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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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6XQ/201305-01601 组配分类: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来源 文号: 0
生成日期: 2013-05-15 发布日期: 201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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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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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来源
文号: 0
生成日期: 2013-05-15
发布日期: 2013-05-15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来源
发布时间:2013-05-15 00:00 来源:宁国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我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央财政资金与地方财政资金配套比例为1∶0.4。地方财政分级配套比例为省总体上承担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80%以上,市、县级承担20%以下。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合计

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

财政资金小计

中央级

地方财政配套

小计

省级

市级

县级

港口镇土地治理存量项目

443.50

413.7

298

115.7

91.9

5.95

17.85

29.8

港口镇土地治理增量项目

892.50

832.5

600

232.5

184.5

12

36

60

梅林镇土地治理项目

595.30

554.6

407.3

147.3

114.7

8.15

24.45

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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