员增多、上坟祭祖人员增多,森林火险等级高。

二、加强森林防火机构建设

(一)成立青龙乡森林防火领导组

组 长:韩拥军

副组长:丁 涛

成 员:胡祖斌、李秋菊、李迎辉、胡之文、虞双新、张 欣、明骆杰、赵国华、仰宗林、张雷军、尹勤辉、汪家忠、郎建军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胡之文;副主任:郭新艳、潘贵清

成员:汪 毅、傅立煌、洪 飞、邵智明、马 林、陈继章、黄祝珣

各村相应成立以书记为组长、村两委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森林防火期内的组织、宣传发动与扑救工作。

(二)组建森林防火突击队

第一突击队:

队长:傅立煌;副队长:潘贵清

队员:胡宗烜、洪 飞、李建军、邓 华、黄建启、石少龙、冯继顺、何小平、黄祖哲、徐远恒、李书珍、宁德顺、陈继章。

第二突击队:

队长:仰宗林;副队长:张陈根

队员:范和平、高秋英、桂诗清、胡在国、武俞桂、黄洪国、马福喜、钟棉和、程泽银、吴双四、杜永清、黄江海、储世宏、储德云、刘德水。

第三突击队:

队长:蔡晓文;副队长:张雷军

队员:尹勤辉、葛英余、洪信年、汪锡珍、赵祖宏、方贻民、洪世春、叶明辉、汪爱平、葛卫能、叶 军、葛英群、汪世华、叶安庭、黄小祥、卢旺财

第四突击队:

队长:汪家忠;副队长:郎建军

成员:李永平、刘 翔、聂厚发、戴华林、龙海胜、彭仕一、 余本春、赖守钱、程明方、姚传宏、宁德祥、黄有林、翁方志、柯善发、仰玉有、储锡宁、尤小九、叶章财、成传财、范祥龙

(三)森林防火领导组、突击队职责

1、负责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检查、监督和指导等;

2、统一部署、调度、指挥辖区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

3、决定辖区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4、突击队由领导组统一调度,及时归队参与火灾扑救。

三、森林火灾预防

(一)森林防火责任落实

1、乡政府召开全乡干部、乡二级机构相关单位、村两委全体成员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全面布置森林防火工作,并要求各村于会议结束后及时安排召开各村民组长、党小组长、群众代表动员会议,全面动员、广泛宣传,确保森林防火家喻户晓。

2、在防火紧要期,乡森林防火领导组及时开展对各村、场进行防火督察。查文件的传达落实、查防火宣传、查防火领导机构的建立、查扑火器械的准备,查防火队伍的组建,查防火漏洞和火灾隐患。

(二)森林防火宣传

1、乡政府安排宣传车(不少于2次)、宣传标语(不少于40条),在防火戒严期前全面开展宣传。

2、各村在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森林火灾易发区、多发区及时增设防火标语,要求每个村民组普及率不少于2条以上。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理

森林防火期,乡联村干部、各村两委、村民组长及党小组长,要严格实行巡视、重要地带的旁观蹬守式防守。同时对“痴、傻、呆、精神病人、老、幼”等六类人员实行责任监护,落实监护人,明确监管责任。

(四)防火值班

森林防火期,乡森林防火领导组办公室、各村、场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同时要有领导带班,防火值班电话在辖区内公示。各村、场值班电话和值班安排按报乡防火领导组,领导组将实行不定期进行防火电话查询和现场督察检查。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火情报告制度

各村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乡森林防火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对于重大森林火灾,乡森林防火领导组要及时向市防火指挥部报告并请求协助灭火。

(二)森林火灾扑救

1、接到火情报告后,所在村主要负责人和扑火应急队伍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火灾现场参与扑救。乡领导应当及时调度联系其他村、单位的扑火队伍赶赴火灾现场参与扑救。

2、乡扑火机动力量由乡防火办按照领导组的决策统一调度指挥,接到命令20分钟内出发,任何单位或个人不按调令及时出动而贻误战机的,均按《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安全保障

各级扑火队伍在火灾现场要服从临时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严禁动员老、弱、幼人员和在校学生上山救火,确保人身安全,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伍带路。

(四)后勤保障

用于扑救森林火灾的车辆由各应急分队所在单位提供,乡扑火队伍的交通费、生活费由乡财政解决;村级扑火队伍所需费用由各村解决。

(五)案件查处

森林火灾的查处由森林公安部门负责,对失火、纵火毁林犯罪行为要及时严肃查办、决不姑息。防火紧要期内火警火灾,辖区森林公安要及时发送简报,通报全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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