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沥溪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在街道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法部门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要求,狠抓基层综治、维稳队伍及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综治维稳工作水平;扎实推进综治网格化试点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坚持源头治理,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努力从政策制度层面解决群体性利益诉求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制度,畅通、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化解社会矛盾,2016年1月-11月累计排查调处各类信访案件39余起。
2、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提高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整体效能。推动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建设,完善街道、村(社区、企业)两级调解工作平台,建立 “七位一体”的化解矛盾新机制。街道综治委成员单位按照《宁国市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搭建工作平台,建立工作机制,提供办公场所及相关条件。成立民间“促和”协会、调解能手调解室,探索“多路由”调解模式,开展平安边界调解, 2016年1月1-10月累计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6余起。
3、严格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严格依照《宁国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和《河沥溪街道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做到应评尽评。按照属地管理、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综治办从合法性、合理性、可控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了科学、系统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坚持服务为先,加强特殊人群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4、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对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安置帮教和经费保障制度,积极帮助解决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对社区矫正对象,建立司法公安、社区组织、家庭成员密切配合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共同做好教育改造工作,坚决防止脱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对吸毒人员,建立自愿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药物维持治疗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对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综治、公安、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科学有效地医治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危害。
5、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入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创建活动,不断强化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排查整治工作,努力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6、继续深化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动态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出租房屋、宾馆旅店等落脚点的管理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市场监管所、城建、卫生等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资源共享,强化协作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打防结合,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7、深化“平安宁国”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深入开展打击拐卖儿童妇女、“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集中力量开展打击电信诈骗、非法集资、制假贩假、走私、传销等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
8、继续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组织力量深入治安复杂部位、场所,集中开展大排查、大走访活动,及时发现、限期整改治安和安全隐患。加强“扫黄打非”工作,整治网吧和音像市场,依法查处“黑网吧”等违法违规的互联网站和经营场所。
9、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化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联合排查整治机制,维护校园和学生交通安全,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辖区学校、幼儿园特别是私立幼儿园围墙、大门等基础防范设施的建设和修缮,确保校园安全。
10、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颠覆与分裂破坏活动,对辖区内“法轮功”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切实掌握基础信息,为维护社会稳定奠定基础。
四、坚持强基固本,进一步夯实社会管理基层基础
11、加强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以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为依托,加强社会管理工作网络建设,建立完善统一高效、便民利民的“一站式”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动村(居)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经济合作组织、综治组织全覆盖,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社会管理的新思路。
12、推动平安创建向深度和广度拓展。继续推进 “平安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等基层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平安细胞”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
13、着力加强综治网格信息员专职化管理建设。把农村网格员(综治信息员)专职化,研究解决其待遇问题,充分发挥网格员的作用,并建立畅通快捷的信息上报传递渠道,把矛盾和问题在第一时间发现上报,化解在苗头。
五、坚持完善机制,落实社会管理工作责任
14、完善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与各村(居)、辖区内处直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签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15、加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力度。研究制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办法,强化对各地各部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考核。
16、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街道综治委加强对社会管理综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六、坚持健全机构,加强社会管理综治组织建设
17、完善工作体系,加强综治组织建设。按照“调整完善职能,充实加强力量,建立完善权责明确的工作机制”要求,加强街道综治委和综治办建设,完善机构设置,明确工作职责,充实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其在社会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项目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在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例。
18、进一步规范受理大厅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在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上下功夫,确保中心正常高效运转;进一步规范村级综治工作站,充实村级社会管理综治工作力量,按照硬件建设标准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组织建设网络化、日常管理严格化的要求,抓好村级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基层治安防范工作,建立健全义务治安巡防队、人民调解员、治安楼栋长、综治协管员、平安建设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全面构筑严密的基层综治组织网络。
七、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教育
19、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适时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着重宣传基层创造的、群众身边的社会管理生动实践和鲜活经验。
20、加强综治理论研究,总结新经验、积极向《宁国综治》、平安宁国网投稿宣传本地本部门的综治工作动态、工作经验。
21、大力宣传综治工作的先进典型,加强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宣传、表彰和奖励力度,弘扬社会正气。
八、工作展望
22、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加强纠纷化解工作
23、化解信访结案、维护社会稳定
24、继续开展平安创建工作